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有眉目了。”
一日之后,墨九终于带来了好消息。
“殿下,刚才有官员来报,说在祈县外的一处破庙,找到了姑娘留下的饰物。”
墨九说着,将一放在木匣里的东西低头恭敬的呈献上来。
“还请殿下过目。”
千玺楼的饰物都出自同一批工匠之手,带有非常典型的特征。
说来也巧,那日祈县的衙役也是注意到这群乞丐神色有异,出于谨慎便多质问了几句,本来不过是随口问问,哪知道这群乞丐原本就心中有鬼,衙役们稍一盘问,便吓得什么都招了。
一个乞丐,身上怀揣着昂贵的珠宝首饰却不肯进城住宿,反而宁可栖身于一破庙当中,整日与邋遢的乞丐为伍,这便是个傻子,也知道这其中有问题。
因此衙役们当即便立刻将几人绑起来,一路押送到王府来细细拷问。
“殿下,人已经招了。”墨九说道,“据领头的那个乞儿所说,姑娘这段日子,一直都乔装居住在祈县的破庙当中。”
“每日跟随乞儿们一同入城乞讨,利用乞儿们不用出示路引这一点混进城中。”
说到这里,墨九小心觑了一眼案前殿下的脸色,见男人面色墨沉,似在压抑着怒气,顿了顿,才又硬着头皮继续说道,“不过,大约是后来殿下让官府连同城外一同搜查,姑娘自知已无处可逃,已于昨日一早便离开了。”
当乞丐,睡破庙……
这个女人,为了离开他,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呢。
听此,暮如归咬牙切齿,几乎是要被气笑了。
她在王府的时候,衣食住行无一不精,过的是高高在上使奴唤仆的日子,自己自问也没有半分苛待她,反而恩宠有佳,却没想到,这个女人脑后生反骨,好好的日子不过,竟然大冬天的跑去学人当乞丐!
能让一个女人宁可当乞丐也不愿意跟着他,到底是该有多厌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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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如归此生还从未受过如此奇耻大辱!
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将胸口翻涌不止的暴怒强行遏抑住,眼神凌厉的看向墨九,“她既然决定离开,那必定就是已经知晓,江南各处都已经戒严。”
“照她的谨慎的性格,想来应该不会轻举妄动选择这时候离开江南,”
“她跑不远的。”
“立刻让祈县官府派人加强搜查,不管是哪个穷乡僻壤,都给我搜仔细了!”
“若是胆敢放走了人,本殿拿他们是问!”
*
“呼!”
另一边,此时,祈县,城外的一处深山当中,沈念将白日里捡的柴禾拾掇起来,用火折子点燃,勉强聚起来一个火堆。
冬日时常下雨,温度低,柴禾经常是湿的,她也是找了好久,才勉强找到这一小堆可以引燃的柴禾。
温暖的火焰燃起来,照亮了山洞中的一片天地,沈念先是借着火烤了烤自己已经冻僵了的手,然后便拿出包裹里藏着的被冻硬了的馒头,用力将它扳碎,放进盛了水的竹筒里。
这是她这段时间以来,通过各种方式偷偷存下来的食物,之前一直藏在破庙外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直到她决定离开,才将它们取出来。
为了方便携带,她准备的这些食物中,基本都是容易饱腹又能存放的干粮,放久了会变得僵硬容易崩牙,沈念没办法,只能先用水将它们煮软了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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