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见红莲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爱情这两个字。而且,我直觉地以为,任何人在第一眼看见红莲的时候所能想到的也都该是这两个字。
当时的红莲是小酒馆里的调酒师。之前,据她自己说—她还干过餐厅侍应生、百货公司化妆品专柜小姐、美食餐厅二厨、特技表演团助理、医院特别看护、临时保姆、小学和补习班教师、广告明星和电影演员、画室和摄影学会的模特儿、计程车司机和推销员;她推销过发酵奶、百科全书、房子、保险、窗帘、婴儿用品、全套健身器材、卫浴设备、进口健康食品、电脑、文具、宠物饲料和水墨书法等艺术品。在担任调酒师之前,她开过一家园艺中心。以上所说的这些都是我后来才慢慢知道的,初见她的那一晚,我只道我遇见了爱情。红莲是第一个让我心目中所无法捕捉的这个词汇有了形象和内容的人。
当时—也是一九八二年、我研究所的第三年尾、夏天—为了答谢管宿舍的缅甸侨生多年来每逢寒暑假让我免费住校的恩情,而我又偶然得知他们那一票侨生都是模型飞机痴,却苦于没有闲钱可以添购零件。于是我倾尽所有,将从小搜集的十几架模型飞机,连同几十本和战斗机、侦察机、轰炸机等相关的书籍装了二三十个箱子,全数送给那缅甸侨生了。
根据我冷眼旁观,侨生是那种很奇特的人类—有如易受惊吓且永远过度防卫的野生动物—他们会因为你不意间翻了个白眼而认定你骄妄自大,也会因为你不意间点了个头而认定你善良又正直。面对那几十箱我的废物,他们商量了整整一个礼拜,最后决定带我到这家叫做“MyPlace”的小酒馆,名目是庆贺我通过研究所的资格考。但是由于平素鲜少往来的缘故,我们之间没有一点共通的话题,场面极为尴尬。大家一字排开列坐在吧台前面,我居中,从左至右分别是越南、泰国、缅甸和马来西亚。当我右手边的缅甸要和我左手边的泰国交谈,或者是外左侧的越南要和外右侧的马来西亚聊两句的时候,我如果没有及时将啤酒杯口掩住,就会觉得那啤酒怎么也喝不完。最后我想了个主意:为什么大家不按照地图上各个国家的位置就座呢?于是我换坐到最右边,一眼看见正对面站在吧台里的完美的红莲。她冲我一笑,道:“恭喜啊!”
“什么?”
“不是说你刚通过什么考试吗?”她继续微笑着说,“我请你喝一杯。你要什么?”
我知道要什么才怪,脑子里胡乱地想着的是这女孩子大概刚满二十,应该是个趁暑期出来打工的大学生,从外国电影或影集里学会了这种洋派作风的社交服务身段—不消说,学得很道地—“我请你喝一杯。”结果我全猜错了。这是她第一次请人喝酒。之所以招待一杯,更不是为了拉拢我这个穷顾客。她也不是什么打工的学生。还有,她已经是三十三岁的老女人了。尤其是年龄这一项,我知道的时候是已经很后来很后来了。套句烂小说上常用的话:“我已经陷得很深了。”
从换过座位之后,我和那几个侨生都自在起来。越南首先喝个烂醉,我从断断续续听到的一点谈话内容里得知:越南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前不久在洛杉矶出意外死了,他们分别只有六岁和七岁。这场飞来横祸肇因于美国华纳公司在拍一部叫《拂晓地区》的电影。越南的弟妹是片中的临时演员。意外发生时两个小姊弟被男主角演员维克·莫洛抱在臂弯里,结果一架飞在他们头顶上的直升机被一枚莫名其妙的炸弹击中,当空坠下地来,一片还在高速旋转的螺旋桨猛可将维克·莫洛和两个孩子砸得脑浆迸溢。维克·莫洛曾经是我们村子里一起看电视的孩子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影集《勇士们》里的桑德斯班长。越南哭着说他们越南人活该要被美国人搞死—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外地。说完他就趴在吧台上睡着了。