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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家事国事(第1页)

杨培风将剑匣妥善安置后,天已抹黑。

陆府又差仆人请了一次。

实话说,他面子挺大。扶风城但凡有见识的都知道,能宴请到深居简出的木奴丰老板,是一种福气。

酒宴设在流风阁,他某位同窗的家族产业。

二十年前,州学正卢钦南下扶风,并带来东篱书院。在此人教导下,书院英雄辈出,有擅韬略者破格授任兵部,有武道天才做了王侯上宾,更有雅人韵士赋诗一首名动天下。

杨老太爷在当地有一定声望,安排族内唯一的晚辈入学,并无难处。

但此时再看,窘迫到如此地步的杨培风,也难怪被当了多年异类。

杨培风并非一无是处,相反,他其实什么都懂一点,就一点点,无一精通。

他叹了口气,将飘到九霄云外的思绪收拢回来,刚往台阶上抬了条腿,侍立在旁的小厮便皱起眉头。他刚将果盒递出,就见小厮伸手挡住,“走走走!打秋风也不打听打听今天谁做东?陆老爷招待朋友,谁吃你这酸不拉叽的橘子?”

杨培风有些发懵,愣了一小会儿,方才弱弱道:“陆老爷不吃,小陆老爷没准儿喜欢?”

他实在穷的可怜。

老太爷生前每一笔人情往来都记得清楚,以后谁家有个喜丧事,他都得替老人还上。而那笔数额不菲的银子一半被他输给赌坊,一半当做药钱,早没了。至于答应的沈掌柜的“衣锦还乡”,如今更无着落。

他已尽可能,从木奴丰挑出模样还算周正的橘子。

接着,他认真地补充了一句,“甜的,不酸。”

小厮被气乐了,好声劝道:“若为寻常酒宴,就连路过的狗叫的好听些,也能叼走块带肉的骨头。可今日探花郎的做东,惹恼了官老爷,你如何吃罪得起?”

杨培风喃喃点头,“这倒也是。”

小厮洋洋得意,知道了还不快走!

“培风?”

迟疑的嗓音从他身后响起。

杨培风转身,神色木然,“你是……”

他爱饮酒,但却讨厌各种酒宴。从出门起,他脑子里就只剩一团浆糊,现在认不出人,倒也显得合情合理。

来人穿着一袭天青色薄衫,高高瘦瘦,容貌俊朗。似乎没看出杨培风的窘迫,这人笑容和煦道:“我,不记得了?”

杨培风微微低头,“对不住。”

“一晃眼都离开扶风这么多年,别来无恙啊培风,现如今和柳新还好吧?”这人怅然道。

杨培风忽然有了印象,“何昊?”

“这不还都记得吗?”

此人笑容愈发地浓,好像能被木奴丰老板记住,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他只在东篱书院待了三年,后随家人四处漂泊。

往事渐渐随风而逝,却独有一人,令他始终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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