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也就是4月21日,下午4点,白宝山再次出发。这次他没骑自行车。先坐337路到古城,再乘古城到大灰厂的班车,在八一射击场下来,抵达时间是下午5点半。
他来到玉米地,看看枪和子弹都在,顺势躺了下来,在玉米地整整躺了3个半小时。
哨上的情况他已摸清,哨位上有两个兵。他设计了几种情况。第一,他要潜伏到射击场内部去打。如果两个哨兵在一起,他开枪把二人都打死;如果没在一起,他等待他们在一起时再开枪。第二,如果他被发现,与军人发生冲突,他就把身上所有的子弹都打光,在这个过程中寻机会逃脱。第三,如果到最后仍不能逃脱,他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
现在,他身上还有61发子弹——他共有子弹75发,打哨兵用去2发,与巡警遭遇,打了9发,退弹,掉1发,翻高墙,掉了两发。子弹数目,是白宝山心里最清楚的数字之一。
晚上9时,他从玉米地出来,提着枪往东走,从他看好的一段矮墙翻进去,迂回着向大门靠近,趁哨兵不备,闪身藏进正施工的新大门警卫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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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门向内收进去1O米,主体建筑未完工,竖着脚手架。新的门卫室已盖好,没门窗,屋里有个灰桶。从窗的位置可以看见大门和值班室的小门,隐蔽性很好。
他看到两个哨兵出来进去,看到军官查岗。时间还不算太晚,不断有回归的人员叫门。
子夜时分,外边开来一辆小车,在门口按喇叭。一个哨兵走出来。外边问:“现在几点了?”哨兵说:“一点多了。”然后开门,放车进来。小车刚刚开走,哨兵回身锁好大门——白宝山就在这个时候在空房子里,举枪向哨兵瞄准,开了第一枪。
哨兵摇摇晃晃地向后倒退,并没倒下。他又瞄准哨兵胸部打了第二枪。哨兵手里的钥匙哗啦啦掉到地上,人也栽了下去。他已经走出来,边走边朝哨兵的头部补了第三枪。
然后,他走过去解下哨兵的手枪套。
这时他才明白他做了件蠢事,枪套轻飘飘的,里边并没有枪。再想别的已来不及,他还是把空枪套摘下来提在手上。
他知道值班室内还有一个兵,拉门看看那个兵在床上躺着,蒙着被子。他没再开枪。白宝山在被捕后曾说起当时的情景,以证明他并没有滥杀无辜。
他很快顺原路退出来,沿公路走过铁路桥。夜色中他看到桥墩下的草丛里卧着4棵水泥电线杆,他把手枪套塞进水泥电线杆的空心里。
这个处理并不妥当,这件物证能够说明他的逃跑方向。
果然,枪套第二天就被附近村里的孩子发现了。他们拿着玩了几天,又在庄稼地里埋丢了。孩子们警惕性不高,没把这件事告诉家长,这一线索也就没反映到警方。
他的这个差错,恰恰说明他当时心情恶劣。
路也走乱了,没走他预先踩好的路线,只认准永定河方向,走到河边逆水而上,寻找那个漫水桥。天亮的时候他走到西坟,爬上一座小山,这儿离他家已经不远了。他选择了一片槐树林,在那里用一堆枯树叶把枪埋起来。当时只能简单处理,因为天已经大亮了,他只能再等天黑才能把枪运回原处。
早上6点,他来到母亲家,换上一副刚起床的面孔。
这时他已不住母亲家,母亲为他租了间小房,白宝山单独住在外边。这样,家人就更不知道他晚上都在做什么。
白宝山连续作了4案,都逃避开警方的打击。他并不把杀人当回事,毫不顾及他所造成的后果。他多次开枪,打死打伤军人和警察。除了与巡警交火是一场遭遇战,其余全都是他有预谋地在进攻。
白宝山已成为一个冷血动物,一部血腥的杀人机器。他的残忍性就在于:当他确定了某一攻击目标之后,无论是谁阻碍了他,他都要把对方在肉体上消灭掉。
第四章
一、一包玉米和10年徒刑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着外部的和内部的原因。白宝山返京后不到一个月就重新作案,5O天内连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伤军警人员6人,除了他反复强调的户口问题外,当然有着他自身的更深层的根源。
早年因盗窃,他被判刑。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与他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累。他认为前罪判得过重,这影响到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这笔“账”记到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按照白宝山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