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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一人一剑(第1页)

“阿莱斯殿下四岁学剑,六岁成为初阶剑士,拜列特为师,八岁初阶剑士七段,以一已之力,击杀了三级妖兽黑暗巨蛛,十岁晋升中阶剑士,开始挑战德洛斯帝国境内知名武者,如今他十六岁,实力已经达到了中阶剑士九段,只要能再进一步,掌握了光剑精通,就可以突破为高阶剑士。”

“不要以为阿莱斯殿下只有中阶剑士的实力就小瞧他,论实战能力,阿莱斯殿下可以轻松战胜许多高阶职业。”

一路上,唐纳德不断讲述阿莱斯的光辉历史,听得凯德大公一行人连连皱眉。

雷蒙骑着一匹骏马,跟在凯德大公身后,一路欣赏着风景,唐纳德的吹捧,他一句也没听进去。

唐纳德放慢了马匹,和雷蒙并肩,道:“雷蒙安格斯,你对阿莱斯十岁就能成为中阶剑士有什么看法?呵呵,听说你今年快十五岁了,刚刚晋升初阶剑士?”

雷蒙越不想理会,唐纳德却偏要凑过来。

“我的实力不如阿莱斯,不过我今年十五岁,实力也达到了中阶剑士的标淮。”唐纳德一脸自豪。

雷蒙道:“你想要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关心一下安格斯家族正统继承人的实力问题,啊哈哈哈,初阶剑士雷蒙子爵。”

唐纳德纵马跑到前面,和阿莱斯并肩而行。

凯德大公道:“雷蒙,不要被他的话影响了心情,十五岁成为初阶剑士怎么了?你看我身边的这位侍从特利斯,二十岁才成为初阶剑士,二十一岁成为中阶剑士,二十五岁成为高阶剑士,如今是我身边的第一高手,而和他同龄的那些所谓的天才,成就最高者,也不过中阶剑士。”

雷蒙一笑:“公爵大人,他的话,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雷蒙看了一眼特利斯,特利斯是一个很帅气的青年,白白净净的面孔,身穿青色的盔甲,使用的武器,是一把太刀。

凯德大公身边有许多侍从,要说沉默寡言的人,恐怕就是这位特利斯骑士了,走了一路,雷蒙就没见他说过一句话,也没见他和任何人有过交流。

时至傍晚,快到绿林镇的时候,阿莱斯突然催动马匹,冲了出去。

凯德大公没有派人阻止,手高高举起,全军停止前进,道:“就让咱们拭目以待,看看这位阿莱斯殿下,是否能以一敌千,大败异族。”

阿莱斯站在绿林镇入口,大喝了一声:“异族,出来受死!”

他的手中拿着一把造型精巧的金色短剑,据唐纳德介绍,阿莱斯最擅长的武器是光剑,但他立志要成为索德罗斯那种传说中的强者,所以,对剑士的另外四种武器,巨剑,短剑,太刀,钝器,都有所涉猎。

“咚咚咚咚!”

地皮颤动,一群猪人吼叫着冲了出来。

野猪王多斯凡高冲在最前面,他的手中挥舞着狼牙巨棒,面目狞铮,看上去就好像要把对手吃掉一样。

阿莱斯一人一剑,冲了上去。

“不好,跑啊,后面有人。”

多斯凡高突然大喊了一声,掉头就跑。

来势汹汹的异族大军眨眼间逃窜,这让阿莱斯有些恼怒,怒喝了一声,跳起一记崩山击,向多斯凡高所在的地点落去。

阿莱斯的崩山击,短剑上面加持的霸气数量,明显要比雷蒙多得多,而攻击范围,差不多是雷蒙的三倍!

这家伙,虽然狂妄,不过实力还是有的。

雷蒙心中暗道。

短剑的攻击范围,是五种武器里面最短的,阿莱斯能用短剑打出如此大范围的崩山击,足以说明他的实力了。

就在阿莱斯的崩山击将要轰中多斯凡高的时候,多斯凡高突然就地一滚,向前突进了一小段距离,躲过了凶狠的一击。

“异族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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