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怎样!”朋客沮丧地叫道。
附近桌子边有一些醉醺醺、刚吸过毒品的少年,他们都狂笑不止。双色站了起来,对贝克讥笑道:“你他妈的到底想干吗?”
贝克想了片刻。我要你洗头发,净化语言,然后找份工作。贝克估计第一次见面就问这么多问题可能有些过分。“我需要一些信息。”他说道。
“去你妈的。”
“我在找一个人。”
“我没见他(1)。”
“没有见过他,”贝克纠正他刚才说过的话,同时示意一个路过的女侍者过来。他买了两杯鹰牌啤酒,递给双色一杯。男孩大为震惊。他大喝一口啤酒,警惕地看着贝克。
“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先生?”
贝克露出微笑。“我要找个女孩。”
双色发出一声尖笑。“你这身打扮是不会找到人跟你睡觉的!”
贝克皱了皱眉。“我不找人睡觉。我只是想跟她说几句话。也许你能帮我找到她。”
双色放下啤酒。“你是警察?”
贝克摇摇头。
少年的眼睛眯了起来。“你看起来像个警察。”
“孩子,我来自马里兰。如果我是警察,这里也已经在我的权限之外了,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这个问题似乎把他难住了。
“我叫戴维·贝克。”贝克微笑着把手伸到桌子对面。
朋客恶心地缩了缩身子。“伸回去,你这个老玻璃。”
贝克把手缩了回来。
少年讥笑道:“我可以帮你,但是要付费的。”
贝克表示合作。“多少钱?”
“一百美元。”
贝克蹙起眉头。“我只有比塞塔。”
“什么都行!那就一百比塞塔吧。”
外汇兑换显然不是双色的强项;一百比塞塔约等于八十七美分。“成交。”贝克说,用他的瓶子敲了一下桌子。
少年第一次露出笑容。“成交。”
“好的,”贝克继续低声说道,“我觉得我要找的那个女孩可能也在这里。她有红白蓝三色头发。”
双色哼着说道:“这是犹大禁忌周年纪念。每个人都——”
“她还穿了一件印有英国国旗的T恤,一个耳朵上挂着一个头骨耳环。”
一种似曾相识的表情掠过双色的脸。贝克看到后心里顿生希望。但是双色的表情很快变得严肃起来。他砰的一声把瓶子放下,揪住贝克的衬衣。
“她是爱德华多的女人,你这个混蛋!小心点!你敢碰她一根汗毛,他就会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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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处原文是Iain'tseehim。ain't系havenot的缩略语,被认为是教育程度不高之用语,乃粗俗语,故贝克要对其进行纠正。不过,这类语句现在在美国用得相当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