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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2页)

成就美丽的艺术同时,又激发了无穷邪念,魔手实在是符合人类本性的一柄双刃剑。

黑哥的琴技让张彻五体投地,可能正是黑哥的激励,才使他屡败屡战,始终没有放弃成为吉他手的理想。看着他眼神迷离的陶醉的样子,我不忍心告诉他事情的真相。

“多弹两首。”黑哥弹完后我对他说。他笑了笑,又弹了几首甲壳虫的早期作品和老鹰乐队的变奏版本。之后我们坐下来聚餐,喝了两瓶马提尼酒,我试图忘掉巨大的谜团和即将到来的危机,强作欢颜。没过多久,老流氓也从山上下来,好像没事人一样和我谈笑风生,大讲龌龊笑话。

晚上回到筒子楼时,张彻和黑哥早已酩酊大醉,口齿不清地叨咕着回屋睡觉。

“别以为哥们儿高兴了就不自杀了,哥们儿必死无疑必死无疑。”黑哥满嘴酒气地诅咒发誓。

张彻搂着黑哥的肩膀,一边找着台阶一边说:“自杀这事儿,不带吹牛的,你吵吵了多长时间了,要死赶紧他妈死,别老让哥们儿替你操心。”

我由于要开车,没喝多少酒,头脑还算清楚。想起拉赫玛尼诺夫曾说过异乡人的身份与师范大学登山队有关,我对动物般的女孩说:“这么晚了,有办法进图书馆么?”

“当然不成问题。”她说。

我们把车开到师范大学里,此时学校里已经没有多少人,图书馆大楼一片漆黑。

“不想用催眠术骗值班的管理员了,还是简单粗暴点儿吧。”她说着走到图书馆大门前,竖起右手食指凝视了几秒钟,指尖再次发出雪一般的白光。随着她的手指划过,钢铁铸成的门锁竟被生生从内部割断,并且无声无息。

我们推开门,尽量压低声音,走上四楼的资料室,打着打火机,寻找各校园社团的活动记录。登山队的材料都放在一个小型铁书架上,全是一些打印装订好的小册子。我一本一本地看着封面上的标题和日期,有一本关于“希夏邦马山难”的经过记录吸引了我的注意。作为登山队历史上的大事件,那本册子也格外厚,封面上的日期为1998年6月。

事故的经过很简单:师范大学登山队经过周密计划,从北京出发后,取道云南进入西藏,前去挑战海拔6000多米的希夏邦马山脉。先遣队上山后仅一天就与大本营失去了联系,后续部队搜索了一个星期也没找到踪迹,最后动用了空军的直升机,才查明在他们的前进路线上曾发生过一次小规模雪崩,不出意外的话,先遣队员已经全部遇难。

先遣队员共有两男一女,他们被誉为“当代最可歌可泣的大学生”。文字记述旁,还附有遇难者生前的照片,是一张全体登山队员的合影,两男一女的头部被红笔从人群中勾勒出来。

由于是大合照,每个人的头像都很小,我把打火机凑近,几乎烧着头发才看清那三人的面貌。

最中间的是一个姑娘,长得浓眉大眼,棕色皮肤,赫然就是异乡人的首领。另外两个不用看,必定是那两个吊儿郎当的小伙子。

“就是他们。”我悄声对动物般的女孩说,“可明明已经死于几年前了嘛。”尽管我的嗓音很小,但声音还是在黑暗空旷的资料室里回荡,不免令人胆战心惊,我差点儿被自己吓着。

“当日你看到的,已经不是那几个登山队的学生了。”动物般的女孩看到我嘴唇发抖,嘲笑般地吐吐舌头,然后抓住我的手腕摇了摇,“不出意外的话,他们途经云南的时候就已经被异乡人的组织给盯上了。在山上也许是偶然碰到雪崩,也许是异乡人制造了一次人工雪崩,总之全被埋在雪里了。在此之后,异乡人借用了他们的身体。”

“怎么借用?是像鬼魂附身那样么?”

“也不完全一样。所谓灵魂附体只是一种想像,没有依据。真正的借用方法是,将死者的大脑沟回完全抹平,再利用特殊的手法将异乡人原有身体大脑的沟回一丝不差地复制到死者脑中,如此一来,死者就算有了异乡人的思想、欲望和记忆。只需要在细胞彻底坏死之前给死者注入足够的能量,使身体里的各器官像机器一样运转起来,就能令他起死回生,成为一个外表不同、想法一样的克隆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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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夜袭(3)

“听起来再造头脑和救活尸体的方法并非超能力,而是现代科技,就算有这种技术,异乡人又从那儿找来仪器和实验室呢?”

“异乡人可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简单,他们本身就掌握远远高于当下水平的科技。即使是超能力,在他们的理解中也是科技的最高层次。”

“还有一个问题,复制出克隆人以后,原有的异乡人怎么办呢?多了一个精神上的孪生兄弟,不会导致人格分裂么?”

“不能有两个自我,在复制工作即将完成的时候,原有的异乡人会服毒自杀,从而保证复制出来的新的自我独自存活。改变身体之后,复制出来的异乡人能够利用死者以前的身份,很容易地混入社会。”

制造一个新“我”再杀掉旧“我”,一想到这个我就浑身发麻。她拽拽我说:“走吧。”

我们摸着黑往楼下走去,我忽然问她:“那么你呢?你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复制出来的?”

“你说呢?有谁的身体是这样?”她抓起我的手放进上衣里,让我摸到她Ru房间的小鳞片。

“不是复制的就好。”

“为什么?复制成一个大美人不是更好么?”

我紧紧抱住她说:“那不行,否则你的存在就会变质了。我只想要你现在的样子,一毫一发也不想改变。”

我们溜出图书馆大门,开动波罗乃兹,慢慢返回筒子楼。此时已经入夜,大概是十一二点的样子,街上人丁冷落,仅有的几个行人表情警觉,行色匆匆,只有饭馆里还有两桌糙汉喝得意犹未尽,脸红脖子粗地表示“真把你当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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