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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莎莎是本市人,是独女,父母很宠溺她,她不会离开父母去的很远。

在这个城市东霖没有谋到很好的工作,去了一家不起眼的装饰公司做起了普通的打工一族。每天天不亮就挤着公汽上班,下班再回到租住地,那里靠近市郊,租金便宜。

这样的代价换来的回报是他能和莎莎不分开,日子虽然清贫,但他们很幸福。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直到我们毕业。

那时我在本市的一家出版社找到了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已经报了到。作为一个边疆省份来到这个大城市的外地人,我很庆幸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

莎莎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但她并不着急,她外公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里,母亲是规划局的,父亲在市政府上班,她早晚会有一个好去处。她操心的,是毕业以后住家里还是住外面。对她而言,住外面,也就是和东霖挤在一间廉价的简陋民房里。

毕业前的最后几天,有一天晚上她却没回宿舍睡觉。

要搁在以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她家在本市,经常回家住。但现在到了临别之际,我们寝室四姐妹说好了要夜夜通宵达旦厮混,谁也不准缺席,她的不出现,换来了我们的一致骂声。我的另外两个死党晴子和雪梅一口咬定她肯定睡在了陆东霖的床上。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我却被手机铃声吵醒,昏昏沉沉接起电话,只听了一句,我就顾不得刷牙洗脸,从四楼一路奔到楼底,宿舍楼的大门才打开,我一出去,就在花坛边看见了一脸憔悴的陆东霖。

他全然没有了平时的淡定从容,两眼无措,脸上袒露着掩不住的焦虑和痛楚,见了我就问:“莎莎昨晚回了宿舍没有?”

“明知故问!”我也不耐烦,我还想找他要人呢,“你们俩吵架了?”

他没回答,伸手去摸口袋,手竟像是有点哆嗦,掏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掏出来,这时我瞄见他脚边摊了一地的烟蒂,我反应过来,大约天还没亮,他就在这守着了。

“你们俩到底怎么了?”我急躁起来。

“……我说和她分手……她就不见了。”总算摸出一个烟盒,他却在里面没找到烟,用劲的揉着空烟盒,他神情呆滞的回答着。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冲他嚷起来:“你为什么要和她分手?”

他竟然落寞的笑了,好看得唇角抽了一下,眼里似乎就有什么东西在渐渐破碎,然后是一抹凄凉:“……她妈来找我,说我要是真心爱她的话,就应该放弃她。”

我的呼吸停滞了两秒:“你答应了?”我见过莎莎的母亲,一个衣着精致的机关干部,待人很客气,但却那样疏离,仿佛她永远站在高处,一切矮于她的人,都需仰视她。

他静静的站着,干涸的声音像六月燥热的空气一样让人窒息:“她妈说,她女儿值得更好的男人来爱……我放弃她,就是给她幸福。”

那时蝉鸣的很响,夏天的太阳很早就升在了头顶,我看见他眼里有点晶莹的亮光,晴朗的日光里,那点光芒似乎在滚动,但却那样黑暗,仿佛无尽的黑洞,只带人坠入深渊。

我的心一阵抽痛,因为他那自尊和自信受到彻底打击的绝望眼神。

在T大,他以前是那样令老师和同学骄傲的一个人。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有点像恶俗的八点挡连续剧,我们毕业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莎莎就跟着父母安排的一个男人出了国。

陆东霖天天用酒精麻痹自己,喝醉了就来找我,终于在一个晚上,陪着他喝了几口酒的我和他睡在了一张床上。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渐渐的似乎他不再那么痛苦,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再总是提起莎莎,但是我和他都清楚我们之间不存在爱情。

我们在一起,只是因为莎莎。他要找人诉说,而我,是最好的听众。

A市的夏天窒闷,酷热,我们常用冰啤酒来消暑解渴,喝得微醺的时候不知不觉就搂抱在了一起,每次他意识模糊□来临的时候,我都能听见他喃喃的喊着莎莎的名字。

但是没过多久我们就分开了,可能感觉到这种状态的不正常,也是对我的不尊重,夏天过完的时候,他在深圳的一个同学打电话叫他过去,他几乎是立即就答应了。

他走的那天A市下了那年的第一场秋雨,我送他上了火车,他靠窗坐着,我站在窗下,两人都默默不语,看着雨雾里不知道延伸向何处的铁轨。

火车启动的时候,他忽然丢了句“对不起”,我眼眶里骤然涌满泪水,不想让他记住一个流泪的自己,我迅速的低下了头去。

猛然就记起以前的很多次,也是雨里,他和莎莎合撑着一把伞走在我的前方,我阴魂不散的跟在他们后面,他有时突然就会回头对我说一句:“对不起”。

A市雨水充沛,有一次我就不解的问他哪里觉得对不起我了,他居然认真的回答我说:“把你的好朋友抢走了,对不起,让你孤单了。”

我却不敢对他说,我失去了莎莎,但是并不孤单,因为,我能经常看见他。

不能说的秘密

我不知道在浴室到底呆了多久,镜子里,我看着现在的自己,盈盈一握的肩,蝶翼样薄且单的锁骨,两颊没有了红润,只有细生生的白,莎莎见了我,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那丰腴的肩,红富士一样的面庞,早在三年多前,就消失了。

出来的时候,东霖背对着我侧身卧着,似乎睡着了。

床头一盏浅橙色的壁灯,我伸手把它关了,轻轻的也上了床。

床很大,被子很宽,我蜷缩着,尽量不挨到他。

其实这个时候我们按理说应该有一次亲密的接触,因为我们一周没见了。

我们一直按部就班,每到周末我就会来他的公寓,两人一起过一两夜,做正常男女在一起会做的事。白天有空,我会帮他打扫下房间,收拾下衣物,礼拜一再回到自己的住处,直到下个周末的到来。

两年来,我们始终这样若即若离的相处着,也许是距离保持的适当,相互之间倒也始终不厌倦,但也没有逾越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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