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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第1页)

“行。这事我肯定上心。”小巧的中央庭院里点着暖灯,红枫被染成淡金色。包厢里灯光幽暗,侘寂风让空间更宽阔,透着高级的静谧感,穿着和服的服务员静步走过来,给两位上茶水。墨绿色小瓷杯里装着起了一层泡沫的抹茶,沈常乐握着茶杯暖手,闲闲地翻着食材单。“你吃的多吗?不会是那种吃几口就饱的吧。”沈常乐上下打量了路听野一圈,还是问一下比较好,若是点太多又吃不完,就显得很没素质。故意浪费食物是没有素质的人才做的。路听野一听就明白了,不问他喜不喜欢吃什么,只问他饭量大不大。他就是妥妥的陪吃饭工具人。“你尽管点你爱吃的,吃不完的给我就行。”路听野低声应着。沈常乐笑出声来,“说得好像我在虐待你,只准你吃我剩的。”沈常乐是明艳系的长相,鼻梁比一般女孩都要更挺,鼻头是水滴型,眼睛大而深,这种长相其实不太讨巧,没有表情的时候就显得很高傲,很不好接近,可一旦笑起来就格外温柔风情,再美的颜色也能被她压下去。若是用花来形容,她应当是芍药,牡丹,或者红玫瑰。路听野拿起茶杯浅浅润了润干燥的唇,然后把茶杯轻轻放在茶托上,一双眼睛在昏昏的灯光下不再是琥珀色,而是一种近乎于美式清咖的棕。他眼里带笑,声音低醇而干净:“怎么会是虐待?大小姐都没有嫌弃我吃您剩下的,这是我的荣幸。”“”沈常乐忽就没声音了。--你吃剩的东西愿意给我吃是对我的不嫌弃。这么会哄人的套路让她甚是佩服。他追女孩子应该蛮有一套吧。长的招蜂引蝶,嘴又这么会哄,估计那些小女孩儿一茬一茬地往他身上扑。啧。花里胡俏的小朋友。沈常乐瞪他一眼,脸色微沉:“知道你会油腔滑调,但少把你那一套往我面前带。我喜欢规矩的。在我身边做事,规矩老实才是正道。”“听懂了没有?”路听野笑起来,嘴边多出两个小括号一样的笑弧,他两指并拢在额角上轻轻一点,做敬礼的手势:“遵命,大小姐。”沈常乐:“”她心里真是好笑又好气,看见路听野此时笑得跟中□□一样,也不知道他一天到晚笑些什么,这难不成就是穷开心?无聊。沈常乐懒得搭理他,照旧背脊挺直如优雅的天鹅,仪态完美得近乎苛刻,只是嘴角多了些微向上翘的弧度,让她看上去带点小女孩的软。她拿起食材单,把自己不感兴趣的食材踢出去,根本不管路听野的口味。“oasake”是日语中“拜托啦”的意思,也就是说今晚的这顿饭是没有固定菜单的,也不知道价格,主厨按照当天的食材随意发挥,做什么吃什么。客人只需要把食材单上自己不感兴趣或者忌口的踢出去,接下来就全看厨师的“心情”了。沈常乐吃饭的时候很优雅,她涂着口红,厨师刻意为她把寿司捏成小小的一个,刚好进口。路听野懒懒地坐在边上,心思根本没在吃饭上,他侧头看着沈常乐吃。她喜欢吃海胆和金枪鱼,因为这两种她只分了一半给他。她不怎么爱生和牛碎,尝了一小口,皱眉,然后都扔给他了,火炙过的和牛她又很喜欢,吃了三口。但不论是再好吃的菜,她吃得都不多。路听野观察的很清楚。是因为想保持好身材所以吃的不多吗?但沈常乐已经很瘦了。路听野心想,她若是再胖两分,其实会更漂亮。主厨大概是看出来女生占有绝对的话语权,像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所以每次做好之后都会先给沈常乐品尝,然后再听沈常乐的吩咐行事。刺生过后是一些熟菜,叠加了鹅肝油的烤芝麻豆腐散发出油润的浓香,用白兰地腌过的河豚肉,油炸出锅后还带着酒香气。沈常乐很饿,但每样菜尝过一点后就没什么兴趣了,再吃了几口葡萄和蜜瓜,就搁了筷子,拿着小勺子小口小口挖着果酱冰激凌。也不知道怎么了。她突然想到了下午喝的那一碗暖融融的,鲜到眉毛都快掉下来的滑鸡菌菇粥,打开盖就冒着袅袅烟火气。相比于坐在这空空荡荡的,连客人都没有的高级日料屋,一碗家常粥似乎更让人回味。想到这碗粥,她不由地转过头去,路听野正在吃她剩下的,不愿动筷的寿司,鱼糜饭,还有松露鱼子酱乌冬面。他吃相很斯文,没有任何的声音,不挑食,吃得特别香,吃什么都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剩了那么多菜,全被他一口一口全吃进了肚子,她吃剩的水果,还剩最后两块静冈蜜瓜,孤零零地躺在那,他也没有忽略。男人的皮肤又滑又软,就跟吃一口炸豆腐,里面会露出的奶白色的软豆腐芯,也像玻璃杯里化掉的香草冰激凌。联想到食物很正常,有俗语就说过,秀色可餐。

