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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第2页)

“月光光月娃娃,点火喂猪嬷,猪嬷唔会大,扛到广州卖……”

在这个飘散着硝烟与血腥气息的夜晚冷不丁听见这样温馨的呢喃,真是奇特之极,周春霞悬着心的放了下来,正要开口,大姆背着平安迎上来,指着旁边的两只箩筐说:

“春霞,你们赶快走,这是一担番薯干,你们带上去当饱吧!”

周春霞搂住大姆和平安,布满硝烟和汗渍的脸上浮出由衷的欣喜。她咬咬牙,突然决定把大姆和平安也一块带走,这座给她带来过快乐并养育了她的大围屋,马上就要变成一片废墟了;如果让她们留下,这一老一少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在这一刻,充斥在她心灵的不只是革命的豪情,还有母性的柔情。

刘观音亲了口睡得正香的平安,默默地挑起了箩担,因为她的腰间还拴着一大包金条和银元,步伐有些沉重。于光眼疾手快地抢过担子,敏捷地往前走去。一行人踏着月色,鱼贯来到围屋后墙。敌人做梦也没想到这一着,他们断定游击队被他们团团困住了,根本不着急,因为他们知道攻也无用,最好的办法是“困”,只要围个十几天,里面的人必定饥饿而死,所以这会儿他们反而歇下手来,一个劲地扯着嗓子站在那儿大呼小叫,要游击队投降。

在敌人断断续续的喊声中,游击队员们有条不紊地穿洞而出。回望着月辉下依旧雄伟的围屋,周春霞心里一阵恍惚,又一阵酸涩,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心里坍塌了。于光让她头里先走,她不肯,坚决要求殿后,趁这空当儿,用目光向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家园默默告别。

几个小时后,周春霞带领着这支游击队和另外几支游击队在一个名叫魏屋的地方会合了。大姆说魏屋离她婆家不远,虽然丈夫和儿子不在了,可老屋壳还有几间,她要带着平安到那儿去隐藏起来。周春霞虽说不舍得,可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自己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她哪有精力和能力顾及侄子和大姆的安全呢?只好含泪答应。

红翻天 第四十二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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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姆背着平安蹒跚着消失在远处时,周春霞热泪长流。晨曦中,她听见平安发出甜美的咿呀声,似在与她道别,又似在欢呼新生活的到来。她坚毅地收回目光,擦干眼泪,小跑着追上了队伍。

天亮后,她们将到达信丰县城,与大部队会合,接受改编。稍事休整后,马上启程北上加入抗日的行列。想到即将离开这片浸染着江采萍、马丽、杨兰英等亲密战友,还有许许多多无名英烈鲜血的土地,周春霞有几分激动,几分怅惘,又有几分眷恋。

她想,在未来的战争中,只要自己还能活下来,能看到革命的胜利,到时一定要回到瑞金来,好好地呼吸一下这里的空气,用剩下的生命静静看护这片苍山的恬静和安宁。

当然,那时她最想干的事,就是每年春天,亲手种几畦那种名叫红翻天的辣椒。因为正是这些辣椒帮助她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让她将永远牵挂着那些早早长眠在这片土地上的姐妹。

队伍在山峦间的小路上行进着。这时东方的天幕上蓦地裂开了一道缝,放射出千丝万缕耀眼的金光来。金光的边缘是粉彩、翠绿或橙黄的云彩,它们翻滚着,蒸腾着,试图遮住那轮冉冉上升的红日,但很快就被那片红彤彤的光芒覆盖了,火球似的红日从云缝里倔强地跳出来,给千山万壑镀上了一层壮丽的光辉。行进中的周春霞、刘观音和游击队员们在这片光辉中渐渐地与群山融为了一体。不多会儿,天地间就只剩那轮气吞山河、耀眼夺目的太阳了。

2007年9月,五稿于南昌

红翻天 后记(1)

在21世纪的今天,红军这一名词变得多少有些生疏了。但作为中国革命的一道独特风景,一种不死不灭的精神,它却深深根植于我的脑海里。这道风景和这种种精神最初是以传说进入我的生活的,而且都是老奶奶口中的故事:从前哪,这地方曾经闹过红……

