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个坏丫头居然还躲?真做了亏心事!?路听野的目光骤然冷下去,视线偏移,这才认真地打量着站在沈常乐旁边的男人。男人身材不错,又高又瘦,却不显得干瘪,属于典型的衣架子那一类,长相温润如玉,有种丰神俊朗的气质,和傅砚泽差不多,都是斯文类的,但又比傅砚泽的气质干净清正许多。一群人里,就属这男人最鹤立鸡群。路听野磨了下牙齿,心里有了大概,上前两步,径直走到台阶上,双手插兜,就直愣愣地看着沈常乐,痞痞的语气:“上车啊,公主。躲什么呢。”陈嘉岁拧了下眉,很自然地挡在沈常乐面前,“你好,这位先生,你是找乐乐吗?”班长这时才缓过神,目光恋恋不舍地从那台超跑上挪开,“对,你是谁啊?你让咱沈公主上车就上车?”路听野眯了下眼,遮住几分乖戾,平静地对上陈嘉岁审视的目光,漫不经心地开口:“我啊当然是公主的马夫。”“还有,丈夫。”他一字一顿。沈常乐:“”场面有些控制不住,有女同学惊讶地嚷道:“乐乐!你居然结婚了?!大新闻啊!!”沈常乐尴尬地揉了揉发热的脸,迅速从陈嘉岁背后探出身来,摇摇晃晃地跳了几级台阶下去,走到路听野边上,小声:“你乱说什么啊”沈常乐暗地里拿手指狠戳了下路听野的腰窝,这才回过头,对着一群老同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这我男朋友,来接我的”向来骄傲大方的沈公主,沈大小姐,居然也会展露出害羞的一面。众人看在眼里,颇有几分震惊。陈嘉岁看着路听野的目光不由深邃几分。“不好意思各位,我老婆就是这样,一害羞就结巴。”路听野单手圈住沈常乐的腰,将人扣在怀里。众人:“”沈常乐狠狠瞪了眼路听野。风评被害!她哪有害羞!路听野绕到副驾驶替沈常乐打开车门,沈常乐一边跟大家挥手一边坐进去,还不忘交代班长得亲自送婉婉回家,剪刀门自动落下,隔绝了众人窥探的目光。就在路听野准备上车的时候,陈嘉岁忽然走下台阶,“等等。”路听野回头,笑着看他:“有事?”两人目光相触的那一刻,陈嘉岁嗅到了路听野周身流露出来的强烈的攻击性,以及浓烈的独占欲。他并不想理会这些,只是平声:“开车注意安全,别开太快了。”路听野挑眉,“那当然,车上坐的是我老婆。”车内,引擎运作的声音充斥着两人的耳朵,有点吵,但多亏了这点闹腾,沈常乐不用觉得太别扭。路听野瞥了眼缩成一团的女孩,看见她熟透的脸蛋,像极了过年时挂着的红灯笼。“不会是背着我见初恋,心虚了吧。”路听野忽然开口。漫不经心地一句问。沈常乐像是那冬日池子里的懒鱼,调皮的孩子往池塘里扔了鱼雷,鱼儿被炸得惊慌逃窜,带出一圈一圈的涟漪。她惊讶地看着路听野,“你你怎么知道他是我?”路听野:“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沈常乐:“”“你喜欢他?”路听野又问,这次的语气低落很多,嗓音也沉了下去。沈常乐皱眉,矢口否认:“当然不。”她没说假话,若是没有见到陈嘉岁,她或许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见到陈嘉岁后,她彻底明白她已经放下了那一段感情。路听野没什么意味地笑了声,“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怕见他?”沈常乐呆呆地看着前路。不知道这是开去哪儿的路,四周的风景如此陌生。“我们这是去哪?”沈常乐舔了舔唇,小声问。她喝酒了,低婉的嗓子里添了一种靡靡的醉意,很勾人。“去好地方。”四周的车辆渐渐少了,就连路灯也没那么亮,昏暗的,像一个个被乌云遮住的小月亮。很快,车开进了一个富人别墅区,七拐八绕地,开到了一栋漂亮的建筑物前。宽阔的草坪,现代化的玻璃结构别墅,别墅里灯火通明。路听野把车直接开到车库,很快,车库落了门,车也熄灭了引擎,那吵闹的引擎声在顷刻间消散。一切都静透了。
