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不是她,那只是她的想像。
药效发作到一个极致,孟颖臻闭着眼,全身软如海绵,意识与情绪皆己经化成泡沫。
失控,彻底的失控。她感觉不到自己,思绪是散落一地的拼图,怎么拼都拼不完整,她是愤怒的,绝望的,但是一种可怕的倫悦感接管了她。
「喝下去。」黎湛将她抱上长沙发,一手稳住她的背,一手接过开水喂近她嘴边。
她听话照做,喝得又急又猛,然后像个神经病一样的格格发笑。「老天,哇啊,原来高贵的王子也会揍人。」
「迷幻药,嗯?」黎湛眯起眼自言自语。
「你揍人的样子帅呆了!」她咬着杯沿,情绪亢奋地晃动身子,两颊浮现红晕,喋喋不休。
「你在哪里学的?你跟人打过架?跟谁?黎之浚?」
琥珀色眼瞳冷冷的瞪她,他不打算回话,放任她胡言乱语。迷幻药的效果强过大麻,毎个人症状不同,她这样还算轻微的。
看来野蛮女不只道德感颇重,还是老得可以当恐龙化石的保守派。青春期的美国少男少女,派对上大麻迷幻药样样来,即使是上流社会也不例外,只不过他们的玩法比起普罗大众更隐晦神秘。
只要不沉迷,通常在派对上抽抽大麻,嗑一顆迷幻药助兴,没人会反对。这里是美国,享乐至上的美国。
出于一个有过丰富派对经验的老手的判断,她肯定没碰过大麻,没嗑过半颗药。
「盖上。」黎湛进房间取出一条毛毯,覆盖在她身上。
孟颖臻伸手去抓羊毛毯,忘了手中还握着杯子,剩余的水全打翻了,她指着那摊水痕格格笑。
「打翻了,我像个白痴一样,打翻水了。黎湛,你有看见吗?噢,不对,你没时间看,你正忙着揍人。等等,你要揍谁?」
「你再不闭嘴,我就要揍你。」黎湛脱去沾了血液与酒的西装,开始解衬衫扣子。
「你在干什么?脱衣服?好耶!大学毕业那一晚,我跟艾曼达还有妮可一起到酒吧庆祝,你知道的,有脱衣舞男的那一种酒吧。」她指着他呵呵大笑,差点岔气。
「那些男人的胸肌有多大,你见过吗?!」
解扣的手指一顿,黎湛静睇她酡红的小脸,听她滔滔不绝地形容脱衣舞男的特徵,不悦的情绪瞬间填满了胸口。
任由衬衫敞开裸露着强壮的胸膛,他在她身旁空位坐下,接过她挥舞在空中的玻璃杯放在桌上,抽过纸巾吸取毛毯上的水渍。
「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脱衣舞男长得跟你有几分像。」她伸出拇指与食指比了一下,晶亮黑眸笑得微弯。
「我还塞了一张纸钞在他裤子里,他要我请他喝酒,然后他再回请我吃饭。」
「那天晚上你喝了多少酒?」
「噢,只是三或四杯啤酒,然后一杯还是两杯调酒吧?」她的眼眸往上飘,困惑地蹙眉回想。
「所以你答应那个舞男了?」他挑高好看的浓眉。
她伸出手指,左右摇了摇,边笑边低哼:「嗯嗯嗯,当然不可能。那是狂欢夜,但是我很理智,我知道那个长得很漂亮的脱衣舞男不是你。」
「我是谁?」他淡淡问道。
「你是……呃,抱歉。」她伸出双手捧住他俊美的脸庞,眯起眼集中焦距,想用力看清楚他的模样。
他问了一个愚套至极的问题。黎湛眼底有一抹迷离的光芒,明灭不定,他深深望进她的眸心,看透她的全部。
「我知道你是谁,你是黎……」
温热的重量压在唇上,她被封了口,他的舌头柔软也强硬,潜入芳腔深处。她吻起来像太妃糖,发梢沐着一股果香,引领他的手去触摸拨弄。
「呵呵呵……」她在他的吻里笑个不停,长长睫毛掮打着他的脸颊肌肤,像两只顽皮的蝴蝶。
「停止,别笑了。」他啃咬她的下唇,吮舔起那片粉嫩的柔软,她的甜蜜足以令他牙疼,他发现自己停不下来。
「黎湛……你揍人,然后吻我。噢不对,不对。」她亢奋地大口喘气,笨拙的反吮他。
「你先吻了我,然后揍了大卫。等一下,我不懂,你为什么要吻我?」
「因为我想。」
「对,你是黎家的王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等等,好像不太对劲,啊——唔,她脑袋像一团棉花,除了轻飘飘以外,什么也想不到。
「不对,不对。」孟颖臻忽然推开他,用力摇晃脑袋瓜,嘴里飘出格格娇笑。
「你这家伙跟那家伙一样讨人厌,老是喜欢挖苦我,拿我寻开心,你不应该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