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月是不会告诉加隆撒加其实很好,对自己的新工作十分满意之类的话。
圣域的日子和冥府的日子简直是天差地别。圣域穷得叮当响,冥府却富裕到能把珠宝当石头,何况珀尔塞福涅还是地位超然的女王陛下,吃穿用度绝对称得上是奢侈豪华。从此摆脱包子面饼,开始吃上正常饭菜的撒加对生活别无所求,经过普罗米修斯和珀尔塞福涅纠正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之后,他心甘情愿成为冥府高薪阶层的一员。
好吧,歌月纯粹是心情不好,故意在整加隆出气。时空的神力好用归好用,可是消除一个存在的时间,相对的命运也要重新调整,相关的记忆会从所有人的印象中消失,却独独不包括身为时间女神的她。
蝴蝶效应大家是知道的,所有在波塞冬消失之后,他存在过的痕迹都变成了另一回事,其他人不觉得有什么,就连加百列的记忆也一并被修改过,唯独歌月没有,重设的命运之线不符合歌月內键中的记忆,她不得不重新整理內键中关于这个世界的资料。
这个世界停留的时间不是她待最久的,然而在这个世界度过的岁月却是最重要的,其中还涉及到普罗米修斯。
歌月在害怕,虽然不管她消除多少存在都不能动摇她本身的存在,她所拥有的一切不会改变,然而如果她用对付波塞冬的手段抹消赫菲斯托斯的存在,历史中并无赫菲斯托斯这个神祇存在过,那么是否还有匠神位宙斯打造铁链将普罗米修斯束缚在高加索山?
并非她希望普罗米修斯受苦,只是她不想错过他们的认识,不想普罗米修斯拿看待陌生人的眼神看她。不,也许情况还要更糟,现在的她是神啊,普罗米修斯所讨厌的神族一员,即便她想再认识普罗米修斯,也不能像现在一样和他相处了!
由人成神这一路走来,她能够保留的感情真的不多,普罗米修斯在她心中的印象亦师亦友,更是重要的亲人,她习惯叫他老师,习惯感受他的关怀,习惯他的鼓励和教导……在习惯之后,她承受不了再失去!
可是,她真的想杀了赫菲斯托斯,那种恨意渗透了骨髓,不仅仅是为了火神的不守信,更是为了她失去的幸福人生……明知即使复仇也换不回什么,然而放任赫菲斯托斯继续活着,心中那口怨气压得她太难受,宽容的品德一点也不适合她!
歌月尝试过向莫罗斯询问,但莫罗斯拒绝回答,只告诉歌月重置的命运不可能保留和原先一模一样的轨迹,她大概会认识新的人,但最终她照样可以拥有时间的神格。
言下之意就是普罗米修斯将不再是她的老师,遇到新的人又怎么样,即便命运重置她的记忆也不会改变,她无法对命运中突然多出的人有感情,那些都不是她记忆中的人,感情是不可能替代的!
是选择复仇,还是要保住和普罗米修斯的相遇?
“唉!”
歌月无精打采地趴在躺椅上,一次又一次地叹气,连平日见面总要踹上一脚的卡路狄亚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也没反应,任谁都看得出她的不对劲。
其中最担心的要数加百列。
“你这是怎么了?”加百列担忧地问,“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
“我……”对上加百列忧愁而关切的目光,歌月很想把事情告诉他,可是话到了喉咙她又不晓得该如何说出口。
她突然意识到命运再改变的话,是不是加百列也会受到牵连?还有奥迪、露西安他们,会不会也出现相同的情况?毕竟她第一次异世界,是普罗米修斯请莫罗斯为她安排的,命运从相遇之初就出现改变的话,过程和结果也很难保持原样。
虽说那么一来她身上的誓约就能消除,哈迪斯陛下也有可能忘掉她,尼克斯他们自然不会再逼迫她结婚,但是她同样会失去自己在意的那些人,她真的可以承受那样的结果吗?她之所以那么恨赫菲斯托斯,是因为他让她失去家人和平凡的幸福,要是时间神力使她在意的人都忘记她,她是不是也会同样憎恨自己?
明明决定要守住现在拥有的幸福,明明决定不允许任何人再夺走她在意的人,但如果那个人是她自己呢?这次加百列的宝石羽毛没有消失,是莫罗斯对她的照顾,也是一个警示,她到底该怎么选择?
“算了,你们去做你们的事吧。我要回冥府一趟!”
说完,歌月一个挺身坐起来,不再看加百列忧伤的神情,用次元风将自己带到普罗米修斯居住的小屋里。
“回来了?”普罗米修斯依旧笑着迎接她,“你知道了?”
“嗯。”歌月复杂地看向自己的老师,“您也知道的吧,可是您还要我帮陛下,存在一旦抹消就不可逆转,我连反悔的机会也没有!老师,您都知道!”
“莫罗斯真多事,居然特地提醒你……我本来是希望你把赫菲斯托斯当做第一个实验对象。”普罗米修斯轻轻抚摸着歌月的头发。
“为什么?”歌月脸色一白,顿时很委屈,她拉住普罗米修斯的衣服问:“您不想认识我吗?我做错了什么,还是您嫌弃我太没用?”
“傻孩子,你是我最重要的宝贝学生,只要是你想做的,老师都会帮你,我想给你最好的,想你好好地、幸福地过日子。”
“您没办法消除我身上的誓约,我又恨着赫菲斯托斯,所以您就教我使用时间的神力抹消他的存在是吗?把我们相遇相识的机会抹消,这样也无所谓吗?”
“无所谓。”普罗米修斯拉起歌月的手,果然发现指甲又刺破了掌心:“你这孩子,还是这样不会照顾自己。”
歌月狠狠抽回手,眼泪顿时啪嗒啪嗒掉了下来:“既然您觉得不认识我也无所谓,还要关心我这点小伤做什么,反正我就是个不争气、不讨您欢心的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