沈常乐托着腮,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无聊了,她居然看路听野吃饭看得入迷,垂在身侧的手有点不受控制地抬了起来,被某种神密的力量吸过去。如同在会所的那一晚,也是鬼使神差。一寸寸靠近。食指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无形的痕迹,她还没反应过来,指尖就戳了上去。男人柔软的脸颊被戳出一个浅浅的小坑。“?”沈常乐一愣。她心里比那碗让她惦记的粥还乱,想着赶紧的把手收回来,可路听野比她更快,速度中裹挟着一丝凶猛,像野兽。他抬手扣住她那根手指,维持现场犯罪证据。任由手指继续戳在他脸上。路听野放下小银勺,转过头来,原本是一两秒的动作,他也许是故意放慢了节拍,沈常乐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指尖擦着他光滑的皮肤一路划过去,直到戳上他柔软的唇珠。沈常乐:路听野若有似无地抿了下唇,唇瓣似不小心,又似故意,就这样轻轻含住她的指尖,又迅速退开,身体往后倒了几寸。他垂下眼,捏紧她那根细白的手指晃了晃,语气有些疑惑:“嗯?你在做什么?”作者有话说:沈常乐:我在做什么,我要吃你!小野乖乖脱掉衣服,躺在床上:吃吧。沈常乐:溜了。---美妙的事沈常乐抽回手。路听野感觉自己握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金鱼,没抓稳,那滑嫩嫩又冰冰凉的东西一溜烟就跑了。沈常乐镇定地把散落的头发挂到耳后,“你脸上有脏东西。”路听野点头,笑着问:“嗯,那你帮我把脏东西擦掉没有?”“”沉默了两秒,沈常乐倏地站起来,“我去买单。你吃完就出来。”她看他吃得也差不多了,只剩下小半碗汤,以及汤里的两块河豚肉。买单其实不用去前台,会有服务员拿着账单过来,可沈常乐没有叫服务员。路听野盯着女人离开的背影好一会儿,唇角勾起弧度,然后不紧不慢转过去,把汤碗里剩下的东西喝光光。太难喝了。他想。在河豚汤里放味增酱,无疑于在红枣乌鸡汤里加一勺豆腐乳。难怪她不喝,全部塞给他。两分钟过后,沈常乐又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走过来,像秋夜里的雨。她皱眉看着路听野,“谁让你买单的?不是才告诉你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吗?”吃饭途中,路听野出去上过洗手间,一定是在那时候把钱付了。今晚这顿一万一千八。路听野“啊”了下,眼里划过一丝怔然,随后似乎是明白过来,他笑:“我还有点存款,总不能第一顿饭就是姐姐请客吧。”“就是不知道你吃饱了没有。”路听野抱歉地挠了挠后颈,“毕竟都是我吃了”他只要一笑,那有点可爱又混坏的小虎牙就跟着出来了。笑容干净又乖巧带着少年的傻气。沈常乐下意识按了下心口位置,嗤了声,淡淡地吐出两个字:“卖乖。”就当他年纪小,行事不稳重,欠教育。沈常乐转身朝外走去。路听野也起身,大步跟上她。路听野告诉沈常乐,他租的房子还有最后两天到期。沈常乐见他都不急,自然更不可能急,只让他回去收拾行李,然后给了他工作室的地址,到了就给她发信息。司机把车停在一条主干道上,路听野下车,对着车内的人挥挥手。“晚安,大小姐。”“行了,回去吧。”沈常乐懒懒地,连摆手也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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