闹红的故事在我的故乡赣南几乎不能算故事。作为历史的风暴,它曾经席卷那片绵亘红土地,幕天席地地涤荡了黑暗的旧势力,成了中国革命的火种,一路西移北上,四处星火燎原,最终红遍了全中国,成了照亮新政权的火炬。这种状态下的闹红,自然地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客观得所有的传奇都不如当时的真实存在。

我相信赣南的每一道山岭,每一条沟坎,每一湾水渠,都曾经浸染过红军的鲜血。他们青春的生命野草般兴盛又野草般凋零。血与火的洗礼锤锻着他们短暂的生命,这使我们至今无法忘却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有名的,更多的是无名的英烈们。他们的故事生动惨烈,他们的生命多姿多彩,这世间没有任何人的臆想能超越他们在那个年代所经历的一切。包括这部《红翻天》,她其实只是一个红土地上的女子出于对红军的缅怀与崇敬而试图复原的故事。这些故事与其说是在歌颂,不如说是在表白一种记忆。因为我们的幸福生活需要这种关于共和国缔造者们的记忆。记忆她们的高风亮节,记忆她们的铮铮铁骨,记忆她们对信念理想的孜孜追求……

而这种记忆,将有助于我们正视自己的怯懦甚至腐败,因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必然要汗颜的。而唤起每个人对红军精神的追忆,正是我有可能是不自量力的初衷。

也许是自己缺少才华或是不擅长革命历史题材的创作,这本小说写得特别艰难。2002年秋,我就开始写它,仅开头就写了十多个,最后发现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切入点,叙述颇杂乱,故事进展缓慢,文字也比以前粗糙。本书的责任编辑刘立云先生为此给我写了几千字的修改意见,让我看后满颊飞红——自己写得太不专业了!写作这么多年,他是我遇见的最认真负责的编辑。尽管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还是咬牙答应按他的要求修改。如若不是他的督促和帮助,我不知自己是否还有信心把小说改出来。在他的再三鼓励下,前后历时五载,总算以现在这副模样呈现在大家面前。最让我感动的是,立云先生还帮我选了个非常特别的书名——《红翻天》,比之原先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更具气魄与诗意。

小说杀青这天,我的眼睛湿润了。业余创作以来,这本小说写得最为艰难,可谓呕心沥血。近几年每日陷于繁忙的事务,回家后疲累得只想把自己扔在床上,更不敢奢望文思与文采了,此种情况下再谈创作,那真是强我所难了。无奈只有利用周末、节假日断断续续地写,断断续续地改,点点滴滴地往外挤,思绪在不同的时空中频繁地转换着,让人在间歇性精神病状态中体会到,思想自由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境界。难怪有人将文学创作归入高风险职业,这种深陷其中的创作除了折磨人外,有时还能撕裂你的生活及灵魂。所幸的是我还能沿着那把送我入云端的天梯安然地下来,否则后半辈子只怕要与书中人物为伍了。而这种对现实生活的冷静妥协,是否意味着自己缺乏想像力和才气呢?据说天才与疯子是最接近的,既然自己没疯,那么也就不是天才了。不过这也没什么遗憾,一直平凡地活着,平凡地写着,写些平凡的东西,这不正印证了那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吗?

这五年时间,对于我这种年龄的女人是非常宝贵的。这五年我没有像其他女子那样,利用闲暇时间风姿绰约地去美容、健身、喝茶、会友、打麻将或上网,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挤给了这本书。有人讥讽我为高级民工,是书奴,自己也觉得有些自虐,自戕,自找苦吃,但心之所属,毫无悔意。我想为了下一部书,自己还会献出五年乃至更多的业余时间。因为我爱写作,它是我的心瘾,写了就舒服了,如此而已。

红翻天 后记(2)

希望这部书能够给读者诸君带去些许的触动与思考,若能如此,我写作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最后我要感谢尊敬的刘上洋先生,他在百忙之中抽空为这本书写了序,这对我不失为一种鼓励,一种提携;感谢刘英城先生慷慨挥毫,为本书题写了书名;感谢业余时间为我打印本书的同事小毕;感谢十几年来默默地支持我写作、包容我对家务的疏懒的家人。谢谢他们的真诚帮助和大力支持。

200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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