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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刘德华”的牌子真得很大,那瘦小男子说一分钟,我不知道等了N个一分钟,但“刘德华”就是千呼万唤也不出来。像这个时节,在内地,傍晚时的天气都已经很凉爽了,但在广东,还是异常的闷热。我看“刘德华”有“誓把大牌进行到底”样子,受不了汗水不停地渗出皮肤浸透衣服的折磨,挤出人群,和同事往广场边上走去。广场边上同样是人满为患,男女老少踮脚骑“马”的景象,蔚为大观!

往长命水市场走去,路上行人如过江之鲫,目标直指广场。虽然夜色渐浓,看不到人们的脸色,但从他们那匆匆的脚步,和话语里掩饰不住的惊喜,我仿佛能看到他们兴奋的神色。在海逸大酒店门前的马路上,停着一辆乳白色面包车,车上挂着红色横幅,内容和广场上挂的一样,只是从车头的一只高音喇叭里传出老大的声音,声音也传得老远,内容无非是向大家介绍“刘德华”。许多路人驻足细听,然后就转身往广场方向跑去。穿过公路,到了夜市场,看到一摆地摊的人在收拾东西,又听到这小老板在催促一位在买东西的小姑娘,说是要去“看看刘德华”。在烧烤摊子吃烧烤的四个年轻人,喝干最后一杯啤酒,大声招呼着老板买单,老板一边算账,一边在嘴里唠叨“我都被你们催得也想去看刘德华了!真的刘德华看不到,看看假的也不错!”

估计这时“刘德华”应该上场了,就随着人流折回广场。果然,大老远的就听到尖叫声狂呼声,还能听到“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的歌声,其声线,还真有刘德华的神韵。到了广场,眼前的场景,我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用“壮观”形容不了这种壮观,用“盛大”形容不了这种盛大,用“狂热”形容不了这种狂热!偌大的一个广场哪里还有半点广场的样子,是人的海洋,是头的森林,是随着旋律挥舞着的手的天空!

使出浑身解数钻进人群,目光使出吃奶的力气找出一条缝隙,瞅到那台子上一个浑身雪白、眼戴一副墨镜、头戴一顶白色圆帽的看不出年纪的男子载歌而不载舞,举手投足之间,不是刘德华是谁?特别是他的脸型,那个鼻子,那张嘴巴,和真的刘德华没什么两样。

在“刘德华”的身后一溜站着七八位年轻男女,一经纪人模样的男子挎着一精致皮包站在“刘德华”右侧,三四位“保镖”在不停地走动,神情紧张。华仔的一些铁杆粉丝想握住“刘德华”向他们伸出的手,但只有少数的几只“三生有幸”,其余的不是握住了空气,就是被另一只更为急迫、更为有力的手拉下。几个“偶像”的作势爬上台去,一只脚刚搭上台子,另一只还在半空晃悠,要么被后者一把拉下,要么被虎视眈眈的“保镖”跑过来推得仰面跌进人海,瞬间就被人浪淹没……

“刘德华”对这种被万人景仰的景象好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只是在歌罢之余,叫大家不要冲动。有人说“冲动是魔鬼”,大家也都知道这个道理,可知道是知道,冲动就像齐天大水,一旦来临,理智的小小堤坝如何拦截得住?当然,这种冲动并不是自己真想冲动,而是在莫名其妙头脑浑沌之中,就冲动起来了——百分之百的冲动,都来源于外力!

冲动的人越来越多,前赴后继者简直就是“离离原上草”,春风一拂,遍地绿色。“刘德华”的“保镖”在猝不及防之下,被三两个粉丝偷袭得手,抱腰的抱腰,亲脸的亲脸,拉手的拉手,“刘德华”只好唱半句吞一截。“保镖”们手忙脚乱,拉开了一个,又拉不开第二个。被拉开的粉丝,就算被“保镖”凶神恶煞般地一阵虎吼,甚至一阵暴打,脸上却露出了满足而得意的神色。

现场开始混乱。看到别人能一亲“刘德华”的“芳泽”,众多“偶像”者眼馋加忌妒,纷纷奋不顾身,直往台子上又爬又跳。眼看场面将无法收拾,“保镖”簇拥着“刘德华”狼狈逃窜。那个经纪人样子的男子处乱不惊,他接过话筒,声嘶力竭地号召大家冷静,说为了感谢大家对“刘德华先生”的厚爱,“刘德华先生”准备好了有限的亲笔签名照,要发给“有缘人”,请大家都下去,否则,“刘德华先生”的这个“善意”,将没法实现。

听说有偶像的签名照,又看到“刘德华”已经无影无踪,上台者齐声欢呼,纷纷跳将下来,仰面伸手,争做“有缘人”。台下的听到了,也纷纷潮水一样向前涌去,一些只是看热闹,不想“偶像”,也不想做“有缘人”的,在众人的推挤下,身不由己、痛苦万分地被强迫“偶像”,被强迫去做了“有缘人”。

一张冒牌刘德华的照片悬在半空,不停游走,台下千千万万只极力向上伸的手不停抖动,并伴随着野兽般的狂叫……

抢到“刘德华”签名照的一名三十来岁的女子,激动地肌肉发颤,双腿发抖,两眼泛着无法抑止的激动与喜悦;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表现得很“偶像”很“有缘”的一年轻男子,嘴巴骂骂咧咧,趁那女子一门心思放在“刘德华”的签名照上,一把夺过,却穿不透人墙,被女人的几个亲戚朋友逮住,就是一阵拳风腿雨……

英国19世纪著名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布莱尔在其名著《英雄和英雄崇拜》中把“英雄”分为神灵英雄、先知英雄、诗人英雄、教士英雄、文人英雄和君王英雄六类,并断言:整个世界历史的灵魂无非就是英雄的历史!从某一个意义上说,英雄就是人们的偶像,偶像就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既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也可以化平凡为伟大;既可以化安静为骚动,也可以化娴雅为疯狂,这,就是英雄的力量——偶像的力量!

