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园

小说园>天山牧场在新疆哪里 > 第24部分(第1页)

第24部分(第1页)

靖县,桃源镇,福云村。

这是一个曾经偏僻,现在交通也还算方便的山村。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乡村,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池塘河流,菜地稻田,应有尽有。

其实徐晓宇的故乡在成市市区,福云村是外婆家的所在地。

不过这个小村庄对于他的意义,比成市那个户口所在地,意义要重得太多了,毕竟徐晓宇童年少年时期,全都是在这里渡过的,这里留下了他太多的欢声笑语,太多的美好回忆。

徐晓宇坐中巴车到县城后,又转小巴车到桃源镇。

福云村离桃源镇有六七公里的路途,镇上有私家车和摩的出租,但徐晓宇并没有租车,而是选择的步行,六七公里路对当下的他而言,一口气拿下的事儿。

连通着村镇的,是一条坚固、结实、光整的水泥马路。若是回过好几年,这马路还是坑坑洼洼的,烂机耕路一条。是徐晓宇的老子徐志国,私人斥资百万把它给铺上了水泥。

要说徐志国,为福云村做的善事还真是不少,修路,修桥,建学堂,建村公共设施;利用他的人际关系网络,给村里的后生小辈们在成市安排工作;过年的时候,只要他回了福云村,必为村里的孤寡老人困难户,送去红包,送去暖暖贴心的慰藉。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是懂得回馈、懂得报恩的人,另一种是只知道自私自利的人。

后一种人富了,就只是他个人富了而已。而前一种人富了,他的亲人朋友都会跟着富,他的家乡都会大变样——徐志国无疑是后一种人,要知道他还只是福云村的女婿!

正因为他的作为,他的人格魅力,所以徐蔡两家,在福云村都是极其受人尊敬的——即便是徐家现在落魄得一踏糊涂。

徐晓宇昂首阔步,行走在水泥马路上,一路上不时遇到或去或回的村民,村民们几乎清一色的骑着摩托车,他们看到徐晓宇,都是主动停下车来,和徐晓宇打招呼,嘘寒问暖,要送他或搭他回去。

感受着乡亲们的真诚问候和关切,徐晓宇心里洋溢着一股子舒心的暖流,和淡淡的愧疚:他以为村里的人会像势利的李丽娜一家人学习,没想到这一次,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

徐晓宇并没有坐任何人的摩托车,继续徒步而行。

水泥马路的一侧是条河流,另一侧是片山林,欣赏着山青水色,闻着鸟语花香,十数分钟之后,福云村出现在了视野里。

“嘀嘀,嘀嘀……”

身后又一次传来了摩托车的喇叭声,还有马达的轰鸣声。

“呼……”

这次这辆摩托车飙得飞快,风一般地从徐晓宇的身边掠过。

“嘎吱!”

紧接着,摩托车一脚刹车,急骤地停了下来,戴着头盔的骑手回过头来,把遮风护目的镜片打上去,顿时惊喜地喊叫道:“哇靠,晓宇真是你啊!”

“大顺!”徐晓宇一看,也是喜悦不已,这骑手不是别人,正是他在福云村的发小吴大顺,两人从小一起穿开裆裤尿尿和稀泥,上树掏鸟,下河摸鱼,上学放学,几乎形影不离,铁得就像一对小基友!

吴大顺高中毕业后,就没上学了,这家伙性子野,严重厌学。徐志国动用人脉,给他在成市找了个很不错的工作。不过徐志国一破产,他那被很多人羡慕并惦记着的饭碗,就让人给毫不犹豫地砸了个稀巴烂。

这不,吴大顺现在闲在家里打酱油。

“晓宇你个瓜娃子,吃饱了撑的吧,六七公里路你不租辆车,竟然走路!i服了you!”吴大顺拍了拍摩托车后面,嚷嚷道:“赶紧的,坐上来。”

“我喜欢这种感觉,所以特意走路的。”徐晓宇笑了笑,说道:“你先走吧,反正也只有那么远了。”

“靠!喜欢走路的感觉是吧,那你怎么不走路去美国啊,坐什么飞机!”吴大顺挤眉弄眼,挤兑着他。

徐晓宇给了他个白眼,说道:“这里是家乡,那边是国外,不一样的嘛。”

“行了,甭那么多废话,上车,赶紧地。”吴大顺道。

“我来骑还差不多,你骑的话,我不坐。”徐晓宇道。

“怎么嘀,不相信哥们的技术!”吴大顺吹胡子瞪眼睛,表示不悦。

“十次事故九次超速,你骑车太轻浮了。”徐晓宇正色道:“这一点你要改正,否则迟早会出事!”

“你说的没错。”吴大顺点了点头,又拍了拍脑袋上的头盔,笑道:“其实平时我开车,很是很沉稳很低调的,今天不是特殊情况吗,所以我才特意戴了头盔,否则这么闷热的天,谁戴这玩意啊。”

“怎么了,有什么急事?”徐晓宇忙问。

“现在不是刚立夏不久吗,天气潮得很,你外婆风湿发作得很厉害,风湿贴什么的,根本就不抵用,我就给她去县中医院开了十几副中药方子。”吴大顺有些沉重的说道,他的爷爷奶奶死得很早,一直以来,他都是把徐晓宇的外婆当亲奶奶一样地看待。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