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顿时哈哈大笑。
初中毕业后,郝鹏家搬到了省城,两人便通过书信保持联系。
王思明从口袋里掏出那支英雄牌钢笔,轻轻抚摸了几下,嘴角轻轻扬起。
其实,自从穿到这里,王思明时常感到彷徨,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骗子。
他继承了这具身体,可他并不是原来的王思明,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家人的疼爱和朋友的关爱。
然而,他似乎也继承了那些情感,不然,为何看到娘就感到安心,看到郝鹏的来信会如此激动呢?
王思明感慨片刻,便不再去想。他本就不是多愁善感之人。
既来之,则安之。一切顺其自然吧。
王思明拿着信回到屋里,在外屋地的箱子里翻找着自己上学时的书本和笔记。
他打算给郝鹏回信,可他不知道原主的笔迹呀,万一笔迹不同,可就麻烦了。
王思明找到笔记本打开,令他惊讶的是,那些笔迹竟与他的一模一样,甚至连写某个字的小习惯都相同。
那就没问题了!王思明把郝鹏以前写给他的信整理好,偷偷放进了空间。
“吃饭了!三儿,快来端饭!”张翠花站在灶台边,对着角落里翻箱子的王思明喊道。
“好嘞!娘,我这就来!”王思明连忙应道,然后端起猪肉炖粉条走进了里屋。
王二民老早就把小炕桌给支好了,一看到猪肉炖粉条上桌,便忍不住想伸手抓一块肉尝尝。
张翠花刚好走进来,在他背后咳嗽了一声,吓得他身体抖了一下,赶紧缩回了手。
等所有饭菜都端上桌,一家人围在小炕桌前,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王思明不太喜欢吃猪肉炖粉条,不过这道菜可是受到了全家的欢迎。
王小妮吃得满嘴流油,王二民吃得头也不抬,王老实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吃着大块的猪肉,心满意足。
王大军似乎还在想着心事,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夹着菜。
王思明倒是更喜欢吃溜肉段,虽然重新加热了一下,但口感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溜肉段一入口,那酥脆的外皮在齿间发出美妙的“咔滋”声。
紧接着便是鲜嫩多汁的肉块,咸香的滋味在口腔中迅速蔓延开来,让人沉醉其中,欲罢不能。
“娘,这个溜肉段真好吃,你多吃点!”
王思明注意到张翠花一直夹着凉拌黄瓜,却不怎么夹肉菜,便赶紧给她夹了几个溜肉段。
张翠花舍不得吃肉,总想着留给孩子们多吃一点儿,没想到被老三发现了。
她转头看了一眼吃得正欢的那几个,忍不住在心里哼了一声,果然还是老三最贴心。
吃完饭,王老实和张翠花、两个哥哥就商量起盖房子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