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什么了,之后他就经常来酒吧。”宁晃思索着,那些记忆的碎片,也一一捡起。
大都是晦暗不清的酒吧后台和房间,交换着的曲谱和轮流响起的乐声,程忻然的眼睛亮闪闪,说以后有机会组个乐队吧。
你做吉他手,我是键盘手,再招两个人。
我们到处演出去。
宁晃表面不是很感兴趣,眼睛却亮了,低头调试着吉他,说:“好。”
心里却又忍不住打小算盘。
那年头乐队也不赚钱。到处商演要路费,又要有场地排练,晚上排练还耽误驻唱赚钱的时间。
他还要把钱寄回家一些,乐队只会让他生活越来越艰难。
但是,都可以忍一忍。
“程忻然……这人一看就是小少爷脾气,家境其实还不错,起码父母应该对他很好,被我骂了也不怎么生气。”
“他一直说我写的歌好,但其实也只有他觉得好,我平时在酒吧连一首都唱不完,就有人嫌难听。”
所以,也许是有几分感激,又也许是有几分嫉妒和羡慕。
宁晃在贫瘠的日子里做着白日梦。
“他那所学校,我读中学的时候,想都不敢想。”
“有时候我看见他就想,凭什么有人生下来就什么都有啊,也太不公平了。”
“不过……”
“不过什么?”
“现在已经不羡慕了。”宁晃轻声说。
60
录节目这事儿,一回生、二回熟。
宁晃抓着自己刺猬似的头发,迷迷糊糊从楼上跑下来,跳进保姆车,却发现助理坐在前排。
后排坐着的是陆忱。
奶白色的高领毛衣、长外套、牛仔裤,还背了个旅行包,漂亮的眼睛越发晴朗温煦,忽闪忽闪得含着笑。
脱了西装,就像是个男大学生。
“你怎么在这儿?”宁晃一时语塞,他一早上没见到陆忱,还以为出去办事去了。
“周末放假,”陆忱懒洋洋地倚在保姆车的抱枕上,“闲着也是闲着,出来陪你。”
说着,拍了拍空座,笑着说:“坐,别客气。”
宁晃嘀咕:“你这公司没倒闭,真是奇迹。”
陆忱说,人也不能让资本异化的太彻底。
偶尔还是要有点除了钱之外的追求。
比如,小叔叔。
节目的录像棚离市区有些远,走走停停的,临近晚秋,窗外微凉,车里开了空调,便越发催人昏然欲睡。
宁晃迷迷糊糊有些犯困,跟陆忱挨得很近,嗅到了隐约一点的柑橘香。
似乎是从那件奶白色高领的毛衣上沁出来的。
这毛衣大约只有陆老板会乐意穿,娇贵不说、还容易弄脏,又只能送去干洗。
但的确很适合陆忱,他皮肤白,人也修长,领口宽松,便有种毛茸茸的温暖感,显得颈项修长,格外的俊美温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