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哥儿,家里的栗米缸见底了。”
隐约间,赵云听到有女人声音从遥远处传来,飘飘渺渺,好像隔了层水雾。
他有些恍惚地摇了摇头,晕了好会儿,终于有了些力气和记忆。
他记得他在喝酒。
同学聚会的酒。
昔日的同学们有不少出人头地了,而问起他现在做什么,他却不好意思说自己做个屠夫,专门在屠宰场杀猪的,这和他文质彬彬的形象有些不符。
结果,他也不怎么说话,就猛喝酒,然后喝断片了。
“元哥儿,你再不出去打猎,我们就都要被活生生而地饿死了。最近村里要写字的人不多,我赚不到钱”
那女人的声音又在叫了,但却没有催促,而是带着歉意。
元哥儿是谁?
他在叫谁?
赵云忍不住想。
下一刹,又是无数的记忆涌入脑海。
这些陌生的信息,在他脑海里闪现,让他在短短数分钟里就过完了别人的一生。
原来,元哥儿是他。
他穿越了?
元哥儿叫李元,是这山宝县的一个猎户,之所以当猎户,也是因为家里有一纸“准猎令”。
这“准猎令”是上任县令签给他们家的,原因是和他父亲有那么点交情。
可三年前,一场瘟疫肆虐过这山宝县,李元的父母没逃过,只留下他一个人。
李元没法讨活儿,只能硬着头皮去山上打猎,磕磕碰碰之下也终于学会了点捕猎技巧,然后正式干起了猎户的活儿。
当猎户,时不时要出入山里,如果有收获了,自然是大赚,可也可能直接成了猛兽的腹中食物。
至于这女人,则是他一位旧友远行之时留下的家眷。
那旧友颇有侠客风范,为人也像是江湖人,李元很佩服这样的人,当初喝酒后没少说“肝胆相照”之类的话,既是旧友留下的家眷,他自然也不会推脱。
可是
这一留,就足足留了两年。
两年了,那位旧友也没有回来。
女人名阎玉,今年二十一,生的清秀,却因营养不良而瘦瘦小小,她会写点字,于是就靠帮周围邻居写家书赚些铜板。
李元外出打猎,她就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洗衣做饭,任劳任怨。
而这一年入了冬,李元出去打猎,被只发了疯的大野猪给惊到了,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却是大病一场。
今天眼见着才稍稍好点,收拾好了准备出去打猎,可才起身就一阵天旋地转坐倒在地。
然后,赵云就穿越来了。
时间点衔接上。
可赵云还是花了一会儿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呆坐了几分钟,等了会儿“金手指”,可没等到。
他心中暗暗苦笑
可不论金手指到不到,今后,他都只能以李元的身份活下去了。
只是怎么活?
他睁开,看着面前瘦瘦小小的清秀女子,说起来,这女子还比他长三岁,所以平日里他也叫“阎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