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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商细蕊排新戏(第2页)

“那就有泼开水的规矩了?他们光是叫骂两句,我还真懒得搀和你们戏子的事儿。回头要是来个横的不要命的,不泼开水了,给你弄一瓶硝镪水泼过来。”程凤台捏捏商细蕊的脸颊:“这么漂亮的小脸蛋,我可舍不得。”

商细蕊也就随他去了。

这以后的一段日子里,商细蕊不但要忙着排新戏,还要顶着水云楼的演出,兼职教导小周子唱《昭君出塞》。他预备让小周子在他新戏的垫场里正式亮相,那非得准备充足,一鸣冲天不可。商细蕊从来不信慢慢唱红了的道理,觉得那都是混脸熟了靠交情。真有本事的,一登台就应该让人迷上。

因为新戏演出愈近,商细蕊懒怠走动,家中常常院门大开,招来同仁们就地唱念坐打。商宅的院子里没有别人家的天棚鱼缸之类杂七杂八的什物,干干净净只有一棵梅树,留地方是练功用的。而且也没有内眷家属的挂碍,一个小来丫头最是会伺候戏子,用罗汉果和胖大海泡茶给客人们喝,做菜都知道少搁盐,不上凉食,唯恐害了嗓子。再没有比商宅更适宜的聚集地了。角儿在这边练着,周围人家的孩子们爬在围墙上偷看,看到妙处就忘了自己是在偷看,扯着脖子给叫好。

小周子在沅兰他们的帮助下,辞了四喜儿,暂时住在商细蕊家里学戏。商细蕊忙的事情太多了,很少有时间照管到小周子,小周子只能见缝插针地请教他。但是商细蕊显然是不够耐性的,有时候被问得烦躁,口气就要很不好,或者言简意赅的囊括一句丢过去,或者让他在边上等着,等自己收拾完了手头的事儿再教他,这一等就是许久了。商细蕊也实在是太忙了。他为小周子做的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每天早晨四点来钟推开小周子的屋门,半耷拉着睡眼,靠在门板上盯着小周子瞧,仿佛一只出现在凌晨快要魂飞魄散的冤灵。直到活生生把人看醒了去天坛喊嗓子,他自己又倒头睡下了。另外他帮小周子搭了一张特制的床铺,这张床铺只有头脚两片木板支在两张方凳上,中间悬空没有着落。据商细蕊说,这是锻炼腰骨的好法子。但是同样是戏子,他的床上却是铺着两床厚褥子。程凤台偶然见到,笑说他是在欺负小孩儿。商细蕊一哼哼:“你懂什么!我的腰骨都练成了,他还小,腰上欠劲道!”

程凤台听见这话,一手捏着商细蕊的腰,可想把他三下五除二剥个精光,试试小戏子腰上的劲道了。可是最近肯定是没有机会的。他这样忙,谁都离不了他,他近来也生不出别的男欢女爱的闲心。程凤台就盼他们赶紧把戏唱完了散了,别一天到晚的占着商细蕊,搅合了他们鬼混。当然程凤台也不会为了避嫌疑而不去见商细蕊,每天照样往商宅跑。戏子们早有风闻程二爷与商老板交情不浅,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对程凤台客客气气自自然然,没有什么异样的态度。俞青本身为情所困,对这层关系就比较敏感一点。虽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但是一言一笑里,程凤台总觉着她对他们知道得特别清楚,连他们自己都还懵里懵懂的心思,她就已经洞悉了。杜七看程凤台依然是不顺眼至极,不打架不骂人就算是给面子的了,背后问小来:“蕊哥儿为什么会和这种人靠在一起,我看这个人就是个有钱的混混,虚头滑脑的,不是什么好人。”小来深表同意。