而这一切,都源于人们对英雄、对偶像的崇拜!

长命水派出所的几名警察来到的时候,广场上仍有不少人不愿离去,离去的,不少人也是一步三回头五里一徘徊。我和同事在人群渐渐如潮水退去之后,走向我们的寓所。

这真是一场盛宴!

一场关于偶像的盛宴!

即使,我们明知偶像是假的,但,我们仍尽情享受这场偶像的盛宴!

余光中:谁是他的粉丝

应该是在2001年的4月的一天,在中南大学校门口的地摊上看到一本书——《余光中文集》,那时对余光中先生,还是一无所知,只是因为看到他是台湾作家,起了好奇之心,就看了起来。在我所知道的台湾作家中,柏杨和李敖算是另类人物,也是我深为折服的大家。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让我知道中国的传统文化,其实就是“酱缸文化”,除了对人性的扭曲与扼杀,其它的,不是垃圾也是次品;李敖的《独白下的传统》和《传统下的独白》,大多也是对传统文化的鞭挞——还是着眼于展示疮疤!打开余光中先生的文集,发现了一个不同于柏李二人的世界,当然不是对传统文化的议论,而是他所接受的传统文化的熏陶,在字里行间,散发着浓又淡、清且雅的芳馨——由此可见,余光中先生,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不但乐于接受,而且乐于传播。我看到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听听那冷雨》,极富韵味,还有音乐美;读了他的诗《等你,在雨中》《乡愁》《小情人》《白玉苦瓜》等,才知道,我们的传统文化,已经深入到他的骨髓——挥之不去,切之不断!台湾与大陆血脉相连,余光中就是最好的证明!一个民族的文化能够绵延几千年而不断,这是因为,正是有了像余光中先生这样的人,他们以中华文化为骄傲,不但继承,而且发扬。

余光中先生曾经回过大陆,也曾经到几所著名的大学发表过演讲,所到之处,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连战来访,这自然都是缘于大家对余光中先生的崇拜与仰慕——因为他的文字。读他的文章,你不用思考,都会有一种美的享受,自然、随意、清新、意蕴雅致而含蓄。古人说“文如其人”,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从余光中先生的文字里,也可以一窥他的为人——他不像柏杨那样尖酸刻薄,大有“天下皆醉唯我狮醒”的狂妄,也没有李敖那样的牙尖嘴利,时出惊人之语,虽无哗众取宠之意,却有失于油嘴滑舌之嫌。他严肃而不失幽默,古雅而又时尚,看去拙笨实际睿智,还开朗、胸襟开阔。前些年,他的“粉丝”很多,且大多为在校大学生——他们当然也是对传统文化情有独衷。当今,对中华传统文化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于“鸡蛋里找骨头”的大有人在,这些人不是本着“去糟粕存精华”的科学精神,而是一味地毫无原则地指责。其实提倡中华文化的“西化”之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有的“学者”甚至建议把中国独有的“方块字”拼音化,这就不只是无聊那么简单了。前些天有一律师,说汉字里有一些字对女性不尊重,像“奸”“娼”“嫖”等等,须去掉另造字代替。这看上去好像有些道理,因为男女平等,这些字的偏旁部首都是一“女字”,貌似有不尊重女子之嫌。这根本就是舍本逐末的无聊事。对女性的尊重,如果凭借改了几个字就能做到,那大家还“呼吁”什么?这些字,用了上千年,虽然看上去不那么合理,但总是流传下来的“文化”,也有它的合理的一面,让大家弃而不用,这不是瞎胡闹是什么?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须有“穷经皓首”的精神,才能得其味。看看余光中先生,看看余光中先生的文章,我们就知道,对于我们的传统文化,应该本着怎样的态度。

在生活节奏加快、物欲横流的今天,快餐文化已然成为一种时尚,人们钟情于表面的浮华与喧嚷,津津乐道于感官的享受与刺激,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吸收,远远低于他们所吸进的尘埃与废气——在你空闲之余,读读余光中先生的文字吧,他的每一篇文章,不但浸染着古典文学的印迹,而且于诙谐中发出清洌的余香,是不可多得的精神食粮,是陶冶性情、提高文化素养的“山珍海味”!

但愿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是余光中先生的“粉丝”! txt小说上传分享

泪,给我站住

别流下来,别流下来,别流下来!

泪水啊,你给我站住!

窗外的风儿,是那么轻柔;花,是那么妩媚;叶子,是那么嫩绿;阳光,是那么温和!我怎能,用我卑俗的语言*不羁的思想,蹂躏,山间里的那一池静水,那蓝宝石一样的心灵,让她,在春天看到条状的冰花看到块状的黑雪,把阳光冻结!季节可以轮回昼夜可以交替,发黄的枝叶,也可以返青,甚至,那丝丝阳光,也可以在死去之后,重生,滴落在花朵的眸子里,滴,那只叫春的黄鹂,也不忧郁!但,如果心已枯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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