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姜知津露出灿烂的笑容。
他带她多穿了几条巷子,然后在那片区域附近低头发愁:“咦,我记得是这里呀!”
温摩举目四顾,在不远处看到了那面当初在马车上一晃而过的店招牌——王记肉羹。
“哈哈哈,就是这里!”温摩大笑着拉起姜知津的手,“津津真聪明!”
姜知津被她拉着,从小巷阴凉的阴影中,跑到大街明亮的阳光中。
她身上那件奇异的衣裳紧密地贴合出流畅的曲线,挺拔的肩,柔润的胸脯,纤细而清韧的腰肢……葱绿的锦缎在阳光下明亮到耀眼的程度,但比衣裳更耀眼的是她的笑容。
京城的贵女们,好像从来笑不到这样灿烂的程度。
她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告诫要笑不露齿,再长大些就知道笑容太大一则失仪,二则容易长皱纹,她们认为轻抿浅笑才是最优雅、最动人、最合适的。
长到二十一岁,才知道女孩子原来会为了一顿肉羹大笑着一路狂奔,也算是长见识了。
看着这样的笑容,姜知津心里也莫名变得松快起来,一直翘着的嘴角微微上扬,正要勾勒出一道更深的笑意,忽地,眼角余光瞥见身后有道身影,在他回头的那一瞬,倏然消失。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
自从七岁之后,就如影随行。
是姜知泽的人。
他的目光再度落在温摩的脸上,温摩开心地回望他。
他脸上也带着笑容,只是这笑容不再是方才如泉水般涌现的那一抹,而是回到了他一贯的笑。
天真而明媚,像一只完美无瑕的面具。
铺子不大,只有三张桌子,挤在狭小的铺子里,桌子已经看不出本来是什么木料,统一地变成暗红色泽,泛着一层油光。
上好的木料保养得宜,确实会有一层油光,姜知津头一回来这种地方,就犯了一个错误,心想这店虽小,木头却还不错,因此还上手抚了一把。
然后,一股油腻的手感从指尖传来,他整片后脊都颤了一下,连忙掏出帕子把手擦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指尖粘腻,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温摩则是长腿一迈就去了厨房,姜知津听到她问:“老板有蛇吗?”
“有!姑娘你好口福,我清早才出城捉的菜花蛇,你看,少说有四斤重!”
四斤重的蛇……姜知津擦手的动作都顿了一下,若是放在京城贵女面前,贵女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晕倒,倒下之前还要先发出一声尖叫。
温摩也叫了一声,不过声音里全是快活:“好好好!我全要了,一半炖肉羹,一半拿来烤,多多地放辣子。有酒么?吃这个必须配酒!”
老板哈哈笑:“姑娘是个懂行的。”一面扬声唤妻子打酒。
温摩搓搓手坐下来,一脸兴奋,忽见姜知津还在擦手,手上的皮肤都快擦红了:“怎么了?”
姜知津苦着脸道:“太油了,好难受,我要回去洗手,母亲说沾上油,一定要用香胰子才洗得下来。”
温摩想了想,从后厨抓了把东西出来,道:“伸手。”
姜知津迟疑:“是什么?”
“草木灰,虽然没有胰子香,一样可以去油。”
姜知津一脸嫌弃:“脏。”
“你要脏还是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