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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强拆血案 武术大师赵三多自创义和拳会(第1页)

强拆血案案发梨园屯

在山东省的最西部,山东、直隶、河南三省交界处,有一个叫冠县的地方。和清国大多数农村一样,它土地贫瘠,人们靠在盐碱地上种植棉花为生,思想封闭。自从1861年(咸丰十一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允许传教士进入清国内陆地区传教之后,在冠县总共24个村中,有11个村建起了教堂。

梨园屯就是这11个村其中之一,这是一个总共有300多户人家的大村,其中入教的教民有20多户,实际上相当于我们现在的“镇”。

而镇民和教民的相处是并不和谐的。

1861年,第一批传教士便到达梨园屯,之后陆续有其他传教士到来。外来人口到来,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住房问题,他们见屯子中心有一座已经破败的玉皇庙空着,久而久之便打起了这座破庙的主意——想在这座玉皇庙的地基上建一座教堂。

但要拆迁掉这座玉皇庙,还是会有不小的麻烦,因为这座庙也是有主人的。

大约在康熙年间,梨园屯当地的富人捐出了一块地,总共有41亩左右,分作两部分。

一部分是三亩多的宅基地,主要用于修建当时的“希望小学”——义学和义学旁边的玉皇庙。另外一部分是大约38亩的耕地,这是“学田”,用来维持义学的日常开支。

现在我们知道了,玉皇庙的房产和地产是屯子里公产的一部分,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它是镇民共有的小产权“庙”。镇民的想法是,如果传教士可以不打这块地皮的主意,换别的地方修教堂,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就不用搬家,那就最好;如果一定要拆迁玉皇庙重建教堂,那么至少要给神仙一笔“安置费”吧。

当然,所谓的“神仙安置费”也就是给镇民们的一笔拆迁费,地是大家的,你要用地,就必须出钱。应该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屯子里的人最担心的就是:传教士仗着他们是洋人,强拆了玉皇庙,拆迁费却没有着落。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似乎证明镇民们想多了,传教士并没有强拆,只有20多户教民向街道办事处主任(三街会首)提出了一个请求:将那41亩地和房产分了了事,并且他们这些教民只要包括玉皇庙在内的那三亩宅基地。

教民们虽然入了洋教,但他们世世代代也是梨园屯的人,祖辈们留下的公产自然也有他们的份儿。于是街道办事处主任召集当地士绅研究商讨,确定了分配方案:20多户教民如愿以偿地分到了那三亩宅基地,而其他近300户镇民分得了38亩耕地。

虽然宅基地是教民自己想要的,但街道办主任们搞出这个分配方案还是别有用心的。街道主任并不是教民,自然要维护镇民们的利益,宅基地是薄田,不能种棉花,又只有三亩多,把它们分给教民应是让镇民占了便宜。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三街会首还让大家立了个分地清单的字据,以防教民将来反悔。

而教民们接下来的行动很是出乎会首们的预料:教民们不仅没有反悔,还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分地清单。然后,他们把得到的三亩宅基地集体献给了传教士!地基上的玉皇庙被推倒,一座小教堂赫然耸立!

难怪他们不要良田只要地基,原来是献给洋人啊。三街会首和镇民们都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特别是主持分地的三街会首和士绅们,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原本能拿得最多的拆迁银子也落了空,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镇民们的愤怒也是拆迁费落了空,他们原本指望能从传教士征地修教堂中分得一笔银子,没想到狡猾的传教士还是通过曲线拿地无偿获得了地基。作为天然的弱势群体,每当外来势力入侵时,底层农民们就一直对自己利益可能遭受的损害十分敏感。镇民们感觉他们既遭受了损失,又受到了屈辱,更有甚者,当时已有不少镇民传言:洋人其实是给了屯里教民人家40两银子的,只是教民们偷偷私分了,并没有给屯里。听到这样的传言,镇民们更加愤怒了。

三街会首和士绅的代表六个人,带领愤怒的镇民来到了县衙——上告。就是从这一天起,梨园屯漫长的民教冲突正式开始!