日子离上演新戏那一天是越来越近了。一班戏子人仰马翻,天昏地暗。商细蕊虽是一枚奇兵,而不是将才。给他一个角色,他能演到入木三分,登峰造极。但若是教他统筹规划一盘局面,那非得糊了不可,看看水云楼的状态就知道了。要不是有俞青和杜七,这戏简直不知道要怎么排起来是好,商细蕊就会站那儿指手画脚地挑刺,净说些常人办不到的理想化标准,不依他还不成,说:“你们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又要问我意见,又不听我的。我说的都是对的……”俞青哭笑不得,简直要喊他祖宗,朝程凤台抛一个可怜巴巴的眼风。程凤台笑笑,搭住商细蕊肩膀:“商老板,好大脾气!我知道你这是肚子饿了。我们这就去吃宵夜。吃六国饭店外国人做的杏仁豆腐!”一边连搂带抱,好说歹说算是把商细蕊搓走了,使这部戏得以正常的秩序排演下去。后来他们算是暗中达成了一项协议,俞青杜七负责安顿戏,程凤台专门负责安顿商细蕊,商细蕊一个人裹出来的乱,几乎就能顶了一部戏的麻烦劲儿,不愧是水云楼的当家人。

一直到正式演出前三天,程凤台果真去曹司令那里借了兵。他一般走货就是用的曹司令的精兵,这就等于请了镖局,而且比镖师的枪械更为精良,更有实战经验。走一趟货回来,再与曹司令二八分账,两厢便宜又保险。但是他这回借兵却不派的正经用场,当着姐姐程美心的面,也着实难以启齿。跟曹府里吃了一顿饭,胡扯了一通,只说有生意要与姐夫谈,程美心也就不稀得听了。

郎舅二人进了书房,曹司令嘬着牙签觑着他,一面含笑从抽屉里拿出一只镀银盒子装的雪茄烟,很不屑一顾地掷到他面前:“拿去!英国货!老子抽不惯!”

程凤台也不道谢,当场从盒子里拆出一支点来深吸两口,陶醉得眉毛一抬:“真不错,地道。嘿,姐夫就爱个洋货!”茶几上一盘水果切成丁的,程凤台拿牙签簪着就着雪茄吃。

曹司令把牙齿剔得啧啧作声:“我可不爱洋货!洋人的东西,除了枪炮和女人,没一个老子使得惯的!”程凤台闻言,很恰当的淫秽一笑。曹司令心领神会,也与他回以一笑。于是两个色中饿鬼就洋女人展开了一番粗浅而热烈的讨论,气氛差不多了,程凤台忽然说:“姐夫,问你借一班兵用用。”

曹司令一抬下巴:“这回往哪儿走?”

程凤台夹着雪茄烟的手一挥:“不走货。不出北平城。您甭多问。借不借?”

曹司令半眯着眼睛,看着这个英俊风流的年轻人。他刚刚吃了他一顿丰盛的午餐,喝了他珍藏的白酒,现在抽着他的进口烟,吃着他的水果,向他借了兵居然还不许他过问——简直快把这王八蛋宠成儿子了!他对儿子都还没有这样宠的!

曹司令呸出一口空吐沫:“个娘老子的!你拿老子的兵去杀人放火还不让老子问!”

程凤台连忙笑道:“哪儿就杀人放火了!我犯得上吗?不给你闯祸,我就拿来充充场面。”他把那盘水果端到曹司令面前借花献佛:“姐夫,挺甜的。”

曹司令连连挥手赶他:“去去去!滚一边儿吃去!”程凤台又把果盘端走独享了。

对于程凤台这个年纪的纨绔公子,曹司令见得多了心里也有数。以为八成是与哪个小开哪个老爷斗气斗势,或为着个舞女争风吃醋。程凤台是经过世面有分寸的人,不至于为非作歹,这点倒还让人信得过。看他坐那儿抽两口香烟吃两口水果,领带松了,袖子纽扣也开了,闲闲散散雍容自得的。曹司令真觉得这是他儿子似的,看着叫人心里又恨又欢喜,所以一面要破口大骂,一面又予取予求的纵容着——他们两人不过差了十几岁。

“给你二十个人!回头给老子闯了祸,老子就一枪崩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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