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就在沈常乐适应着这突如其来的安静时,主驾驶的男人忽然翻身压了过来,座位也紧跟着往后倒。“路听野”沈常乐不知道他这是做什么,有种被野兽抓到手里把玩的慌乱感。他身上的气息太凛冽了。一触即发的危险。“回答我。”路听野低着嗓问,几乎是贴着她的耳廓,她那耳廓发烫着,又热又敏感。“为什么怕见他。”作者有话说:路听野:为什么!!!内心:抱抱我呜呜呜作者:快爆炒吧。气氛都到这了。柯尼塞格:记得搞完了跟我洗澡!!!我不单纯了呜呜呜…虚张声势“我哪有不敢见他?你在说什么怪话啊”沈常乐双手抵在他胸前,试图阻止他用一种极带侵略的姿态压着她。车内的空间太过狭小,空气也闷,车子没有发动,开不了空调,温度眼见着燃烧起来。沈常乐怕冷也怕热,此时被这么闷着,后背已经开始冒出一些细汗。“你说,有你初恋在,你就不去同学聚会。”路听野那双浅色的眼瞳像极了动物的眼,直勾勾地看着她,叫人心头发麻。“我什么时候说过?”沈常乐泄气地打着路听野的肩膀,换来的只是绝对强势的镇压。论力气,两个她都抵不过路听野的半只手。“啊?”沈常乐忽然想起来什么,脸上的表情变了变,有些困惑。这话她确实说过。不过是对霍甯婉说的,路听野怎么知道?“想起什么来了?”路听野咬牙切齿。“那天、那天是”沈常乐睁大眼睛,“是我和婉婉吃烤肉的时候说的,你怎么知道?”路听野:“我就坐在你后面。”“你偷听!”沈常乐气愤,推他的力道越大。路听野眉头拧紧,把她两只手腕交叉,举过头顶,按在座椅头靠上,“大小姐,讲点理。”“嘴巴可以闭,耳朵闭不了。”意思是,你可以不说,但你说了,我耳朵听到了,就不是我的错。强词夺理!“你可以不听!君子非礼勿听!”“我和你坐那么近,我一边吃饭一边捂耳朵?还有谁告诉你老子是君子?”“你可以告诉我你也在那吃东西!”“昂,知道我在那,你就不会说了。这些话总之是我不能听的秘密。”“”说着说着就被他绕进去了,沈常乐天生巧嘴也说不过他,就是被他拿捏地死死的。“你还喜欢那个男的,所以你不敢见他。对不对。”路听野沉沉地气息喷洒在沈常乐的鼻尖,带着点太妃糖的甜味。沈常乐怔忡了片刻,轻声:“不是。”路听野:“不是什么?”“不是因为喜欢所以不敢见。是我对自己发过誓,我这辈子不会再见他。就算他回来了,我也不会见。”沈常乐看着路听野的眼睛,语气平静无波,很坦荡。这是真心话,没骗人。陈嘉岁要去美国读书时的那个夏天,她站在烈日炎炎的街头,指着陈嘉岁的鼻子怒骂着,只要他敢走,她就一辈子不会见他。路听野看着她较劲的一双眼,“为什么发这个誓。”“因为他放弃了我。放弃我的人,我只会恨他。”但现在也不恨了,那些激烈的情绪都荡然无存,被和解掉了,被释怀掉了。又或许,是因为路听野的存在,让她觉得较劲那些没意义了。她如今喜欢的是路听野。但这些话,她都不会说,只会埋在心里。路听野像是听明白了什么,自嘲地笑了声,“昂。所以我们之间是你放弃我,我是被放弃的那个,所以你这种大小姐还肯见我。”“那我是不是也该恨你?再也不见你才对。”路听野咽下喉咙里苦涩的滋味,看着面前这个狠心的小姑娘。坏。就是个双标的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