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五年,五月初一,四更时分。
大汉会铭记这一天。
东汉末年,最后的辉煌,尽在此刻。
公孙瓒率白马义从,率先发动攻击,敲响对异族作战的第一通战鼓。
“咚!咚!咚!”
沉重的战鼓声咚咚作响,接着是苍凉的号角声,在五月初的荒凉,寒风的大草原上响起。
寒风呼啸,旌旗猎猎。
天边泛起一抹鱼肚白。
三道苍凉的号角声落下。
“铮!”
公孙瓒拔剑出鞘,高呼:“以汉之荣耀,屠戮异族。”
“义之所在,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兄弟们,出战。”
“战,战,战!”
三声怒喝声落下,拔剑声,甲片摩擦声,战马嘶鸣声,马蹄踏地声,接连响起。
昏沉的天色下,一道白色流光,径直冲向,错落有致的鲜卑毡房。
“怎么回事,发生了何事,卫兵,卫兵……”
漠尔汗部首领,被号角声惊醒,抓起侍妾头发,一把将其从怀中揪起,仓惶喝问。
“大……噗……杀呀!”
还没等卫兵回应,毡房外部,便传来利器入肉和震天的喊杀声。
漠尔奴儿赤,满脸惊惧,惊慌失措之下,连忙去穿衣服,一连跌倒了三次。
刚披上一件衣衫,毡房便燃烧了起来。
公孙瓒多次跟鲜卑,乌桓人作战,经验丰富。
突袭之战,边杀边烧,是进攻异族营地最好的办法。
睡梦中的鲜卑人,还未来的及,穿上战甲,便被大火从毡房里撵了出来,个别精力旺盛者,甚至刚把秃头从侍妾体内拔出来。
拿起战刀,便冲了出去。
守在毡房门口的白马义从士兵,挥枪直刺咽喉。
一枪入魂!
用火赶敌人出来,守着出口砍杀,这法子屡试不爽。
漠尔汗部,也算是个大部落了,人口大约过万了,可战之士,有七八千。
除了派到鲜卑山的两千游骑,还剩个五六千人。
可是鲜卑人,要没了战马,更是在五更天发动的突袭之下,那就是一头头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