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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第1页)

莺歌夫人却很是相信他地话,大喜道:“承蒙方师傅吉言,希望我这个妹妹能够大富大贵,前途无量。”想必,她又想到关于赵要自己做皇帝的那回子事,自然而然地便将方师傅两句模棱两可的话直接往那方面引导而去。

皇后,是你们两个人说当就当的吗。

别说是赵还没有做到皇帝,就是现在赵佶说要我入宫,我还不乐意呢。

“夫人哪,身为清平王爱妃的妹妹,蝶舞姑娘已经是大富大贵之命了。”方师傅将第三件首饰取出来,这一次不是普普通通的簪子,发钗,而是类似发网的物件,很细很细的金丝,几股绞在一起,每一小格与小格的衔接处是更细的金丝盘出形态优美的花骨朵,在鬓角的位置是一只几欲飞舞的彩蝶,轻盈灵活,不知是用什么来上色,蝴蝶的翅膀带着一层盈光的晶粉,颜色鲜艳欲滴,我从方师傅手里接过后,连呼吸都放得很轻很轻,生怕出气大一点,蝴蝶便会扑腾着翅膀飞走。

这首饰要是再配上相合的衣裙,我都能想象得出,其他女子看到时会流露出怎么样艳慕的眼色。

“蝶舞姑娘对老头子的手艺可曾满意。”

“太美了,反而不像是真的。”我喃喃低语了一句,这样巧夺天工的艺术品,最适合放在精美的首饰匣子里头收藏。

方师傅听得我的答案,微微一怔:“蝶舞姑娘的意思是,像是假的了?”

“不,不。”我想一想还是将物件还到他手中,“太美了,像是在梦里头一样。”

捕红  第三卷 51:爱的一败涂地

大概是这句话说得深得方师傅之意,一直到他提着箱子离开,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减去过。零点看书

我看看石桌上平摊着的三件头饰,与莺歌夫人自己的那两件想比,归属于我的这一件,似乎是太华贵了一些,不知道什么场合才会用得到。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后花园,突然变得冷场。

都不知道该谁先开口,或者说该先说些什么。

莺歌夫人笑了,笑声多少有点无奈:“方师傅在哪里遇到的你,怕是不用问,他这种经验老到的,随便猜猜都能知道,你们在做什么了。”

是,方师傅出入皇宫后院,早就明白什么事儿该看,什么事儿不该看。

不然能太平地活到这一大把年纪吗。

幸好他的出现,替我解围。

不管当时他是报着怎样的心态,我只能说,要谢谢他。

“蝶舞,你看不起姐姐是吗?”莺歌夫人微微叹一口气,搁置在桌面的双手紧握成拳,“如果我会怕你看不起我,那天就不会带你去那个地方,我要你看清那些真相,知道姐姐在做什么,又是为了什么。”

我抬起眼,直视着她。

她想同我说什么。

“我嫁进王府的时候,王爷已经有了正妃,王妃身世显赫,其祖父手握大宋半壁兵力,连当今的天子对他们一家都是礼让三分的,而花家。蝶舞,不用我说得很明白,花家不过是为赵培养棋子地地方,姐姐自小就是被训练出来,以后要帮助王爷荣登大宝的工具。我自小就很羡慕你。都说你没有我漂亮,没有我聪明。但是每每见到你手握书卷懒懒散散地在那里晒太阳时,我恨不得自己是你。变成你,成为你,我不要做花莺歌,不要做一个注定将要以色侍人的女子。”

可惜,什么都是注定好的。

不漂亮。不聪明的那个,会比又漂亮又聪明地,略微地幸福一点点。

花莺歌被当做是一份贺礼般送进清平王府,她注定只能做妾,然而,她爱上了赵,自从第一眼看到玉树临风地赵,她真心地爱上这个男子,爱得一败涂地。

因此。后来的一切。她都做得心甘情愿。

她要让这个男人实现他毕生地梦想,取代庸庸碌碌的宋徽宗。成为新一代地君王。

莺歌夫人笑得更像是在哭,她伸过手来摸我的面孔,像在摸着自己的过去,每一寸皮肤,她都不舍得放过:“都说莺歌夫人是清平王爷的宠妾,但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沁芳阁过夜,那些拥抱与亲吻,我都觉得如同演戏,我们两个人有时候都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地。”

有一晚,两个人都喝得多了些。

花莺歌为赵再跳一次璇华之舞,跳到末尾,她抑制不住,放声大哭:“王爷,王爷可是已经嫌弃了莺歌,莺歌的身子比青楼中的那些女子还要肮脏,还要下贱不堪。”

赵端着杯中酒,怔怔地没有回答她,良久良久以后,才道:“我一直记得,想当年第一眼看到那个叫花莺歌的女子,她是我此生见过最美最美的女子。”

花莺歌哭到双眼几乎滴出血来,然后,坚定地将眼泪擦一擦:“王爷,如果还有一个干干净净的莺歌,你可愿意娶她做正妻。”

赵将她搀扶起来,软语道:“美人,这话以后莫要再信口开河,王妃对于我,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女人。”

在他眼中,王妃已经是江山,触手可得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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