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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第1页)

本以为那乌桓峭王不肯接受,想不到还就那吃喝起来,惹得众将大笑。

乌桓峭王丝毫不见尴尬,反而是边吃边唱起来,口中的乌桓令众人难懂,但是那极有节奏的异域歌曲还是吸引了大批汉军闻听。

麴义小声提醒道:“将军,小心他的歌声引来了追兵。”

“不会的”,吕布解释道:“这几日我们日夜奔走,他们至少离我们还有一日的路程,而且这歌声再过嘹亮,却也比不过我们升起的篝火来的让人注意,就让他唱着吧,说起来还真是不错。”

麴义点点投,表示同意。

侯成问道:“这唱着什么意思?”

旁边有懂得乌桓语言的人便回答说:“大致意思就是草原的勇士追着风,牧着羊,抱起心爱的姑娘驰骋在大草原,后面,后面……”

“后面什么,快说。”

“后面说的是小伙子为了保卫自己的家乡,拿起刀枪前去杀敌,年轻的姑娘拿出洁白的丝布送于男人,希望上面沾满的是敌人的鲜血,到时候结束战争,便迎着这丝布成婚。”

侯成怒道:“想不来他们用我们汉家兄弟的血去当嫁妆,着实可恨。”

说完,侯成就想起身去阻止乌桓峭王再歌唱。

吕布却拦下侯成道:“让他唱吧。”

“将军……”

“让他唱。”

“可他这样会打击到我们将士的士气,还是让我去揍那混蛋一次,让他明白现在的处境。”

吕布摇头道:“既然他要唱,就让他唱,难道我们这些从沙场活下来的人会怕这样一首歌吗?难道我们就没有自己值得骄傲的歌曲了吗?”

麴义疑问道:“将军,你的意思的是…”

吕布起身,一张嗓子也是低沉唱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开始是吕布在唱,渐渐的是麴义,侯成,以及吕布身边的,既而感染了其他的士兵,一个接着一个,歌声慢慢的传遍了全军,传遍了草原。

按照前世的音律,这歌是唱的那么的参差不齐。可是正是这跑调的歌声,反而深深震荡着吕布的心灵。很多将士虽然不知道歌词,却也不自觉得跟着吕布等将领只是大声叫着,喊着。而侯成早些时候担心的士气问题,不但早已一扫而空了,而且士气之旺盛,让侯成觉得如果汉军现在再与乌桓追军相遇,是否都不需要命令,人人都会争相杀敌去了。

乌桓峭王停止了他了歌声,自有学习汉文的他自然知道这首歌是出自何处,未想在印象中多年羸弱的汉军居然也有这般的豪壮,而吕布这样的人物更是数十年未见了,想不到自己居然能有幸与其一战,只可惜因为自己的缘故轻视了吕布,反而落得阶下囚的下场。

若是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定然不会给汉军丝毫的机会。

乌桓峭王默默想到,但是只要一想起现在的情景就只留下一声叹息,毕竟对于任何一个汉将来说,自己的乌桓峭王的身份已经足以让他们升官发财,又有哪个人会傻到给自己溜走的机会。

在见识过吕布的箭术后,乌桓峭王甚至认为就算自己化身为天地间的雄鹰也难逃其手。

乌桓峭王又是吃了一口干粮,看着只剩下一半的圆馍,不由苦笑:还好,总算他没有把我像猎物那般捆绑着,至少我还保有尊严。

一夜无事,众人抓紧时间早早的休息了。

就算是吕布也是在几日的急行军下感到几分疲惫,草原的黑夜寒冷,空荡,偶然想起几声狼吼与马嘶声,却让吕布想起当年的“小黑”来,也不知道当年的狼兄弟现在是否还在,也许还在吧。

吕布第一次渴望回到并州,寻个时间回到那应该早已废弃的村落。

这夜,吕布居然做起一个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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