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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页)

当我跨出帐篷,一阵轻风灌入我的衣领,直通背脊,而后扩散全身,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原先以为的“自己人”,成为可疑的敌军。我的心狂跳着,感觉得到腰间那把枪的分量。空气中冒着烟雾,不单是因为我在抽烟的关系,而是整个世界都升腾起来。

铃声响了。我探头入帐篷张望:他还在看报纸。我和其他人一块儿回到帐篷里,在他后面三排找位子坐下。特别“节目”登场了。我的头开始发昏,不记得到底看见、听见什么,或者漏看,或留神倾听到了什么。我的思绪全放在某人的颈背上,这个光滑颈背的主人,是个高尚的男人。

过了好一会儿,我看见他们从一个紫色的小袋子里,抽出乐透彩球,然后宣布中奖号码。一个缺牙的老头欣喜若狂地跳上舞台。天使向得奖者道贺,她仍然穿着两件式泳衣,戴着新娘头纱。卖票的男人毫不费力地拎着一个巨大的枝状装饰吊灯现身。

“我的天啊!”缺牙的老头号叫:“这是七姐妹星团啊!”

我听见后方观众大声抗议鼓噪,这才知道,这位老伯一定每次都赢得头彩;而那个塑胶纸包裹的大吊灯,八成也是只此一个,每天夜里重复在台上亮相。

天使手里拿着无线麦克风(要不然就是她根本抓着没有扩音效果的假麦克风),问得奖者:“你这么幸运,有没有什么感想?你兴不兴奋?”

“我太兴奋了,我很高兴,愿上苍保佑你!”老头对着麦克风说道:“人生真美好,虽然有诸多险阻和哀伤横亘,我不害怕,也不会羞于表达喜乐之情。”

几个人很捧场地拍手。

“你打算把吊灯挂在哪里?”天使问道。

“真是个意想不到的奇缘啊。”老头边说边倾身朝麦克风靠过去,仿佛以为那个麦克风真有扩音效果:“我恋爱了,我的未婚妻也很爱我。我们很快就要成亲,搬到新房。我们会把七枝状吊灯挂在新家。”

台下再度传来些许掌声,接着我听见有人起哄叫道:“亲一个,亲一个。”

当天使亲吻老头的两颊,全场顿时鸦雀无声。老头趁四下静默,拿着吊灯溜之大吉。

“我们其他人啥也没拿到!”一个愤怒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安静!”天使道:“现在听我说。”方才天使亲吻老头时的一片死寂,现在再次笼罩人群,大家不再出声。“难道你们都忘了吗,你们的幸运号码,几天之内就要降临了!你们的快乐时光,也将报到。”天使说:“不要这么不耐烦,不要违抗自己的人生,停止嫉妒别人吧!如果学会珍惜自己的人生,你就会知晓,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快乐;无论是否失去人生方向,你们届时都会见到我们。”她魅惑地扬了扬眉说:“欲望天使每晚都将降临迷人的华伦巴格小镇!”

照耀着她的神奇灯光熄灭了。一具无罩灯泡亮了起来。我随着人潮一起离开,与我的猎物保持一段距离。起风了,我左顾右盼,前方人群有些打结。我发现,自己就站在他背后,只有两步之遥。

“奥斯曼,觉得怎样?好玩吗?”一个头戴瓜帽的男子问道。

“噢,马马虎虎。”他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把报纸夹在腋下。

我怎么没想过,他可能会像过去丢掉原有的“纳希特”一样,也抛弃“穆罕默德”身分?他干嘛偏要用这个名字当化名?如果想到这一层,我会考虑到这点吗?我压根儿都没想过这点。我依旧跟在后面,等前方的他拉大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费劲端详他精瘦的微驼身躯,没错,就是他,就是和我的嘉娜热恋的男人。我开始跟踪他。

相较于我去过的其他小乡镇,华伦巴格小镇有更多与路树并排的街道。我的猎物沿街步行,当他靠近一座街灯,仿佛踏上光线昏暗的舞台;接着他走向一株西洋栗树,隐身其中,没入树叶与狂风打造的黑暗里。我们走过镇民广场,行经新世界戏院,穿过一大排糕饼店、邮局、药房、茶馆的霓虹灯阵。灯光接连闪个不停,先是淡黄色,然后是某种橙色、蓝色,接着换红光,投射在我目标物的白色衬衫上;而现在,我们走进一条小巷。此时我才注意到,眼前的景象是多么无懈可击啊!看着这些三层楼高的连栋房屋、街灯及沙沙作响的树木,我因为紧张和兴奋而浑身发抖,想象自己正体会所有舍奇索夫、先力、精工这样的手表密探们经历的刺激感受。我开始快速欺身,靠近穿白衬衫的目标物,以便快点办妥任务。

但接着却是一阵大乱,传出一声巨响;我被迫闪进角落,郁闷了一会儿,担心有其他手表密探盯上我。其实不过是一扇被风狂吹的窗子,猛地撞上窗台的声响而已。我的猎物在漆黑中环顾四周,停步片刻;我认为,拔开华瑟枪的保险、对他开火之前,他会继续前进,不会看到我。不过此时他突然掏出钥匙开门,消失在其中一幢连栋房屋里。我一直等着,直到二楼的灯亮起。

