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四合院客厅亮着灯,秦慕楚和杨蜜、曾离、周惠敏坐在沙发上聊天。
听到秦慕楚和央视达成的协议,杨蜜不爽了:
“光想得好处,风险一点不承担,还有这么做生意的?”
秦慕楚对此也有些不爽,可更多的是无奈:
“没办法,人家地位在那儿,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话头一转:
“也就这几年了,以后电视台就没这么大话语权了。”
记忆里,再过些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3G到4G网速的加快,大家都使用时间更自由、资源更多的视频app看电视。
其实现在已经有了这种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看电视,只是因为网络上更新不及时,且在电脑上看不方便,所以这种趋势才没有很明显。
对于秦慕楚的说法,杨蜜三女将信将疑,毕竟用电视机看电视剧都是多少年的习惯了,要说都不用电视机看电视剧……
那电视剧还能叫“电视”剧吗?
对此,秦慕楚没有过多解释,时间会证明一切。
只不过,今天的事还是提醒了他,自己还是有短板的。
电影方面,从源头的创作,到末端的影院上映,他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且独立的链条。
除了电影局的审核,没有任何人能在任何阶段,卡着他的脖子,影响到电影。
但在除电影以外的其他方面,他就稍显薄弱了。
比如综艺和电视剧。
这二者在秦慕楚看来其实可以用“宣传”和“造星”两个词替代。
综艺的宣传作用不用多说。
而电视剧的“造星”其实是为杨蜜的经纪公司考虑的。
不可否认,电影是娱乐圈产业最顶端的产品。
但要是论“造星”的能力,或者简单说叫做把演员捧红的能力,电影是比不上电视剧的。
一部电影,撑死了几个小时,故事情节又很紧凑,电影只能展示演员扮演得角色的最精彩的那部分。
观众看也只是在电影院那几个小时,可能以后偶尔会在网上回看。
但电视剧篇幅足够长,每天观看几个小时,一看就是小一个月,演员光是刷脸都让观众给记住了。
二者就好像一个是惊鸿一面的仙女,另一个则是从小长大的青梅竹马。
更何况,这个青梅竹马没准儿长得也很好看。
杨蜜既然开了经纪公司,那日后自然会签约艺人,那么多嗷嗷待哺的孩子,总不能人手一部电影,那得多奢侈。
娱乐圈的主流还是电视剧。
而电视和综艺某种程度上来说差不多,播出媒介相同。
按照秦慕楚的秉性,既然要做肯定就不能被人卡脖子,这样就得掌握末端的播出媒介。
电视台不用考虑了,且不说是“夕阳产业”,而且他也不可能去混仕途。
那能走得就是网络平台了。
在这个土豆、乐视称霸网络播放平台的时代,他入局也不算迟。
恰好《功夫》和《盗梦》票房结算后会给他带来一笔将近三十个小目标的巨额财富,这还不算后续的各种版权运营。
总之,他手里有足够的资金够他霍霍。
而且这些年赵茗玉投资了不少领域,不知道有没有网络播放平台,回头可以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