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的伤从外表看已经消肿,没有大碍。
年轻人身体恢复好,原本以为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好,不成想好的这么快。
病一好,就想吃点不健康的。
三个人约好了,在家煮火锅,江风正打算去,就接到沈鹰的电话。
他这段时间,无事是不会给自己打电话的。
“有事?”
“过来陪我吃饭。”
江风慢慢开车,语气清冷,没什么起伏:“我已经答应去林知那里。”
“哼!”
沈鹰顿时醋意横生,当即就炸了:“那个臭小子又没缺胳膊断腿的,需要你天天去送饭。你现在立马过来。”
从他们两个在一起后,江风从头到脚都是他一个人的,哪来跑出来的臭小子,一日两日矫情还不够,还要日日去照顾他。
要不是这段日子,他有事,自觉不能陪着他,否则才不会答应他。
都怪那天晚上被他难得哄晕了头,才会答应。
他可是知道,江风就是喜欢学生风这一款的。
当初在一起后,多少次光是看他穿校服,都喜欢的自动抱上来。
现在天天面对一个大学生,还是一个长相不错,青春洋溢的大学生,沈鹰纵然知道没什么,心里不免还是有些吃醋。
江风叹口气,沈鹰有时候霸道的简直不讲道理。
他要是不去,这位少爷还不知道又要怎么闹。
“知道了,地址发给我。”
沈鹰舒坦了,就知道在江风的心里,他永远都是第一位。
挂上电话。
江风打给林知。
“喂,哥,你到哪了?”
“抱歉林知,我临时有约,你跟钱棠吃吧。”
“啊~好吧,那你先去忙。”
林知的语气里满是失落,他专门准备的食材,弄了满满一桌子。
不过,江风那么忙,临时有事也正常。
唉,就是可惜了这一桌子菜,便宜钱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