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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然不知自己逃过了好几劫的牧沐,还坐在床上纠结要不要抽掉几层垫被让自己睡个好觉。
人与人的体质不可一概而论,牧沐就是那种不习惯睡软床和高枕的人。
他一面觉得如此奢侈机会难得不睡可惜,一面觉得这么软的床他睡了明天起来肯定会浑身酸痛。
最终体验有钱人生活的冲动盖过理智,牧沐飞速缩进了被子里。
睡前,他拿着手机,停留在闹钟的页面陷入沉思。
牧沐是个起床困难户,但他觉得有必要为了自己的生命健康,考虑一下早起。
——当然不是早睡早起这样敷衍的理由!
而是牧沐觉得,温柔善良的女孩子,应该……是会早起给老公男朋友做早饭的吧?
虽然他自己肯定不会让自己的老婆女朋友早起辛劳就是了。
毕竟以己度人,他自己身为一个起床困难户,怎么好意思要求别人一定要早起给他做早饭!
但是这里的牧沐应该是会早起做早饭给秦煜城的吧?
牧沐抱着被子,在“不畏强权坚持赖床”和“委屈自己演一下吧”之间纠结了足足二十分钟,最终还是含泪定下了第二天早上七点的闹钟。
虽然打工人的通勤时间可能导致他们六点多就要起床吃早饭,但七点起床是牧沐最后的倔强。
他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七点前起过床了!
七点是底线,如果秦煜城六点多就要起床,那就让他一刀鲨了我吧!
鲨了我我也不会起来的!
牧沐神情无比坚定,然后在下一个十分钟里,默默多加了一个六点半的闹钟。
嘤。
生命还是很重要的。
设好闹钟,牧沐两眼一闭,当场昏睡过去。
书房的灯亮了一整夜。
牧沐被六点半的闹钟叫醒,困到灵魂出窍双目无神,果不其然还浑身酸痛。
直到他磨磨蹭蹭到七点,洗漱收拾完打开门时,也没有听到秦煜城起床的动静。
牧沐穿着衣帽间里翻出来的粉蓝色连体居家服,路过书房时本能的放轻了脚步——虽然光着脚踩在地上本来就没有什么脚步声。
秦煜城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桌上文件有些乱,电脑屏幕已经休眠;书房的顶灯和书桌上的台灯都还亮着,过度的光亮让趴在桌面上的人连睡觉都皱着眉头。
看来是处理工作睡着了,还睡了有一段时间了。
牧沐站在书房门口看着秦煜城,发了会儿呆。
以前隔着文字还没什么感觉,但仔细想想,秦煜城这人从各个方面来说真的都挺惨的,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他好像都没有什么能够称得上是“朋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