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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喜欢这种东西对他而言陌生又鸡肋,他不喜欢被多巴胺与荷尔蒙支配的感觉。

于是,他试图在心中合理化那些他对秦煜的“喜欢”。

不论从哪方面来看,秦煜都称得上是很讨人喜欢的存在,他对秦煜的喜欢,也许和对电视机上某位名人的欣赏别无二致,只不过秦煜离他更近一些而已。

又或者,在那个心跳加快的瞬间,他受到了周围气氛的鼓动,加之秦煜确实是几个月内与他走得最近的人,所以产生了一些错觉。

再退一步讲,就算他真的是对秦煜产生了以前从未体会到的感情,那也说明不了什么,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事情,他自己慢慢消化就好,没有让自己沉溺进去的必要。

所以他不再故意选择图书馆可能遇见秦煜的位置,下课后宁愿绕一些路也不会经过篮球场,连秦煜发给他的消息他也只用简短的词语回复。

秦煜刚刚度过了一个愉快而又充实的暑假,怀揣着满腹趣事想和时初分享,但一顿饭之后,时初又恢复到了暑假期间那种对他礼貌又疏离的态度,连着三次邀请他观看自己的篮球赛都被婉拒。

他虽然不解,但也没太在意,依然看到任何有趣的事情都发消息给时初,每天不再学习英语了也照样去图书馆周围晃一圈“偶遇”时初,找人要了时初班级的课表,每天在教学楼看见时初再装作惊喜地打招呼,“这么巧!学霸你也在这儿上课啊?”

其实他迫不及待的心情和过于频繁的偶遇在其他人眼中已经相当于挥舞着大旗昭示自己的意图,可惜时初从未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做出这些事情,也真就单纯地认为这些仅仅是命运弄人的巧合。

时初在无数次在内心叹气,明明已经尽力躲着了,可每次在觉得自己的喜欢在慢慢降下浓度时,就能在人群中看见秦煜向自己打招呼的身影,瞬间加快的心跳又开始高高在上地提醒着他一个事实:你还是喜欢这小子。

在第四次邀请时初看篮球赛未果后,秦煜终于沉不住气,在一个雨后的傍晚来到时初寝室前,敲响了门。

作者有话说:

老杨(点烟:时初你个不争气的东西

第16章

时初以为是隔壁寝室的人来借洗衣粉或者是宿管突击查寝不管是什么,他都没有想到打开门,看到的是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脸上的细小的汗珠可以看出它的主人来得急切。

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问:“你找谁?”

秦煜满腹的话被这一句堵在喉咙口,他神情诡异地看了时初两眼:“你,你失忆了吗?我肯定找你啊。”

时初当然没有失忆,只是突然之间看到秦煜到访,他第一反应并没有和自己联系起来。他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往宿舍内看了一眼,犹豫着是出去问秦煜什么事还是请他进来坐坐。

秦煜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时间,他一把拉住时初的手,把他带出宿舍,站在楼梯口,开门见山地问他:“你是不是讨厌我呀?”

语气有点委屈,时初愣了愣,看着他的脸就不忍心说什么“你别老发消息打扰我”之类的话,只好轻轻摇头:“不讨厌。”

秦煜听见这句话就开心起来,眼睛弯起很好看的弧度,时初甚至怀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秦煜正在摇着尾巴。

“不讨厌就来看我打球好不好?”

最后还是稀里糊涂地答应下来,时初看着秦煜下楼时的轻快脚步,心中第一万次重复这是最后一次。

时初的“最后一次”在秦煜隔三差五的邀请中很少奏效,即使每次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和秦煜保持距离,但是每当他用一张好看到周围都黯然失色的脸满怀期待地看着自己时,拒绝的话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秦煜总有各种理由和时初待在一起,时初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和秦煜见面的频率甚至比自己的同班同学还要高。

时初纠结了一段时间,终于认命般想,算了,见面就见面吧,他躲着也累。反正他会在秦煜面前将自己不可言说的情感很好地掩藏起来,等秦煜哪天腻了,自然会减少联系的。

十一国庆放假,秦煜出了趟国,回来的时候,给时初带了份礼物。

一本手工制成的皮质相册,样式和造型都十分复古。

他说是在佛罗伦萨一家老妇人开的手工小店买来的,看到的一瞬间就想把它送给时初。

秦煜说:“我觉得没有什么比你拍的照片更适合它。”

时初推脱不要,秦煜劝了好半天,又是说为了感谢时初之前帮他这么多忙,又是说时初不要他就只能扔掉,好可惜之类的话,时初终于勉为其难的收下,并且在心中盘算什么时候回赠秦煜一个礼物。

秦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看他同意收下了就十分开心,问他有没有想好装哪些照片进去。

时初低声说,我不喜欢把照片洗出来,麻烦。

秦煜“啊”了一声:“你拍的这么好看,不洗出来多可惜。”

时初翻着相册,没说话。秦煜等了会儿,又问:“你真的,一张洗出来的都没有吗?”

“没有。”时初摇摇头,看着手上的相册,想到秦煜千山万水把它带回来,又有些于心不忍:“以后可能会有。”

“那你洗出来就放进这个相册里嘛。”秦煜还是一贯地,用带着点撒娇的语气跟他说话,“不过我有点好奇,能让你克服麻烦洗出来的会是什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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