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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部分(第1页)

又一阵刺耳的尖叫。这些血族也会害怕吗?这是理所应当的,我希望他们如此,我必须绝情的离去,不留下半点恩情与友谊。我的自我放逐务必彻底而果决。

缇丰尖叫道:“面具去哪儿了!你是谁?”

我咆哮道:“我正是面具!你这卑鄙的血族,你杀死了我的爱人!我在你身边潜伏了那么久,便是为了彻底毁灭所有的血族,可没想到却害死了我的挚爱!我早该杀死你了!桑吉特。缇丰!”

她浑身颤抖,泪水浸湿了衣领,她望了望身边所有的宾客,霎时,她恢复了冷静与果断。

身为狼人,身为血族不共戴天的仇敌,我必须死,如此才能洗刷她的耻辱,否则她将威信扫地,无法再统领世界上的血族,理想王国的愿望将彻底溃灭。

她身后的十位厄夜使者朝我冲了过来,令我欣慰的是,娜娜与无策只是在远处观望,目光惊恐而慌乱,但并没有出手的意思。

我动了个念头,于是那十位厄夜使者浑身的血液从身体各处涌出,他们痛苦的惨叫着,摔倒在血泊里,失去了行动的能力。

我大笑道:“我不是普通的狼人,你们这群愚蠢的血族!我是狼人之王,我能克制世界上所有的血族,我能让你们体内的鲜血沸腾,也能让它们流出体外,就算你们这儿的所有人一拥而上,也不是我的对手!”

更多震怒的血族朝我扑了过来,数量成百上千,他们皆是我的子嗣,我对他们体内的魔血有着无上的权威。我可以在转眼间将他们全部杀死,但我不会那么做。我所要避免的,正是这样的情况。

于是我封印了他们的训诫之力,然后狠狠的揍了他们。失去了魔血提供的力量,失去了训诫之力,他们与凡人毫无分别,弱小的令人怜悯。

在如潮的敌人中,我见到了缇丰,她咬紧牙关,无助的站在原地,但她手中的黑血禁锢正对准我。

很好。

我朝她冲了过去,尽我所能发出嘶吼。她抬起头,神情由惊恐变得茫然,由茫然变得愤怒,再由愤怒变得毅然。

她一剑刺穿了我的心脏。

我惨叫一声,身子被无数荆棘缠绕,刹那间,我身体内的鲜血也开始喷洒而出,过了许久,我支持不住。躺在了地上。

我将大脑与心脏屏蔽,进入了长眠之中。仅仅留下最基本的意识,观察接下里的情形。

失魂落魄的血族们围拢在缇丰身边。战战兢兢,惊魂未定。说着惊讶、不安、愤怒、恭贺与安慰的话,他们并未指责缇丰,因为她救了所有人的命。他们怒骂我无耻的同时,也在天花乱坠的吹嘘我展现出来的实力。

缇丰落寞的站了一会儿,直起身子,从人群中走过,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强大血族望着她,如同望着不可侵。犯的女皇。

订婚宴不欢而散。我的尸体被焚烧毁灭,萨佛林、莱特莉丝与缇丰暗自垂泪,轻蝉、无策与挚友先生沉默不语,绿面具别有深意的看着那吞噬我身躯的火焰,贝雷特仰天哀嚎,别人以为他又在犯傻,但我却明白,这是他身为刚格尔血族对狼人同胞的哀悼。

娜娜。克里斯蒂娜居然哭的最为伤心,甚至有些撕心裂肺,不知道的人。以为她才是今晚的新娘呢。

缇丰说:“娜娜,别哭了!犯不着为这狼人掉眼泪!我们应该。。。应该庆幸我们及早发现了他,或者他自己暴露了自己。”

娜娜死命摇头。哭泣道:“姐姐,你真的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吗?面具他。。。。他有无数的机会杀死我们,可他却选择。。。。“

缇丰猛然掐住娜娜的脖子,怒气冲冲的说:”住嘴!你给我住嘴!不然我也让你尝尝被刺穿心脏的滋味儿。”

娜娜于是不再多言,擦拭眼泪,严肃的站起,朝我的尸体鞠了一躬,默默的退开了。

。。。。。

这事儿该从何时说起呢?也许从我离开第二座血族城市之后说起比较恰当吧。

正如我所说,我是该隐。是血族的祖先,但在此之前。我是亚当之子,本也应当是第二代的人类。甚至是人类的祖先。

但后来亚伯的儿子赛斯享受了这一荣耀,他是我的侄子,我对此并不在意。

可我杀死了亚伯,受到了上帝的诅咒,从此以后,受因果律的影响,凡与我亲密者,终将遭受厄运。

所以我必须不停的离开,抛弃过往,独自漂泊。我试过自我毁灭,沐浴在阳光之下寻死,但没用,这诅咒让我永生,真正意义上的永生,也许上帝本人都找不到杀死我的方法呢。

在朝晖的恒雪山,吉亚斯德族系的立夫伦特精通一种叫做“洛基的诡计”的训诫之力,可以遗忘一切,令自己变化为面貌不一的凡人,不是吗?他的技术很烂,只能令那效果持续一天。

而我呢?我可以让这效果一直持续下去。如此一来,我就能忘记自己血族的身份,忘记那倒霉的诅咒,让自己不必顾忌,追寻短暂的幸福与友谊啦。

由于这能力的效果影响,我时常显得疯疯癫癫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与因此收获的友谊与快乐相比,这根本不算什么。

我的脑子有些奥妙,我能将那些同样可怜的灵魂接纳进来,成为我的同伴,虽然他们免不了最终离开,但至少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因为我的诅咒而遭受牵连。格林、末卡维、墨慈、海尔辛,他们皆是如此。

有他们相伴,我感到很快乐,真的,哪怕受人误解,以为我自言自语,只要我不再孤单,我就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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