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槟?”
“是啊,想到你可能要酒,给你送一些去。听说这玩意儿叫人睡得香。不过,我自己可一滴不沾。”
奇怪,蒙默思怎么会知道他在这里?“噢,没有,还没送来。你怎么……”
“会送去的。好了,不多占用你的时间了。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们对于你能到这里来,感到十分高兴。我们盼望与你携手合作。你一到机场就给我来个电话,你到了纽约后,我得把日程调整一下。晚饭到我家来吃,时间七点半。”这哪里是什么邀请,分明是在命令,一口悦耳的英国口音,措辞彬彬有礼,但却带着一种不容分说的口气。
“好吧,一定来。”蒙默思的口气使伯特十分惊讶,不知道往下该说些什么。蒙默思打电话时惯于自说自话,不容对方开口。
“那好吧,就谈到这儿。明天见!痛痛快快喝几杯香槟吧。”电话挂了。
看来蒙默思对他十分了解,这家伙知道得那么多,真要命!香槟是白送给他的,住这旅馆也不要他掏钱。但伯特沮丧地感到,这一切不会是真正白给他的,从明天起,蒙默思就会开始向他收账了。
闲话栏之争(4)
华盛顿市。
吉卜赛独自一人站在旅馆服务台前,往登记簿上填着“卢基斯先生和夫人”的字样,住址写的是曼哈顿西区的某个地方——即使真有这么个地方,也是在一英里外的哈得逊河里。他漫不经心地扭头看了看,似乎在等待夫人立刻出现在眼前,气喘吁吁地向他道歉说她来迟了。
他回过头笑容可掬地对服务员说,卢基斯夫人即刻就到,劳驾尽快送些鲜花到卢基斯夫人房里。
吉卜赛填写旅馆登记簿时,侍者过来拎起他的手提箱,又伸手去拿放在台上的皮包。吉卜赛不动不动声色地用一只粗壮的手把黑皮包紧紧压住。侍者向吉卜赛点点头,让他自己拿。吉卜赛年纪五十开外,白头发,身材高大。这只黑皮包委实太重要了,他都没敢从纽约乘飞机来而改坐了汽车。乘飞机要经过机场的安全检查,皮包里的东西就会被发现,他就会被捕。此次华盛顿之行,他的任务是在所住的旅馆里窃听一个电话。随身带的黑皮包里还藏着一支装有自制消音器的英寸口径手枪、窃听所需的全套装置和三千美元活动经费。
吉卜赛是个窃听老手。一星期前在纽约,一个自称西蒙的年轻人找到了他。精明傲慢的西蒙让他搞一次窃听并答应给他一大笔报酬,却只字不提窃听的对象和原因。按照西蒙的要求,吉卜赛必须在本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四点钟以前,到华盛顿某一旅馆,做好窃听某一指定的套间的电话的一切准备。西蒙只交待了时间地点,其他细节只字未提,只叫吉卜赛录下电话后把录音带原封不动地交给他,不得复制。西蒙说这番话时显出一种厌恶的神情,仿佛吉卜赛身上散发着什么难闻的气味,把四周都熏得臭哄哄的。接着西蒙又问这问那,连怎么进行窃听,要用哪些装置之类的细节都一一问到,看来他并非外行。吉卜赛——就连这代号也是西蒙起的——从西蒙的话中听得出来,西蒙对自己过去干的一些非法窃听勾当了如指掌。吉卜赛顿时感到一阵惶恐不安,觉得这个他素昧平生而他又将为之效劳的人对自己太了解了。但他一想到那笔数目可观的钱时,心里的不安就消失了。
侍者把提箱放在床上,吉卜赛付了小费并叫他送三杯可口可乐到房里来,多放些冰块。然后他揿了揿数字显示表的镀金按钮。快五点半了,比西蒙约定的见面时间晚了一个半小时。那家伙可不喜欢别人迟到,可又能什么办法呢?现在是二月,从缅因州到佛罗里达州的整个东海岸都遭到了暴风雪的袭击,他差点没来成。
吉卜赛是个瘸子。十年前,他为躲避三个带枪的波多黎各人,从布朗克斯一座三层楼的窗口跳下来,跌在一大堆垃圾上,把腿摔断了。从那以后,他每次搞窃听身边带着枪,还在枪上装了一个自制的消音器。他选择了英寸口径的手枪。这种枪跟了他十年,虽然从没用过一次,但每次窃听他都带在身边。理由是:有备无患。
吉卜赛坐在床上,手伸进衬衣口袋去摸皮包的钥匙,电话铃响了。
“是卢基斯先生吗?”
“是我。”
“我是西蒙,我现在在楼下大厅里。”听得出来,西蒙正竭力克制心头的不悦。
吉卜赛一边用眼睛四下寻找香烟,一边说:“那就上来吧。”
“我可不想上去,还是你下来。在服备台左侧有几间电话间,你到最右边那间里去等着。”
“这么说你待会儿还要给我打电话?”吉卜赛问道。
“你来晚了。”西蒙冷冰冰地说。
“你最近难道没出过门?大雪封了道路,所有的车都不通了。不信你到汽车站去打听一下。”
“我去过了。但我还不是不愿意傻等。马上下楼来,越快越好。我要见你。”西蒙挂了电话。
楼下大厅里,电梯门哗地一下开了,吉卜赛随着一群脖上挂着照相机、手里拿着交通图的游客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他真弄不懂这样一个冬天的傍晚,这样的天气,有什么好玩的,而且天又黑得早,什么都看不清,更别说照相了。吉卜赛此刻最大的愿望就是吸根烟,喝杯冰可口可乐。可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一个可以躲进去满足一下的酒吧柜,倒是看见了那排电话间。于是他按指示径直朝最右边一间走去。
门刚关上,电话铃就响了起来。
“卢基斯先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