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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第1页)

在面前,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毫无顾忌。

信札是红格稿纸,质地柔软,应该是那种老棉纸,信札的上头有“中国作家协会武汉分会”字样,可见这种稿纸应该是作协内部的公用信纸。

在信纸上面,毛笔字楷行结合,龙飞凤舞,写着几段话,具体内容是………

刘以鬯先生:

您好!

今收到《李自成》三联港版样品书,各方面都很好。我和我的夫人对你给予此书出版的帮助,表示感谢。至于我与香港作家徐速的笔墨官司,先生可不必理会。烦事太多,易扰心碎,还是埋头搞创作的好。

如有机会,我会去香港一趟,届时定会与先生你会晤,到时可促见一面,促膝长谈。

在此,愿你身体康健,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姚雪垠

一九七九年,12月11日。

……

信札的末尾,除了签名外,还有一枚四四方方的小印章,鲜红如火,印章上四个字:姚雪垠印。

信札上留下印章,这在很多信札中很少见,说明了此信的重要性,以及写信人对收信人的尊重。

回过头来,首先林逸对这个收信人“刘以鬯”充满了好奇。这个名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不过林逸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却是香港那个歌手兼演员“刘以达”………《食神》中的“梦遗大师”。

“刘以鬯”么?林逸连那个“鬯”字都不知道该怎么念。无奈,林逸只好打开酒店客房的电脑,查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字念“chang”,是个通假字,通“畅”。在古汉语中是一种祭祀用的酒。

至于这位“刘以鬯”其人,查了一下,不得了,竟然是大名鼎鼎的“香港文坛教父”。

刘以鬯,曾主编过《国民公报》、《香港时报》、《星岛周报》、《西点》等报刊杂志。他曾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荣誉勋章。他一直致力于严肃文学的创作,其着名小说《对倒》,引发香港大导演王家卫拍摄成电影《花样年华》,《酒徒》则被拍成了《2046》。

怪不得觉得熟悉,林逸这才想起来很早以前看《花样年华》的时候貌似在电影片尾看到过这个名字,貌似是“文学顾问”。

不过刘以鬯之所以在香港大名鼎鼎被誉为“文坛教父”,除了他德高望重,资比金庸,倪匡,蔡澜这些牛人还要高之外,在艺术成就上,他更当之无愧的香港第一人,作品获奖无数,《酒徒》开创了中国意识流小说先河,而他本人又被“汇丰作家”和“严肃作家”。

“汇丰作家”,是说他作品多,一生写了大概有六七千万字。说他是严肃作家,是他出的书不多,许多文字被他当“垃圾”淘汰掉了。写了一生,只出版两个长篇《酒徒》和《陶瓷》,4个中短篇集子和3部评论集、翻译作品。为什么这样,盖因他的创作态度太严肃了,《对倒》本是长篇,后删成中篇出版,《珍品》本是中篇,结果删成短篇收入集子。最具代表性的是《鸟与半岛》,原作60多万字,出书时删去50万字,仅留16。

难怪有人曾评论他,在香港这方流金淌银的土地上,刘以鬯坚守一方净土,“一辈子耕耘他那一亩纯文学的地”。

姚雪垠写这封信给刘以鬯,主要是因为在香港出版这套《李自成》,刘以鬯帮了很大的忙,尤其作为香港首屈一指的文坛巨匠,刘以鬯的帮助使得姚雪垠的作品能够在香港开花结果,得到推荐和重视。

每个作家都爱自己的作品,犹如父母爱自己的儿女。姚雪垠也一样,自己的“儿女”在香港受到刘以鬯的热情“招待”,自己当然要回信致谢了。

至于信中提及的“徐速官司”,则是香港和内地文坛的一件“笔墨官司”。

此事源于香港教授作家徐速成名作《星星、月亮、太阳》,涉嫌抄袭姚雪垠的代表作《春暖花开的时候》。

徐速的《星星、月亮、太阳》,1958年着,香港高原出版社出版,初版本,品相好的现在旧书售价300元;1959年台湾东方出版社版本,旧书售价120元;1983年台北水牛出版社版本,旧书售价80元;1985年中国友谊出版社版本,旧书售价50元。

这部长篇小说是徐速的成名作,描写3位女性在乱世中同恋一青年,他优柔寡断而不知如何选择,最后仍是孤身一人。作者把3位女性当作真善恙的化身,歌颂了崇高无邪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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