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
坤哥刚要张口回答,却已经太晚,一把匕首从他的背后贯穿到胸口,他慢慢转过身去看身后那人。
“是你!”
狂彪上前去,一把拔出坤哥背上的匕首,坤哥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胸前立刻露出一个窟窿,他眼睛一翻,头一歪。
“狂彪!你……”
其余几人见狂彪杀了老大,一个个敢怒不敢言。
狂彪舔了一下匕首上的血迹;“怎么?老板早就知道早晚会出事,所以把我安排在他身边,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事情败露。”
狂彪说完,转过身继续道;“糟老头!一把年纪了不在家安享晚年,非要来送命,那老子送你一程。”
话音刚落,匕首一刀刺向徐思佳面门,徐思佳身形一闪,关刀都懒得用,随手一把捏住狂彪的手腕,指尖稍一用力,只听咔嚓一声脆响。
“啊!”
狂彪疼得大叫一声,匕首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咧着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徐思佳。
“你就是传说中的厌世帮帮主,徐思佳!!!”
众人一听厌世帮,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帮主徐思佳,没想到今天能亲眼见到,果然是威风不减当年,这一招碎骨功使得更是炉火纯青。
下
徐思佳不为所动,因为他早就没了记忆,也不知道狂彪嘴里所说的厌世帮到底是什么,他只知道,要想尽快完成任务就得留下狂彪一条狗命。
一番询问后,狂彪才老实交代,原来暗中操控的人就是这家夜总会的老板,他们将一种迷魂药放入酒中,然后寻找合适的目标为其喝下,这种药物具有很强的药性,一旦服下,就会产生一种幻觉,从而陷入幻境之中,任何外界干扰都没用,而且身体不会有任何感觉,没有解药根本不可能醒过来。
而所谓的合适的目标,就是看上去体质不错的人,体质较差的或是带有疾病的一律排除,而解药是一种血清,只能注射后才能让被害者醒过来,但这种血清就连狂彪都只是听说得来的,从未见过。
狂彪还说,夜总会只负责少女和少年,另外还有个地方负责贩卖妇女儿童,除了老人,所有被害者都被同一个买家收购,至于买家买去干什么也无从得知,曾经有人打听过,后来听说那人第二天就被暗害了,打那时候起,再也没人敢打听买家的任何消息。
徐思佳听完后,怒火中烧,恨不得立刻找出那人,将他挫骨扬灰,但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把两名少女找个地方安置好,然后找到夜总会老板问清情况。
主意已定,徐思佳瞪了一眼狂彪;“带着你的人把这两个姑娘送到郊区外的废墟,那里会有人接应你们,如果你还想留着这条狗命,那我奉劝你一句,最好老老实实听我的。”
狂彪一听,吓得冷汗直冒,赶紧摆着手道;“不敢不敢!”
狂彪带着剩下的人上了车,顶棚虽然坏了,但还能开,一行人飞驰在通往郊区的高速公路上。
“彪哥!小易呢?”
后座的手下突然问了一句,这时的狂彪才突然想起来,从小易上楼到现在,他都没再出现过。
“糟糕!”
狂彪一拍大腿;“完了!”
话分两头,徐思佳目送狂彪离开后就进入了夜总会里,他穿过人群,虽然穿着古怪,但丝毫没有引起众人异样的目光,每个人都沉溺在酒精中,好像除了疯狂摇摆舞姿和喝酒,任何人跟任何事都显得无足轻重。
不断变换的彩灯一闪一闪的,一会黑,一会又亮了,徐思佳极为烦恼,路过一边的吧台时,他顺手拿了一把牙签握在手心,指尖稍一用力,只听头顶上的彩灯立刻粉碎,接连弹出十几根牙签,那些彩灯接二连三的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