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买噶,这怎么可能!”js乐队队长阿克曼双手抱头,绝望的喊了一声。
“我们输了,我们竟然输了?”
“我接受不了,我们唱的可是肖恩的歌啊!”
“听雨竟然用英文歌赢了肖恩……”
“何止用英文歌,他还是用的摇滚……”
其他几位乐队成员,纷纷绝望的摇头。
他们乐队一路走来,顺风顺水,就连上一期乐队鼓手失误,也都能够晋级。
原本以为猎豹乐队只不过是一个水平相当的对手,然后公司给他们出动肖恩这尊大神,直接碾压对手获得冠军。
但他们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是那个被碾压的对象。
对方一个二流乐队,竟然能请来听雨为他们写歌,而且这首歌还这么牛逼。
简直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舞台上。
猎豹乐队的队长雷豹,颤抖着双手捧起奖杯。
他脸上肌肉抽搐,强行忍住快要冒出来的眼泪。
从前他是一个背着音响吉他卖唱的路人,游走在各大小吃摊和大排档,十块钱一首歌,还要送一段祝福。
后来和一群同样爱好音乐爱好摇滚的朋友,组了一个乐队,资源稍微好了起来,平时可以接一些小的商演,一场下来也能赚个几百块钱。
不过,这样的商演并不多,乐队的收入和支出不成正比,他们一群人经常窝在出租屋内吃泡面。
那时候的日子很苦,但是大家心里都有梦想。
哪怕再苦也是快乐的。
现在他们终于完成了梦想。
拿到了《摇滚之王》的冠军,成为米国摇滚乐年轻一代的最强乐队,如果好好运营和成长,他们甚至能成为新一代摇滚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