“六大冤”的上告之路

镇民告的是教民没有权力将“屯里的地献给洋人”,但关于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朝廷因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战败,被迫允许基督教传教士进入内地传教,而教民拿他们自己的地献给教会修教堂到底可不可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相当于大清的“外交部”,以下简称总理衙门)夹在民族感情和洋人之间,一直支支吾吾,问题悬而未决。

聪明的县老爷只好将此回避,他根据三街会首签下的分地清单,判定:传教士拿地有效,修建教堂行为合情、合理、合法。

三街会首签这个分地单子原本是防止教民反悔的,现在吃了一个哑巴亏,他们情绪比较激动,态度比较恶劣,动作也比较粗暴。县老爷只好拿他们不当干部,出动兵勇把他们抓了起来。他们最后虽然保释出狱,但在梨园屯颜面无存。

六个人决定:再往上告。我就不相信没个做主的地方!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变卖家产,筹集上告资金;有人背着干粮,躲过地方官的围追堵截,从东昌府、济东道,一直上告到山东巡抚衙门。

然而,上告是没有用的。在东昌府,知府明确地告诉他们:“你们所说的事情即便有理,我也管不了,就算是我想管,也不敢管啊。”三个“上告专业户”被抓起来了,被判坐牢。这六户原本还算富裕的人家倾家荡产,但官府的行动并没有吓退他们,他们一直在坚持上告。从拆迁事件发生起,几年、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有人坐牢,有人家破人亡,有人被革去功名,年华老去,他们也由最初镇民口中的“六先生”,变成了梨园屯的“六大冤”。

在“六大冤”上告的同时,梨园屯的镇民也没有放弃为夺回地基而努力。他们和教民进行了无数次扯皮,今天镇民扬言要炸了教堂,明天教民扬言要带洋人来捉人,大家你来我往,谁都不好惹。

教民们毕竟是人少的一方,最终还是他们逐渐妥协了。在县衙的调解下,经过漫长曲折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由县衙专门拨出白银200两,为教民在其他地方买块地皮,修建一座崭新的教堂,但教民要把玉皇庙的地基退还给镇民。

这个结果其实是谁都没有“妥协”,等于是县衙主动承担了200两银子的买地皮和修建教堂费用,就让官府花钱去买个稳定吧!

在镇民和教民们看来,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了。但他们还忘了此事牵涉到的另外一个机构——教会。

教会是传教士的组织,它们对这个调解的结果很不满意。教会认为,既然教民们已经把地献出来了,按照西方的契约精神,那么就连教民也不能再对这块地进行处置,能做主的只有接受献地的传教士和教会。

其实教会的反对也是有其他原因的: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地皮问题,而是关系到今后在乡村中的威信,威信一下降,传教工作就不好开展。

问题又拖下去了。几年后,山东主教越过山东巡抚衙门,直接找到西方国家驻北京的公使,请公使们出面向总理衙门“提出抗议”,要求重新解决。

总理衙门很快批示给山东,山东巡抚衙门指示东昌府解决。在东昌知府的干预下,冠县县衙的调解裁决又变了:由县衙专门拨出白银200两,为镇民在其他地方买块地皮,修建一座崭新的玉皇庙,但镇民要同意玉皇庙的地基归教会。

绕了一圈,还是冠县县衙出钱,只不过地皮又给了教会。县衙认为这个转变是很高明的,应该三方都会满意。然而,现实情况又不是这样的。

当初教民之所以妥协,并不是他们真心想妥协,而只是畏惧没有入教的镇民人多势众。现在,看到县衙在教会的压力下不得不偏向教会,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打算:必须将闹事的镇民们“整怕”,免得他们将来报复。

在教民的要求下,教会向县衙提出:必须惩罚那些“无知愚民”,将为首的“六大冤”全部通缉捉拿,才算完(“扬言须将控争之人按名拿究,方肯干休”)。

连县老爷都觉得这个要求比较过分,不打算理睬。而在梨园屯,“官府受教会的压力要来拿人”的谣言已经满天飞,这些谣言正是教民发出来的,为的是给镇民们一个警告。“六大冤”赶紧去做一件事情——搬武器。

1853年,太平天国运动高涨的时期,山东巡抚衙门曾经下过一道指令,要求通省办“团”。当然,这个“团”就是我们在历史书中经常见到的地主武装——团练。而当年梨园屯的团练首领正是“六大冤”之一,现在,他们把原本用于团练的武器搬到了玉皇庙,准备一旦官兵来捉人,就发动镇民大规模武力对抗!

这么多的人持械聚集,严重影响地方稳定!

山东巡抚衙门再一次被惊动了,迅速派出以副省长(道台)牵头,东昌知府、临清知州、冠县县衙组成的四套班子进驻梨园屯,找到“六大冤”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们原本就是知书达理的人,有的还吃过皇粮,干什么跟官府对抗呢?虽说你们是地头蛇,强龙也不压地头蛇,但你们也是知道的,教会可不是一般的强龙啊。他们可以直通北京的公使,而公使又可以直接向总理衙门交涉,外交压力朝廷又顶不住,所以官司你们是打不赢的。武力对抗更没有好下场,你们不想想,这是谁的天下?你们手里有枪,还能多过朝廷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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