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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第1页)

“您别这么说,如果不是我嫁给他,曾家也不至于落到看人脸色的地步。”

“女儿啊,这次爹是真没办法了,你哥哥不是欠钱不还,而是同人打群架把张员外独子的左眼给刺瞎了。”

刑事案件?曾柔眼睛那叫一个锃亮啊,手臂控制不住的颤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她可是精通各种官司的大律师,穿了两世就不知道衙门的门向哪边开,光顾着打离婚争产的官司了,曾柔都快忘了打刑事案子的滋味了。

“您同我好好说说……”

曾柔皱了皱眉头,“衙门还没定罪,那人的眼睛也不一定是哥哥弄瞎的,你说哥哥夜宿青楼,去赌场厮混,这我信,可说哥哥动手伤人,不是我说,打架的 时候,您哪次见哥哥不要命的向上冲?好一好的,他会躲到角落扔砖头,不熟悉的……他不是都吓哆嗦趴窝了么?哥哥伤人的事情,您听谁的?”

曾父嘴唇蠕动,额头多了一层密密实实的汗水,女儿这是为儿子开脱么?是开脱说好话吧,虽然听着不怎么像,不过女儿还真了解儿子呐。

“同你哥哥去打架的人众口一词,都说你哥哥伤了人,如今你哥哥被压在京兆尹大牢里。”

曾父将他所知道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京兆尹同女婿是同科,如果女婿同他说说情,没准会将你哥哥放出来,女儿……我……”

“又是谁告诉你京兆尹和杨毅是同科进士的?”

“我去衙门里看你哥哥的时候,听京兆尹大人的师爷说了一句,师爷对我很客气,这还不是看在女婿的面上?”

曾柔按了按额头,这场官司有得打,仅从曾父的口述上,曾柔就发现了诸多的疑点,再结合她刚在市井大闹败坏了徐丹娘和秦姨娘的名声,杨毅这是逼她就范……为了逼她,陷害曾家就这么牺牲赵员外儿子的眼睛么?

杨毅,你给等着!我会让你看看什么叫司法界的女王!

这个案子,她曾柔接了!

“您先别忙着求杨毅,我想先听听哥哥怎么说,您放心,我是不会眼看着哥哥被判有罪的。”

曾柔起身,“您先回去,旁人问什么,你就说一切有我,明白么?”

“……好……”

☆、59 第五十九章 结盟

曾柔送走了曾父后坐上了停放在伽蓝寺侧门口的马车;她就是坐着这辆马车到的伽蓝寺,这回儿正好让赶马车的人送她去京兆衙门。

哪个朝代都少不了讼师,大隋朝也有写状纸的讼师,但是很少有人会请讼师辩护,因为既然拿到公堂上说的案子大多是证据确凿的铁案,很少有犯人能脱罪的。

与其请没有用的讼师,还不如拿银子疏通县官父母官;所以说在大隋讼师的地位并不高;写状纸的活便是寺庙门口专门给人写书信的人也能做到。

“律法不健全,讼师没饭吃!”

“夫人……”

樱桃不再诧异从曾柔口中蹦出的话,“您是要打算去看您哥哥?”

“嗯。”

曾柔忙着啃大隋律法;枯燥的;无趣的律法对她来说像是一颗灵丹妙药;染墨的纸香让曾柔很是怀念当时在法庭的舌辩,虽然她只是匆匆看过一遍,但这本律法在曾柔眼里到处都是漏洞!

大隋的民风接近于隋唐时期,街道上也有外出的小娘子,对女子的束缚相对明清时小一些,这也给曾柔提供了便利条件。

民风开放,不意味着不重视嫡庶,不意味着不兴盛女子裹小脚。

大多数长着天足的女子都对能裹小脚的小姐很羡慕,因为大隋约定俗成的规矩,只有士族,世家,勋贵,读书人家的女儿才能裹脚,不是识字的人都叫读书人,想要裹脚起码得是秀才人家的女儿。

于是,虽然街上也有名门小姐命妇走动,但曾柔看她们走路摇摇摆摆的样子,都替她们累得慌。

曾柔再也不抱怨老天给她的烂牌了,如果她穿到裹小脚的身体里,曾柔宁可自杀,裹脚是对女子最严重的摧残,没有之一!喜欢把玩女子三寸金兰的男人都是变态,没有幸免冤枉的。

如果她和诸葛云能够篡位成功的话,曾柔一定会给那群变态点颜色看看,让他们亲自尝尝裹脚的滋味,他们双脚裹成了三寸金莲,他们随时都可以把玩,这样不是更好?

樱桃轻声说道:“夫人,用不用奴婢找人写张状纸?”

“不用,我先了解一下详情。”

曾柔翻到了大隋律例最后一页,找不到女子不能做讼师的规定,这么说她可以做第一个女讼师,也可以给不景气的讼师行业立一个标杆,讼师应该怎当?

在现代律师可以体面的工种,社会地位同医生一样很高的。

曾柔原本打算了解详情后,找个口齿伶俐的讼师培养一下,遥控指挥他去衙门打官司,但看了大隋律法后,曾柔改变了主意,她身上有二品诰命夫人的名分,京兆府尹只是六品官,他见到自己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都得磕头行礼,没有一个讼师比她更合适打这场官司了。

况且,曾柔需要竖起自己的名声来,如果她有个好名声,杨毅和徐丹娘也不敢轻易的谋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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