剩下的三个仿佛这才得到解脱,开始大谈模型飞机和刚结束的福克兰群岛战役的话题。完美的女子这时朝越南努了努嘴,低声说:“他弟妹还真多。有一次他说西贡沦陷的时候一个光着身子跑在马路上的小女孩—就是登上《时代》杂志封面那张照片里的小女孩啊—是他妹妹。现在又冒出一个来。”说着的时候她目不转睛望着嘴角顺出酒汁口涎来、开始打鼾的越南,仿佛并没有太多嘲笑的意思。她的睫毛轻缓地眨了两下,十分之舍不得将视线移开越南的样子,才又说:“如果他真有妹妹,做他妹妹一定很幸福。”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妹妹?”我问。
“天上的事我知道一半儿,地下的事我全知道。”她说,同时在我面前用力摇起一只银亮银亮的小壶,这时候我已经把越南和他的什么妹妹抛列九重天外,专注地看着、想着面前这个完美的女子。她的左手腕桡骨内侧,有个模模糊糊的红印子,在昏黄闪烁的灯光下看它不清—也许是个胎记罢?如果是个十分明显的胎记,那算不算破坏了完美呢?应该不算。我在肚子里跟自己说,随即打了个酒嗝儿。这是我第一次打酒嗝儿,我的感觉是希望时间就在这一刻永远静止。在我过往的二十五年生命里,从来没有一刻如此接近完美。因为就在这一刻,红莲把她的左手伸过来,往我的右手背上磨了一下,我看得更清楚了些:那像胎记般的图案是一朵赭红色的莲花。
“我叫红莲。”红莲说,“很高兴认识你,张大春。”
对于红莲是如何知道我这个人的,我并不特别好奇。也许那几个侨生先已告诉了她,也许她读过一些我为了赚生活费而写的小说或散文。总之,我并没有怀疑她该不该认识我这件事。
接下来的一切都显得十分自然。红莲一杯接一杯地为客人们调着酒,再把酒杯底下托上一张张由厂商所提供的、印着各种啤酒商标的杯垫,顺手抹净了台面,便踅回我面前来,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着闲话。我从来没和人说过那么多话,事后却连一个话题也不记得。只知道她总是这么开始的:“对了,从前我在做二厨的时候……”,或者是:“以前我在开计程车的时候……”,或者是:“我在买卖房屋的时候……”
我的老天爷,她好像什么事都做过。她的声音并不特别低,却总能在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和顾客喧哗声中递进我耳鼓的深处。她说话的时候也全然无意以她那丰富的工作历练向我炫耀什么,或训示什么,反而像是在和我一道打开一扇又一扇朝向世界的窗口。每一扇窗口外面都有一个让我们同样感到惊奇、诡异、灿烂、美好或滑稽的人生景致。坦白说,我从来无法想像的“另一种生活”忽然就在这个夜晚汹涌澎湃地朝我冲袭而来。前所未有地,我终于知道“社会”这两个字强劲饱满的意义。有那么几个瞬间—在我喝到不知第几杯“螺丝起子”、血腥玛丽”或“龙舌兰日出”之后—我想起了小五,随即在同一刹那自骨髓深处涌出一种莫名的愧疚或嫌怨之感。好像我在替小五自惭形秽一样。和红莲比起来,小五的娴静温柔乃至美丽都变得那样平庸、俚俗、小家子气起来。(小五此刻一定在她家客厅里那架只能映出红蓝紫三色的彩色电视机前面织织钩钩着什么东西罢?)这种替小五自惭形秽的感觉不多时便会浮现一下,且越来越强烈、越来越令人烦恶、越来越让我恐惧不安起来。我不时地抗拒着这感觉,但是抗拒只会使它更延滞、更清晰—最后我不得不痛苦地发现:它其实和小五一点关系也没有!此刻尽管小五的确在家里打着毛线、看着电视、跟着庸俗低劣的电子影像哭哭笑笑,然而我在红莲面前所意识到的愧窘只不过是我对自己的不满,却把它转移到小五身上而已。
明白了这一点并不能改变什么;相反的,这只能使我在酒精浸透了的意识里更加嫌厌小五和囚禁小五的那个监狱古井一般的村子,以及更加嫌厌我自己。然后,我狂暴地呕吐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