他飞快地瞥了一眼那位公子,不是他不想多看,而是他不敢多看,那公子虽然看似温和,但身后那两个家丁实在太可怕,眼神像随时都要吃人一样,强作镇定道:“你先!”
他就不信,这个男人懂得什么夜光杯的历史?不如先发制人,抢占先机,如果他也说不出来,虽然自己也不知道,那也打了个平手,最后还是一样要竞价。
这尊贵公子,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过沈童一眼,他伸手优雅地拿起剩下那只装满了女儿红的夜光杯,放置唇边,喝了一口,看向寒菲樱,唇角轻抿,“好酒!”
这样气场十足迷惑众生的男人,不管干什么,都潇洒至极,眼眸沉稳淡定,强大的气场让人根本不敢去催促他,而且,看他的动作,就是一种极美的享受,一时,很难找出什么词能足以形容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人的魅力。
在众人瞩目下,他唇角不着痕迹地弯了一弯,如数家珍,“酒泉产夜光杯,据东方朔的《海内十洲记》中的《凤麟洲》记载:“周穆王时,西胡献昆吾割玉刀及夜光常满杯。刀长一尺,杯受三升。刀切玉如切泥,杯是白玉之精,光明夜照。说的就是夜光杯!””
“酒泉是什么?”沈童想不到这男人竟然真的说出了夜光杯的历史,心底暗惊,他并不知道人家说的是真是假,只是他开始怀疑这男人和寒菲樱是一伙的,两人在演双簧。
那公子又喝了一口女儿红,让人移不开视线的俊脸上似乎有了真正的笑意,“西汉时,年轻有为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奉汉武帝之命,率兵到西北边疆攻打匈奴。后来大败匈奴,凯旋归来,驻扎在风景秀丽的泉边,进行庆功。”
“皇帝闻知打了胜仗的喜讯,赐御酒一坛,派人千里迢迢送来,犒赏将军。霍去病认为打了胜仗,功在全军将士,御酒不能独饮,但酒少人多,不足分配,于是倾酒于泉中,与众将士共饮同享。从此,酒泉之名,流传千古,遂称此泉为酒泉。”
说完,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看向寒菲樱,有些挑衅的味道,“怎么样? 有结果了吗?”
寒菲樱还在揣测他的身份,见他真的如数家珍,也有些意外,她对玉的研究,一向甚为自信,却想不到这位如此华贵尊崇的公子,也深谙此道,看了一眼瞠目结舌的沈童,嫣然一笑,“当然,胜负如此明显,严叔,把夜光杯给这位公子包起来!”
沈童脸又成了猪肝色,而且,后面还有更让他脸黑成锅底的事。
家丁正准备付钱,寒菲樱却突然道:“实不相瞒,这对夜光杯我整整花了三年时间,期间付出我无数心血,又采集众名家手笔,它对我来说,就如同我心灵相通的挚友一般,今天,它能遇到公子这样的雅客,实在三生有幸,玉赠有缘人,我愿把它赠给公子,还望公子笑纳!”
此言一出,沈童倒抽了一口气,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赠给公子?在他这个亲戚面前分文必争,寸步不让,在一个外人那里,反而豪爽得一掷万金?
面对二小姐出人意料的举动,简陌倒是平静,严叔也微微震惊,他素来知道二小姐豪爽大方,可这一次,也忍不住吃惊,这可是两万两啊。
不过生意场的事,连他这种老江湖,有时候面对小姐的手段,也由衷地佩服,换了他,可做不出这样有魄力的事。
那公子闻言,眼底划过一抹异光,眸光足足在寒菲樱脸上停留了半晌,忽然笑道:“好,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请!”寒菲樱虽然是生意人,但骨子里也有江湖儿女的豪爽,面对如此懂得夜光杯的男人,慷慨相赠,她有这个魄力。
沈童的肺都要气炸了,这寒菲樱分明是故意和他过不去,他现在十分确定,这两人是一伙的,联合在一起耍他,原本就没什么修养的人,此时更是破口大骂,高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一唱一合地想干什么,你们想把我当猴耍是不是,混蛋…”
话音未落,沈童忽然惊恐地住了嘴,因为那公子的家丁见他对公子出言不敬,眼神蓦然一寒,握紧拳头就直接朝沈童迎面毫不留情地揍去。
可是,拳头还没有落到沈童的脸上,家丁的手腕就被一个面目清俊的男子抓住了,简陌淡淡道:“这里是玉满楼,不是闹事的地方,要教训人,到外面去!”
简陌的声音很淡,但也有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那家丁似乎有些意外,玉满楼里面还有这样的高手?不由得看向公子,公子冷道:“不得无礼!”
“是!”侍卫立即退下,动作果决至极。
沈童逃过一劫,十分后怕,刚来那迎面而来的一拳若不是被简陌挡住,他相信,现在自己已经鼻青脸肿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夜光杯?好汉不吃眼前亏,他狼狈至极地逃出了玉满楼。
翡翠早就看不惯沈童的所作所为了,不悦道:“阿陌,你拦着干什么,就好好教训他一顿,看他还敢不敢这样嚣张?”
简陌默然不语,并没有回答,万一在玉满楼里打起来,定然会惊扰到其他客人,得不偿失,一个沈童,什么时候要教训都可以,何必现在?
严掌柜已经将夜光杯包好,双手奉上,公子的侍卫上前一步,一言不发地接过。
那公子临走之时,回头看了一眼寒菲樱,挤出一个璀璨的笑容,“后会有期!”
翡翠看着他们三人离开了玉满楼,不满道:“这人怎么这样,小姐这么慷慨大方,两万两相赠,连个谢字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