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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1页)

邦克山是老城区,衰落的城区,破败的城区,充塞着骗子的城区。很久以前,它曾经是人们首选的住宅小区,现在仍然竖立着几幢精巧的哥特式大宅子,有着宽大的走廊,覆盖着圆端木瓦的围墙,凸出墙外的窗户,纺锤状的塔楼。这些大宅子现在都成了公寓,木地板满是划痕,原来很有光泽的漆面也已磨损,宽敞的楼梯日久年长,积满灰尘,又涂了劣质油漆,变得黑乎乎的。高大的房间里,憔悴的房东太太同各种房客不断吵嘴。宽大的走廊上坐着些老人,在太阳下晒着破鞋子,朝远处望呆,面相像是吃了败仗似的。

在这些老房子里面及周围,有些不干不净的餐馆和意大利人摆的水果摊,以及租金便宜的公寓和卖糖果的小店,你可以在小店里买到比那些糖果更恶心的东西。这里还有破烂的小旅馆,除了名叫史密斯和琼斯的人,没有谁会在那儿登记住宿,夜间值班的除了看门兼做拉皮条的勾当。

出入这些公寓房的女人多半年轻,但她们的脸像走了气的啤酒;而男人压低了帽檐,眼睛朝街上瞄着,笼着手点烟;也有些破落文人因抽烟太多而不停地咳嗽,银行里并没有存款;便衣警察面无表情,目光坚定;这儿还有吸毒和贩毒者;人们看上去都无所事事,也不以为然,偶尔也会有些做事的人。但他们出门早,那时高低不平的人行道上还空空荡荡,路面上只有露水。

我到这儿还不到四点半,但也早不了多少。我把车停在这条街的另一头,缆索铁路从希尔街缓缓爬上那道黄土坡。我沿着法院街朝佛罗伦萨公寓走去。这是一幢灰砖三层楼房,底层窗户与人行道一样高,外面蒙着的防盗窗已经生锈,里面拉着肮脏的网眼窗帘。大门镶了块玻璃,上面的名字残破不全,刚好还能认出。我推开门,往下走三步有黄铜栏杆的台阶,到了一个狭窄的过道,不用伸手就能碰到两边的墙。光线昏暗,门上漆着的号码也很模糊。楼梯口凹进去的地方放着一部公用电话。有块牌子:房管:106室。过道的另一头有道门帘,门帘后有条小巷,摆着四只高大的破旧垃圾桶,阳光下成群的苍蝇嗡嗡乱飞。

我上楼去。我在电话里听到的广播仍在喋喋不休地说着那场棒球比赛。我念着门上的号码往前走。204室在右边,播放棒球比赛的房间正好在对面。我敲敲门,没有回应,便敲得更响些。在我身后,三位道奇队球员出局,赛场观众发出阵阵呼喊声。我第三次敲门,我在口袋里摸着乔治·安森·菲利普斯先前给我的钥匙,同时透过过道尽头的窗户朝外张望。

在街的对面,有家意大利人开的殡仪馆,整洁、安静、肃穆,砖墙漆了白色,与人行道平齐。彼德罗·巴勒莫殡仪馆。门面上方一块霓虹招牌,招牌上一行细小的绿色字体,透出一种朴素的气息。一位穿着深色外套的高个子男人走出大门,靠在白墙上。他看上去很帅。他有着黝黑的皮肤和好看的脑袋,铁灰色的头发沿着额头向后梳。他掏出一只烟盒——远远看去,像是银色或铂金的;他用两根修长的褐色手指随意打开烟盒,挑了一支金嘴香烟。他放好烟盒,用一只很相配的打火机点了烟。他收了打火机,抱着双臂,眯着眼望呆。一动不动的烟头上,一缕轻烟在他脸前冉冉升起,那烟又细又直,就像黎明时分篝火熄灭时冒出的缕缕轻烟。

