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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第1页)

【1938年,墨尔本】

金红玫第一次来长安旅社这一年,陈元罡15岁。

那些日子,旅舍里的客人都传言,有一家欧洲的舞团来到了墨尔本,舞团里各国舞女争奇斗艳,甚至有一名上海女人。唐人街的单身汉们各个好奇,但各个都掏不起表演的门票钱。

“欧洲的舞团,为什么来到澳大利亚?”这天早上,陈元罡听见有住客互相询问。

“战事蔓延厉害,欧洲也要被炸成废墟,”另一个人回答,“舞团那么多嘴等着吃饭,团长总得想办法,这才来到我们这边。”

隔山隔海,炮火尚未烧及南半球上这片遥远孤独的大陆。但白澳政策的阴影悬于头顶,选择离开的华人也逐日增多。唐人街上人丁奚落,大家互相传递着故乡的消息,也有人组织华人捐物捐款。

好的消息总归寥寥,时间久了,士气也低迷。中秋将至的那个月,旅舍里忽然有人起哄,说祝老板,这街上的金山客来到墨尔本,第一个落脚点总是你这里。今年你不如做件善事,帮大家安排些娱乐。

祝老板叼着一管从中东商人那里购买的水烟,洋里洋气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他说吵什么吵什么,想做什么?打牌?放电影?叫那只破烂戏班来唱戏?

台下嘘声一片,都嫌他老土。最终有道声音响起来,说,去那欧洲舞团,叫舞女来给我们跳支舞!

嘘声渐小,旁观的人也兴奋起来。新来的欧洲舞团近日里名气渐大,那位金小姐的舞姿对当地是异域风情,对这条街上的人来讲却是久违的故乡。

起初只有几个人喊,到后面,就成了起哄。

来跳舞!

来跳舞!

……

祝老板喷了口烟,砸吧了下嘴,长长的水烟管挪到身边。唐人街近来人太少,中秋佳节都回不去故乡,人们想寻些热闹,也是情理之中。

“那么——”他拖长了声音,“小河粉!”

15岁的陈元罡连滚带爬从人群里站了出来。

这是陈元罡随父母来到异国他乡的第五年。白天,他在墨尔本一所华文学校里和一群马来富商、上流华人的子女同窗读书;放了学,他就要赶到这家旅社做门童,为在唐人街不远处开粉面档的父母补贴家用。

他的父母厨艺并不精绝,做得最好的也无非炒河粉,而这档生意,也陈元罡失去了自己的名字,被街坊称为“小河粉”。

陈元罡讨厌这个外号,讨厌炒河粉的味道,更讨厌满身油烟的父母。放学后,他宁肯做门童做到天黑,也不愿意回到唐人街尽头的家。

接着说旅舍。

15岁的陈元罡站出人群,被祝老板用水烟敲了敲脑壳。他斜着眼睛看他,指挥道:“去,叫账房写封英文信函,由你送去舞团。问问单让那中国舞女来一趟,要花多少钱。”

陈元罡连声应下,回头便去二楼找账房先生写信了。一小时后,一封全英书信滚烫出炉,装在信封中,函口是遵循了外国礼仪的封蜡。蜡还滚烫着,陈元罡双手捧起,由唐人街一路跑至墨尔本中心的科林路。

那是欧洲舞团下榻的旅舍。

陈元罡平日学校唐人街两点一线,第一次来市中心的地段,紧张得眼睛都不敢抬。撞了好几个人,终于跑到旅社门前,只见三四个身段窈窕的年轻女人站在门口吸烟,时不时发出嘹亮的大笑。

周遭往来的皆是金发、红发、棕发,陈元罡一眼认出同他一般黑发黑眸的金红玫。她穿着条金色长裙,画了浓妆,肩上披着被用作献殷勤的男士西装。她和他见过的任何一个东方女人都不一样,她站在那,就像从地底下窜起来一团金色的火焰。

她英文说得蹩脚,全是语法错误,但用最简单的词也能表达清意思,换来她身旁不同颜色皮肤女人捧腹——一群女人站着,像是一簇狂野的花盛开在科林街街头,来往的男士都忍不住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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