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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第1页)

夏小满本就是个配饰控,最爱那些细腻的雕花攒珠,这细细看过去,一边儿暗暗流口水,一边儿暗暗点头,心里对纪灵书的厌恶也去了几分。

双方地厌恶都是少了些,可依旧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俩人极其默契的各自端了茶盏,慢慢抿着,彼此都琢磨着台词。

夏小满眼角余光继续打量着屋子,纪灵书却是瞄上夏小满身上配的一个荷包。

那是“原版夏小满”的手艺,绣的富贵长春,夏小满一来也是喜欢它漂亮,再来也是因着它是圆形的,比那些葫芦型地装得东西更多,便爱当随身小挎包一般带着它。

纪灵书认真瞧着那荷包上的花纹,是自己不会的绣法,眼睛闪亮亮的,犹豫着要不要开口询问。

正犹豫间,铃铛声一响,却是矮几上趴着的猫儿一饼……哦,不,额间雪,醒来了。它抬起小脑袋四下瞧瞧,弓起身子抻了个懒腰,然后轻轻一跃到地上,正待往主人这边走,忽然发现有陌生人在,便忙顿住脚,警惕的盯着陌生人。夏小满擎着茶盏顿住了,咔吧咔吧眼睛也盯这猫儿,瞧它想怎样,笑眯眯地心里叨念着一饼呀一饼。

那猫儿盯了夏小满半天,许是没觉出她有啥危险气场,这才带着它漂亮地新铃铛,一步三晃,叮叮玲玲的走到主人脚边,蹭上一蹭,低低长长叫了一声。

纪灵书躬身把它捞到怀里。顺着它地毛,见夏小满视线一直随着猫走,便笑道:“这小狸奴最是闹人。”

夏小满收了视线,干笑两声,心道,你就拽吧。小狸奴,还佐丹奴呢……

却听架子上的鹦鹉“嘎”的一声。倒也似凑趣一般,竟而接口道:“嗟乎小狸奴,但思鱼餍足!”

夏小满斜眼去瞧那鹦鹉,嘴角抽抽着,哎,真是比不了。学究家鹦鹉也是学究,真是越发显得自家文盲了。

纪灵书扭头啐了那鹦鹉一口,道:“有客在,偏你多嘴!”回过头一边儿摸着那猫咪颈项的绒毛,一边儿笑向夏小满道:“甚矣翻盆暴,嗟君睡得成!但思鱼餍足,不顾鼠纵横是灵书常叱额间雪之语,倒叫那呆儿学去,不时聒噪学舌。小嫂子见笑了。”

夏小满挑挑眉。咂咂嘴,胃里又往上反酸水,真是就见不得她拽啊,真想刺激她一下痛快痛快。

她眼睛一转想起个笑话,便道:“不顾鼠纵横,好诗。我倒是想起个笑话来。说有这么一群耗子,整天提心吊胆怕猫来抓它们,这愁啊愁地,吃不好睡不好。其中就有个聪明的,出了个主意,它说。咱们往猫脖子上挂个铃铛吧。这猫一动,铃就响了。咱们不就知道了?平时也不用担心了,就可以安安稳稳睡大觉,该干嘛干嘛,等铃响,知道猫要来,再跑就赶趟。”

纪灵书眨眨眼听了半天,没觉得哪里好笑,这好不容易开场了,又不好冷场,便低头摆弄摆弄猫儿脖子上的铃铛,只道:“倒是个聪明法子。”

夏小满抿了嘴,故作淡然道:“可难题就来了,这群耗子,谁去给猫挂铃铛?”

纪灵书一愣,想了想,“噗嗤”一声笑了,道:“小嫂子真诙谐!去挂铃铛的也就叫猫给吃了,这可真要选个鼠辈中壮士才好,好叫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夏小满心道,那就不是壮士了,那是烈士!

本来她是想拐着弯骂人的,但瞧这小孩笑得傻乎乎的,和她实在不是一个数量级地,也就想着不欺负小孩了。可这会儿纪灵书又拽上了,夏小满牙一酸,就觉得真不刺激她都不行。

当下,她眯缝起眼睛,带着狼外婆的笑容道:“表小姐这猫铃铛做工精巧,实在漂亮,不知道谁挂上去地?”

