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旁人说她在京城当女伎,这钱实在是肮脏!若非万不得已……】
向思宁如悬浮在水中,身形不稳地退了一步,忽然感到一只手撑住了她的后背,她回过神来,季鸣月正瞧着她:“思宁,你没事吧?”
向思宁出神地摇了摇头:“我、我没……”
“呕——”
季鸣月被这声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就见方景星捂着嘴巴落荒而逃的身影,瞧着多么狼狈。
她这会倒没想嘲笑对方,毕竟对新人来说,接受较为平常的尸体更多的是克服心理上的难关,但接受这样惨状的尸体……那是属于身心双重折磨,并且还要适应无法抑制的生理反应了。
只能说这是大部人的必经之路吧。
季鸣月见向思宁的脸色也是苍白如纸,便让她出去缓缓。
向思宁秀眉紧皱,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季鸣月看她有些漂浮的脚步,摇摇头松了口气,转头一看,常许已经拿着那颗头颅在仔细打量了。
她这会儿忽然有些许疑惑,据她所知,常许应该就只是在家附近的老先生那里学习了验尸,没有亲身参与过什么案子?可是看他的反应,那是一点也不害怕,甚至还很……适应?
难道这就是天赋?
“季姑娘?”
常许察觉到她的视线,朝她笑了笑:“不如你走近些瞧?”
“……哦。”
季鸣月便走近瞧,常许手上的那颗头颅闭着眼睛,因为长期冰冻,脸上的皮肉已经失去了弹性和水分,双唇发皱干枯,可是光是从骨骼和五官的模样,也不容置疑她生前的美貌。
郑婉儿的头发被砍断到和她脖子差不多的长度,失去了古代发髻的加持,更像是现代的短发。
常许换了个角度查看脖子上的横截面切口,用带着手套的手指摸了摸:“切口很平整,一刀砍断……凶手或是大力之人,或是深谙技巧。不过郑婉儿脖颈纤细,骨架轻小,许多男子都能做到。”
季鸣月道:“砍头颅可以理解,为何要把头发也砍了?当时也没有发现剩余的头发,其实抛尸时随便扔入袋子中便是。”
常许理解她的意思:“也许凶手将头发留下了……同郑婉儿的双手双足一起。”
当时发现的尸块中少了双手和双足的部分,这个疑点也是让叶琛非常在意的,他在案宗中记下,猜想凶手对女子的手与足有特殊喜好。
季鸣月:就是手控和足控嘛。
可是……头发呢?
她正思索着,就听常许平静地问:“季姑娘,不知你是否听过一个故事?”
季鸣月下意识就说:“那个叫什么丹的神经病砍美人手的故事?”
丹……神经?
常许一愣,没忍住笑了笑:“正是。太子丹为了讨荆轲欢心,无所不用其极,荆轲用瓦片打水漂,他便送金瓦片与他;荆轲说宝马的肝美味,他便命人挖了爱马的肝;还有众人皆知的砍美人手一事……”
季鸣月:“你是想说凶手和太子丹一样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