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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2页)

“老”十二队长中的青龙,正是当初被羽歌夜一脚踹倒的倒霉蛋,他从不服到心服,始终紧紧追随羽歌夜,终于成为十二小队长第一。他叫到一半就不敢开口,他曾经以为自己已经离老大很近了,现在他才发现,他们的距离好远好远。三百龙脊中有乖觉的,已经犹豫地准备行礼。羽歌夜竖起手,这个手势他们十分熟悉,攻击山寨的时候,这就是“止”的命令。羽歌夜摘下自己头上金冠,脱下大红皇子服,在场的三百龙脊,蓦然眼圈通红。

大隆四皇子羽歌夜的红袍之下,穿的是他在穿行洛蒙森林时已经非常破旧的那件白衣。

“三百寒暑,终出山。”羽歌夜躬身行礼,举起手中杯,尽饮杯中酒。

“三百寒暑,终出山。”在森林中吃尽苦头的三百龙脊,此刻是真真实实感觉到,他们活着出来了。

羽歌夜又端一杯酒,把眼望着门口,红了眼眶,一路说来容易,走时艰辛,三百零三龙脊军,到最后,只剩下二百六十七人,此时桌上密密摆着三十六个庄严骨灰盒,三百龙脊从无到有,打出洛蒙,一路抢一路扔,唯有一件东西,羽歌夜从来不曾丢下,那就是龙脊军的尸骨,如今看到这些相处不过一年多,却胜过血亲的兄弟尸骨,龙脊军中传来低哑哀戚声,羽歌夜将杯中酒缓缓撒在地上,“三百龙脊,真英雄。”

“三百龙脊,真英雄。”龙脊军默然无声,遍地酒香,如同满室英魂清芬。

羽歌夜拿起宝芙瑞祭司的圣器灵犀匕首,轻轻割开了自己的手指,在第三杯酒里滴了一滴血。羽云歌持着灵犀,为每一个兽人割开手指,最后轮到自己,他是三百龙脊中最后出现的,但是每个龙脊军战士,敬畏羽歌夜,亲信羽云歌,这份被人信任的感觉,他这辈子都忘不掉。

“三百袍泽,皆兄弟!”羽歌夜将酒一饮而尽。

“三百袍泽,皆兄弟!”一声巨响震彻九霄,快哉楼,人心大快。

“洛蒙山中,我是老大,你们是兄弟,洛蒙山外,只要你们认我一声老大,我就还是你们兄弟。”酒酣耳热,羽歌夜站在前面说到,“我曾经承诺过,金钱美色官位,只要你们想,我都能给。但是现如今,我还是有三条路,一是我送一笔安居银子,足够你们一生安逸,二是你们随我入京,做我王府护卫,也是寻常小吏所不能比,三是我给你们一纸凭证,加入西凤大军,给你们一个靠军功出头的资格。”

经历了洛蒙森林的悲惨经历,如果他们想要回家安居乐业,绝对可以理解,毕竟进林之前,犯大罪的不多,都是地方小民。若是想要进入王府做护卫,也情有可原,一入王府,身份不同,说不定日后还可以做个武职外放官员。唯独选三,最是艰难。大隆朝兽人出人头地极难,当兵是最好道路,所以报名人多,限制极大,只有军户子弟才能报名从军,这里很大一部分人,都没有这个资格。在说出这段话的时候,羽歌夜是真心给了他们三条路,洛蒙森林,本来只是唐星眸的考验,羽歌夜的练手,他也没想到最后效果如此之好。羽歌夜不是个好人,但是对他手下的人从来都是用心的好,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影响,改变这些人的命运。

毕竟西凤驻军,那是随时可能爆发战事的真正边防,远非羽惊夜混资历的锦官城参事可比。

十二队长的朱雀站起来抱拳:“老大,朱雀在十二队长中年纪最小,在众位兄弟中也算年轻的,本不该出来说这句话,但是有一句话,在我心中很久,我不吐不快。”

“说。”羽歌夜也站起来,此时面酣酒热,他白皙脸颊也显出一片艳红,朱雀放下手道:“我因为年纪小,所以老大照顾我,经常让我跟在身边保护我,我曾经听老大说过一句话,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西北九十州,我是个粗人,不懂老大的文词儿,老大告诉我,是大隆好男儿,就该立马横刀,收复西凤北莽河山,我今天就想问一句话,老大这句话,还作数吗?”

羽歌夜只觉得一阵针刺般的感觉从脊椎传到头顶,那不是痛苦,而是激动,重生深宫已十年,身上赤血还热否?他心中盘亘多年的梦想,只在洛蒙森林中无意中提起,没想到还有人记得。

“作数。”羽歌夜面红如血,热气上涌,他知道这句话一出,走出快哉楼,未来十年,几十年,这快哉楼中少年英豪,不知有多少人要做战场亡魂,可他没法说谎,他没法骗人,眼前三百龙脊,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带的第一批兵,第一批兄弟袍泽,也是唤起他在紫禁城冰冷灵魂的战场梦,男儿心中有豪情,热酒说与兄弟知,他的梦想,他没法骗人。

那一天,快哉楼中走出一群年纪最大不到二十的少年,醉酒迷离,步履蹒跚,双月悬空,光辉照彻,胜不过快哉楼灯火如昼,大隆三百龙脊,带着他们心中唯一老大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字数少了些,但是断在这里却是恰好。其实这一段写的很粗劣,洛蒙森林中跟山匪争斗的情节也被我抹掉了,三百龙脊的忠诚,羽歌夜的情感转变,有些突兀。不过军训的时候,半个月乃至一个月的时间,新生们都会舍不得教官离开,甚至含泪送行,那么在森林里同生共死一年的兄弟袍泽,又该是什么样的感情?不得不说,我确实心太软,舍不得写太悲惨壮烈的情节,只能拖啊拖,留到羽歌夜二伐西凤,三战北莽,留到八千骠骑破凤都,留到两万铁甲守云京,留到这本小说,这个时代,最最壮美的时候去,添上一抹豪气的血色。

谢谢吼吼爱你和书虫同学的地雷~~

☆、39云胡不归

羽歌夜回到锦官城后;有两个人的信件来的最多,而让羽歌夜意外的是,一个是楚倾国,一个是楚倾城。

没有太子。

对于这位心有不当情感的哥哥;羽歌夜心中抗拒大于同情。但是当羽良夜似乎放手的时候,他却满心的不适,就像某种烦人但是持续不断的噪声突然消失,世界空的有些可怕。然而,楚倾国的来信却让他明白了个中缘由,那种恼人声音不仅没消失,反而更大了。楚倾国真是非常聪明;他用大隆官方通用的汉语写些日常交流,却用英语和拼音写了重要消息。没错;估计是个苦逼大学生的楚倾国,用英语的同时还要掺杂汉语拼音。太子殿下似乎因为羽歌夜和景帝发生了争执,被景帝怒斥“大不孝”“十分失望”,难怪羽惊夜变得如此猖狂,这两句话一出,羽良夜立刻被大隆历代被废太子灵魂附体,他不是一个人在面壁!

楚倾城也会每月一封地来信,他在第一封信上写,是因为楚倾国担心只有自己写信“怪怪的”,于是强拉着他一起写。比起楚倾国各种无厘头的话,楚倾城每次都是周详地询问羽歌夜的情况,后面几封信则基本都在问羽歌夜是否“出关”。

挑灯提笔,羽歌夜皱眉厌弃:“还得回信。”鏖战到近三更,才把所有该处理的信件统统写完。

鱼玄机戴着“大隆名宿”的头衔,从云京光荣返回岳麓书院,让这座游离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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