于是我下了决定,心中有谱。我觉得自己像个独来独往的杀手;我的意思是,像个有企图心的杀手。这条街下方,街道由近而远层层叠叠,宜人旅社的广告招牌上,大小适中的字体随风摆动,保证提供我一些耐心、一点点建议、少许祥和,还有一张床,让我可以在这漫漫长夜好好思索自己的人生,考量我成为杀手的决心,想念我的嘉娜。我别无选择,只能踏入旅馆。柜台服务员问我要不要看电视,我要了一间配备电视的房间。

我进房打开电视,当黑白影像在眼前出现,我告诉自己,这个决定下得挺不坏。我不必与一个无可救药的不幸杀手,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电视里黑白两色的朋友们会陪我作伴;他们欢乐笑闹,戏弄别人,因为他们早就把嘲笑作弄他人视为家常便饭。我开大了音量,当电视里带枪的男人互相叫阵,美国制汽车开始加速疾驶,呼啸滑过弯道时,我顿觉如释重负。我望向窗外的世界,平静地观察风中缠结的西洋栗。

我无处不在,无处可寻,所以才会觉得自己置身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一块中心区;而这个故作可爱又令人厌烦的旅馆房间,就位于这个世界的中心。从窗户看出去,可以瞧见我想干掉的那个人房里的灯光。我没有真的看到他,但我很高兴,因为他就在那里,而我要在此处过夜;况且,我电视里的朋友们,已经开始互飙子弹。我的猎物熄灯后不久,我也睡着了。我没有思索人生、爱情的高深大道理,也没去想那本书,而是在电视的枪声中入眠。

隔天早晨醒来,沐浴梳洗后,听到电视正播着气象预报,说今天全国都有雨,我没关电视就离开房间。兴奋漾满全身,我活脱是个为了爱、为了对某本书的沉迷,而动手杀人的年轻小伙子。我不仅没在镜子前整理仪容,也没有检查腰间的华瑟枪。套上紫色外套后,我看起来八成像个乐观活泼的大学生,正趁着暑假期间行遍各城镇,挨家挨户兜售《新世界百科全书》。符合这种形象的大学生,应该会与路途中巧遇的爱书人畅谈人生和文学,不是吗?我早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就宰了他。我步上一段阶梯,按下电铃,以为会传出一阵“铃铃……!”的声响,但没有,我只听到某种电子装置发出小鸟鸣啭般的叫声,像是金丝雀的声音。最新流行的玩意儿,总是能畅行各地,连华伦巴格这样的小地方亦不例外;同样的道理,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世界尽头,杀手也总能够找到他们下手的目标。类似的情节在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被害人会表现出一种已经了然的态度说道:“我知道你会来。”但是,我的情况并非如此。

他面露惊讶之色。但他并不是为了自己的讶异而惊愕,对于我的到来,他只视为日常生活中的平凡点滴。他的五官长得不错。没错啦,虽然此时此刻,这个事实没有多大意义,但他的确是——呃,好啦、好啦——长得很帅。

“奥斯曼,我来了。”我说。

只有一阵沉默。

我们都力持镇定。他望了我半晌,又不好意思地看看门口,看样子没打算请我进屋。“咱们一块儿出去吧。”他说。

他披上一件不防弹的暗褐色外套,然后我们一道踏上一条勉强可称作街道的街巷。人行道旁一只狗狐疑地打量我们,西洋栗树梢的斑鸠静默无声。嘉娜,你瞧,我们俩变成朋友了!他比我稍微矮一些,我想,我们走路的样子一定会让人把两人联想在一块儿,因为我们走路时肩膀都忽高忽低,向前跨步的姿态也如出一辙;对我们这种男生来说,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特色了。我的脑子还在转,他便问我吃过早饭没?想不想吃点东西?车站有个小餐馆,要不要来点茶?

他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出炉的咸圆面包,再到杂货店购买四分之一磅卡萨起司,切成一片片裹在蜡纸中。这时,马戏团入口处海报上的天使正对着我们热情招呼。我们踏进小餐馆,他点了两份茶;两人从后面走进可以望见车站全貌的花园,坐了下来。盘踞在西洋栗上或屋檐下的斑鸠,不住地引吭高歌,完全无视我们的存在。晨间的凉爽空气很宜人,四周一片寂静,远方的收音机传来几不可闻的乐音。

“每天早晨开工之前,我都过来这里喝茶。”他边拆开起司的包装纸边说:“这里的春天很舒服,下雪的日子也很不错。清晨时,我喜欢看着在月台的积雪上走动的乌鸦,还有成排沾着雪迹的树木。广场那边的故乡小馆也还不坏,占地大些,屋里有座大火炉冒着滚滚热气。我会在那里看看报纸,如果他们打开收音机,我就坐着听,什么事都不做。”

“我的新生活极规律,有条不紊,时间算得精准无比……每天早上,不到九点我就离开小餐馆,回到我的书桌前;在钟敲九下之前,我早备好咖啡,开始一天艰苦的工作,也就是写字。我的工作看似简单,但必须很用心。我不断重新抄写那本书,连一个逗号、一个字母或是句点都不会遗漏。我希望从头到尾、到最后一个逗号与句点,都抄得一模一样。要做到如此地步,你一定得具备原作者拥有的灵感与热望。或许别人会说,我只是在复制,但我的工作早就超越了抄写复本的简单境界。每当写字时,我感受到自己对书中的每个字母、每个字、每段文句皆了如指掌,仿佛这些文字及其蕴含的意义,均出自我的手,都是我的新发现与体认。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一点,我心无旁鹜,兢兢业业工作,没有任何一件事能令我分心。通常,早上我的工作效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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