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三穗把手心的耳机亮出来:“你别骗人,这个为什么会在你这里?”
这耳机她不可能认错,什么还有她的贴画,抠破的位置都和她的一模一样。但是它应该在曼哈顿下城区的垃圾桶、下水道里,而不是出现在一个中国人的抽屉里。
保留这个耳机的理由是什么呢?偶遇那里捡到它,觉得好看?又或者是说他就是当时在那里的人之一。
迟三穗第一次无比希望是后者,但她又很气愤,为什么从来不说?因为她脸盲症,是个辨认不出别人长相的特殊患者,所以她连自己喜欢的人都认不出来,多可笑啊。
沈妄垂下眸子,睫毛覆下来,看不清情绪。手臂靠在椅边自然垂下,袖子往上折到精瘦的手腕处,仿佛在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他不愿意回想那段时间,从少管所出来,背负着父母的失望,和自己满腔的自责和无奈。犹如一个被唾弃的垃圾一般,被丢去美国散心。
“我以为你不记得了。”他声音有些哑,在静谧的夜晚格外低沉。毕竟对于她来说的第二次见面已经过了四个月,没有人会特意把一个认识不到半小时的陌生人记得这么清楚。
何况他也不喜欢那样的自己,死气沉沉,不控制自己脾气,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打架上,当成发泄一般。
他那时候巴不得出个意外,美国每天都这么多枪击案件,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即使这想法听上去很窝囊。
迟三穗低着头,眼圈发红,她觉得委屈。
“我记得,可是我没认出来。”她抬头有些执拗地看着他,抿了抿唇,“你就那样看着我,是不是把我当个傻逼啊?”
沈妄听不得她这带着哭腔的语气,哪就能跟被欺负了一样啊?
他起身蹲在她面前,认真地说:“没有。我觉得没必要说而已,校门口的见面当成是第一次见面,我感觉很好。”
很干净,好像他也很干净似的。
迟三穗微抬起头居高临下看着他的脸,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少年凌厉的五官也变得柔和,她伸脚抵开他的肩膀:“走开,我要回家了。”
“等一下。”他一手托住她的脚掌,一手捏着她的脚腕,低声说,“不是扭到了吗?帮你揉一下。”
被一个男生抓着脚丫,这姿势怎么看都觉得奇怪。迟三穗脚趾头蜷了蜷:“你怎么什么都会?”
沈妄歪了歪头,轻笑一下:“以前打架的时候都是自己治的。”
以前打架果然是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海港城的校园扛把子。
迟三穗咂巴了下嘴,还有股红糖的甜腻味:“有没有人说过你打架真的很可怕啊?”
“嗯?”沈妄抬头看她,眯了眯眼,“那你怕吗?”
怕吗?这个少年打起人来像个把自己生死都置之度外的疯子,尤其是今晚她听见了他低声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