我身后,在那场广播模拟的球赛中,又一位击球手打出或打飞了球。我转身不再看高个子意大利人,将钥匙插进204室的门锁,打开走进去。

这是一个方正的房间,铺着一块棕色地毯,几乎没有家具,很寒碜。靠墙放着床,迎面有块通常让人走样的镜子,我一进门就见自己像是一个聚众吸毒溜回家的惯犯。室内有张白桦木的安乐椅,边上有件模样难看的家具,像是张两用沙发。窗前有张桌子,上面摆着一盏灯,有着带褶的灯罩。床的两边各有一扇门。

左边那扇门通一间小厨房,厨房内有一个硅化木水槽和一只三个火眼的灶具及一台旧冰箱,我推开门时,它刚好咔哒一声启动并痛苦地抖动起来。水槽里放着有人吃剩的早饭,杯子里有未喝完的饮料,水槽里还有一块烤焦的面包皮、一些面包屑,小茶碟边上有一小块溶化的黄油、一把用过的刀子和一把花岗岩咖啡壶,那壶闻上去就像热烘烘的谷仓里的麻布袋。

我沿着墙边的床退回来走向另一扇门。这扇门通一个小厅,这里可以放衣服,有张固定的五斗柜。柜上有把梳子和一把黑刷子,上面粘了几根金黄色的头发。还有一罐滑石粉、一把玻璃碎了的手电筒、一本信纸、一枝银行签字笔,吸墨纸上有瓶墨水,还有香烟和火柴,玻璃烟缸里好几个烟头。

柜子的几只抽屉里的东西一只手提箱就能装下,无非是些袜子、内衣和手帕什么的。衣架上有套深灰色西装,不新,但还行,地板上有双落了灰尘的皮鞋。

我推开卫生间的门。门开了约一英尺就推不动了。我鼻子抽了一下,我觉得我的嘴唇发干,我闻到门后有股刺鼻的苦味。我靠在门上。门又开了一些,却又弹了回来,好像有人在抵着门。我从开着的门缝处探进头去。

卫生间很狭小,所以里面那人的腿屈起来,无力地侧向一边,他的头抵着另一头的硅化木踢脚板,并不歪着,而是卡在那里。他的褐色西装有点皱,墨镜从胸袋里往外戳,几乎要掉出来。好像有谁还操心它似的。他的右手按住肚子,左手垂到地上,手心朝上,手指有些弯曲。他头部右侧、金发下有处伤口,血已凝结。他张开的嘴里满是鲜红色的血沫。

他的一条腿顶着门。我用力推门,侧着身挤了进去。我弯腰用两只手指摸摸他脖子上的大动脉。摸不到脉搏的跳动,甚至动脉都摸不到了。无声无息。皮肤冰冷。不可能冰冷。只是我的感觉。我起身,用背抵着门,手在裤兜攥紧了拳头,闻到了火药味。棒球比赛仍在进行,但隔着两扇关着的门,声音似乎十分遥远。

我站起来,低头看着他。没什么,马洛,压根没什么。这儿没你的事,没事。你甚至都不认识他。走开,赶快走开。

我离开那儿,开门走出去,经过小厅回到起居室。镜子里有张脸看着我。一张紧张和扭曲的脸。我赶紧离开,拿出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给我的房门钥匙,放在潮湿的手心里擦了擦,摆在那盏灯边上。

我转动把手开门,又转动外面的把手关上门。道奇队比分领先,七比三,第八局的上半场。一个听上去喝多了的女人正在唱《弗兰基与约翰尼》,是伦敦圆形剧场的版本,那嗓音就是威士忌也帮不了忙。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朝她吼叫,让她别唱,但她不停地唱下去,一阵急速的脚步声,一个巴掌,一声尖叫,她停止了歌唱,而棒球比赛还在进行。

我塞了根香烟到嘴里,点了火,走下楼梯,在光线昏暗的过道,看着那个小牌子:房管:106室。

我去看这块牌子真是犯傻。我久久地看着它,用力地咬着齿间的香烟。

我转身沿过道朝后边走去。一扇门上有块搪瓷小牌:房管。我敲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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