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她回头去一看,一个打扮时髦的女郎。
“爱慈,”她走前几步:“怎么?你认不出我来了?”
“你是……明芬?”
“就是明芬呀!”
“想不到在这儿见到你!”
“你也来了香港?”
“差不多半年了!”
“为甚么不来找我?”
“我没有你的地址呀!”爱慈说:“你的后母说你来了香港,就失了踪。”
“我为了和她吵架,才逃来香港,我当然不会给她地址,不过,我表姐是有我的地址的。”
“自从你走了,你表姐已经没有再来了!”爱慈问:“你来了香港快两年了,好吗?”
“也说不上好,做歌星,一日三餐,总可以解决的。”
“你做了歌星?”
“奇怪吗?我以前在学校唱歌,老是不及格。”明芬说:“现在歌星吃香,小孩子都可以赚钱。”
“做歌星不怕难为情吗?”
“有甚么难为情,又不是做舞女!”明芬问:“你这半年来怎样了?”
“我的遭遇,就惨了……”爱慈把一切告诉她的旧同学。
“那你岂不是无家可归?”
“我正在为今后的生活彷徨。”
“不用担心,到我的家里住好了!”
“打扰你,不好意思。”
“没关系,反正我一个人住一层大房子,常常感到寂寞。”
“你真本领,还有一层大房子。”
“我哪有这份本事,房子是马天荣给我住的。”
“马天荣一定是你的未婚夫。”
“一辈子的未婚夫,因为他永远不可以和我结婚的。”
“为甚么?”
“因为他已有妻有子。”
“那你……”
“当时我不知道,等我爱上了他,才被我发现,那时候,米已成炊,只好做他的情妇。”
“唉!”
“别为我难过,我已经过惯了,而且,他肯负责我的生活费,我这些日子也过得很好。”
“明芬,你虽然肯收留我,可是,老吃你的,也不是办法,倒不如你给我介绍一份工作吧!”爱慈幽幽地说。
“也做歌星,好不好?”
“要不要陪人客?”
“你可以陪,可以不陪,陪人客,多赚点钱,相反,收入就减少了。”
“我宁愿收入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