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送来的机会,他把握住了!
站在不远处,阿兴没有着急过去,驼鹿还在尽力挣扎。
这是头大家伙,箭矢相对于它的身体而言都显得像跟竹签。但这玩意却插进心窝子里,要了它的命。
天色渐晚,驼鹿在最后的哀鸣中彻底没了响动。
“哈哈哈哈”
阿兴断断续续地笑声响起。
这片大地还是挺宽容的。
多等了一会再过去,天际已经没了光彩。
“这是坨大家伙!我得把它弄回庇护所。”
抽出猎刀,阿兴顺着喉咙划底部划开皮肉。
“它年龄应该很大了。”
阿兴感叹到,这只驼鹿像小汽车般,皮毛也厚实,能用传统木弓一箭射死,简直不敢想象。
绝佳的狩猎位置成了关键因素。
驼鹿也是最大体型的鹿,耸起的双肩就像骆驼的驼峰,因而得名。
切开皮肉后,阿兴捞起袖子,手伸进去,开始切割,接近篮球大小的心脏血淋淋地出现在手中。
“这会是我今晚的食物。”
捧在手心里,阿兴目光如炬。
将驼鹿盖好,阿兴在夜色里薅来灌木和枯草将它覆盖,多余的血水,就近捧湖水来清理掉。必须遮掩血腥味,以免熊来偷盗,当然还有狼獾那该死的家伙。
捧着的冰水刺骨,阿兴却没有丝毫察觉,喜悦冲淡了所有。
带着清洗后的心脏返回庇护所,庇护里的火堆已经熄灭。阿兴打开支架摄像机上的灯,半跪在壁炉前,用打火石一下一下地搓出火花。
“今天起起落落,本来放下了狩猎的心思,却又遇到了驼鹿。”
火星点着了阿兴从松树洞里掏来的干燥细枝。火焰渐起,搭上小些的木头上去,一步步铺垫。
壁炉里的火光照亮了窑洞,温暖驱散一身的寒意。
心脏很大,阿兴切成俩半,一半挂在柱子上,一半切成小块,加上割下来的一部分脂肪,放在锅里煎。
小刀在肉上划开刀口,这样里面也容易弄熟。
肉在锅上发出滋滋的声音,阿兴难得拿出盐撒上一小撮,盐所剩无几,得省一省。
或许留到最后再用吧!他想。
趁煎肉的功夫,将干菇碾碎,当做调味品撒上去,再挤一层果酱摊肉上。
“可以开动了!”
取下小锅,唾沫不断分泌,他已经受不住美食的诱惑。
筷子和刀并用,边切边吃。
味蕾在美味的脂肪激化下,近距离体会肉纤维的醇香。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非常棒!”
身体渴求之下,一锅的煎鹿心,实在是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