纪灵书也是最爱饰物细节的人,因自己喜欢这铃铛,听她这么夸,又想起了之前她也赞过自己设计的那匣子,心里就微微舒坦起来,觉得她也还算识货,便笑道:“小嫂子好眼力,我也觉得这铃铛做的巧呢。我给额间雪挂的……”

说到后半句,她忽然反应过来,脸上的笑也僵了,这是夏小满骂她是耗子呢!她那笑容稀里哗啦碎了一地,小脸也绷绷起来了,因着自家客居这里,夏小满又是表哥地人,实不好发作,她咬着下唇,强挺着,只拿一双美目当成两柄刀子,使劲儿的剜着夏小满。

夏小满看她气鼓鼓的样子就周身舒泰起来了,虽然欺负小孩子不好,可是……让唐僧吃瘪也是人生一件快事啊!^0^

她强忍着笑,低下头抿了口茶,想到现在是要护着她别叫老七那头狼给叼去,还是两国修好比较好,于是抬了头,笑道:“这铃铛真是别致。表小姐能叫我细瞧瞧吗?”

纪灵书一言不发,双手捧了猫递过去,暗暗掐了猫儿一把,恨不得让它上去挠夏小满两下给她解气。

谁知道夏小满并不来接,只笑道:“表小姐的猫金贵,我怕抱不好有闪失,还是表小姐抱着吧,我只这么瞧就好了。”说着往前倾了倾身子,保持安全距离,去看那铃铛。

纪灵书傻傻的举着那猫,几乎气昏过去了,手都有些抖了。夏小满只装没看见,端详了下那铃铛,心道,年老七确实是下了心思的,知道纪灵书爱些什么。那金灿灿一浑圆铃铛,上面錾的双猫戏蝶的图案,十足真金锻造,显得贵重,而刀工极妙,猫、蝶活灵活现,难得佳品。

夏小满在纪灵书暴走前直起身子,笑道:“好是真好,可这颜色……”她摇了摇头,道:“观此猫,通体墨色,额头一点雪白,……”

轮到纪灵书胃抽筋了,她想起夏小满当初砸她那一顿“六条论”,咬咬牙道:“小嫂子勿需文饰,直说了吧。”

夏小满心里暗笑,脸上还得是蒙娜丽莎状,道:“金子是贵重,但颜色和这猫不配,还不如银的好。银色要显得灵动得多。”她也确是这么想地,关键是从前看白金看多了,看黄金总觉得俗,还是喜欢白色多余黄色。

这句话倒是说到纪灵书心里去了,她喜欢这铃铛的做工,可这金子怎么瞅怎么笨重俗气,和她那聪明灵巧的额间雪不大相配,但又舍不得弃之不用,所以还是给它戴着了。这会儿夏小满一提,她也觉得还是银子色浅,有那种灵巧之感。

她也不计较刚才夏小满拐弯骂她的事了,只诚实的点头道:“小嫂子言之有理,我也这般觉得。”

夏小满笑了笑,道:“其实我比较喜欢那种镂空的,像被中香炉那种,瞧着会更漂亮。”

纪灵书想了一回,果然是那般更美,再瞧夏小满,只觉得她眼光独到,算得自家半个知己,那怒气也就全然抛到脑后了,脸上微微浮起笑意,道:“小嫂子说地极是!那般果然是极好的,也不肖什么花、蝶,只用流云纹,就极美!所谓云生……”

“表小姐也勿需文饰了。”夏小满不客气的打断她,道:“咱们这般想是好的,只不知道银匠能不能做出来了。表小姐稍待两日,我叫人出去问问,若得了,就铸一个给表小姐送来。”

纪灵书见她学自己的话,脸一红,也就不念诗了,只乖乖道:“先谢过小嫂子。那灵书就等着了。”

纪灵书这会儿把夏小满当了半个知己,也就毫不拘谨了,三句两句,便直言问她借荷包来瞧瞧。拿到手里好一番端详,又大赞夏小满好手艺,向她请教起针法来。

夏小满一头黑线,她哪里会什么绣花啊,都是“原版”做的,便只道:“去年不慎跌了一跤,摔伤了头,以前地事啊,手艺啊,都忘记了。”

纪灵书并不晓得这事,但知断没有人用这样诅咒自身地话搪塞人的,便唏嘘了两句,又反复摩挲着那荷包,暗暗琢磨那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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