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亲爱的全家:
此刻我真真切切地坐在巴思饭店内临街的窗前,在伦敦皮卡迪利大街。这旅馆并不是时髦交际场所,但叔叔几年前在这里留宿过,而且别的旅馆不想去。不过,我们没打算长待,所以没什么。噢,我无法一五一十地表达我是多么喜欢这里的一切!恐怕永远不能了,因此只能从记事本中摘录点滴情况给你们寄去,自从出发以来啥事也没干,除了素描和简短潦草地写些东西。
曾在哈利法克斯港发出过一封短信,当时感觉糟极了。但从那以后,日子过得快活起来了,很少生病,整天在甲板上,有许多快乐的人来逗我开心。每个人对我都很友善,尤其是那些军官。别笑,乔,在船上真是非常需要男士们,可以扶靠他们,还可以伺候你;他们没事做,让他们变得有用是一种慈悲,否则,他们恐怕会抽烟抽死。
婶婶和弗洛一路上身体不舒服,喜欢独自待着,所以为她们做了力所能及的事以后,我就出去玩个痛快。多么悠闲地在甲板上散步,多么绚丽的落日,多么清新的空气和壮观的波涛!简直就像当初我们骑上骏马雄赳赳地奔驰一样刺激。真希望贝丝能来,这对她的身体是很有好处的。至于乔,她可能会爬上去坐在主桅前的三角帆上,或者管它叫什么来着的高高的东西上,与轮机员交朋友,在船长的传声筒上咋呼,她会这样喜不自胜的。
一切都美极,但看到爱尔兰海岸时,我还是很高兴,觉得它非常可爱。郁郁葱葱,阳光灿烂,到处可见棕色的小屋,某些山上还有废墟,山谷里有绅士们的乡间宅邸,狩猎区里有鹿在吃草。天还很早,但起早欣赏美景不感到遗憾。海湾里小船很多,岸上风景如画,头顶是玫瑰红的朝霞。毕生难忘。
在昆士顿镇,新认识的一个朋友伦诺克斯先生下船离开了我们。我说起基拉尼湖时,他看着我,叹息着吟诵起来:
噢,你可曾听说过凯特·基阿尼?
她就住在基拉尼湖畔;
她眼睛一瞥,
危险,避之不及,
凯特·基阿尼的目光能致命。
难道不是很荒唐的吗?
在利物浦只停泊了几个小时。那里又脏乱又嘈杂,很高兴能早点离开。叔叔匆匆跑下船,买了一副狗皮手套、丑陋而笨重的鞋子和一把雨伞,还把胡子剃成络腮式的了,这可是头等大事。然后,他自吹自擂,这下像个真正的英国人了。可他第一次去擦鞋,擦鞋童一眼就看出前面站着的是美国人,笑嘻嘻地说:“擦毕65了,先生。我是用最新美国佬鞋油擦的。”叔叔被逗得哈哈大笑。噢,一定得告诉你们那个荒唐的伦诺克斯做了什么!他让朋友沃德为我订购了一束花,沃德回上船与我们同行的。我打开房门就一眼看到了一束漂亮的鲜花,卡片上面写着“罗伯特·伦诺克斯敬献”。好不好玩,姐姐们?我喜欢旅游。
如果不抓紧点,恐怕永远没空写伦敦的事了。这次旅行就像驱车经过一个很长的画廊,看不完的美景。农舍让我欣喜,茅草屋顶,常春藤爬上屋檐,格子窗户,门口有壮实的妇女,身边带着脸色红润的孩子们。连牛看上去都比我们的更安静些,站在齐膝的苜蓿草中,母鸡满足地咯咯叫着,好像它们从来不会像美国佬的小鸡那样神经质地叫。从来没见过这么完美的颜色—草碧绿,天湛蓝,谷物金黄,森林葱郁,一路过来我欣喜若狂。弗洛也和我一样,我们不停地从这边跳到那边,不想放过每一个美景,而我们正在以时速60英里66向前疾驶呢。婶婶感到疲倦睡觉去了,但叔叔在读他的旅行指南,对任何事物都无动于衷。这就是我们的状况:艾美跳起来—“噢,那肯定是凯尼尔沃思,树丛中灰灰的地方!”弗洛冲到我的舷窗来—“多美呀!我们总有一天要去那里,是不是,爸爸?”叔叔平静地欣赏着自己的靴子—“不行,乖乖,除非你要喝啤酒,否则不会去那里,那是个酿酒厂。”
停顿—接着弗洛又叫起来,“天哪,有个绞架,一个人正在往上爬。”“在哪儿,哪儿?”艾美尖声叫着,往外望,看见远处有两根高高的柱子,之间有一根横梁,梁上挂着几根链条。“是煤矿呢。”叔叔说,单眼一眨。“这儿有可爱的羊群躺着呢。”艾美说。“看,爸爸,它们是不是很漂亮?”弗洛富有情感地补充了一句。“是鹅群,小姐们。”叔叔回答说。他的语气使我们安静了下来,后来弗洛坐着欣赏起《卡文迪什船长调情记》,而我独享景色。
到达伦敦时自然是下雨,除了雾和雨伞看不到其他东西。我们住下来,打开行李,在大雨间隙买了些东西。玛丽婶婶给我买了些新物品,我走得太匆忙,准备不充分。一顶装饰着蓝色羽毛的白帽子,配上棉布裙衫,还有从没见过的最漂亮的披风。在摄政街购物太棒了。东西都挺便宜,漂亮的丝带只要六便士一码,我买了点备用,但手套要到巴黎买。你们说这是不是有点儿高雅和富有?
叔叔婶婶出去了。出于好玩,弗洛和我叫了辆双轮双座马车出去兜风,后来得知,小姐单独乘出租马车并不时髦。太逗了!我们被木挡板关在车厢里,车夫驾着车子飞快地跑着。弗洛害怕了,她叫我去制止他。可是他在外面,高坐在后面的什么地方,我无法接近。他听不到我的叫声,也没看到我在前面挥动着阳伞,事情就这么着,很无奈,马车哐当哐当一路奔驰,以非常危险的高速拐着每一个弯。终于,绝望之中我看到车厢的顶上有一扇小门,一捅就打开了,一只红眼睛出现了,他用喝醉了的声音说:
“(什)么事,小姐?”
我尽可能严肃地下达了命令,砰地关上门。“中,中,小姐。”那人让马漫步走着,仿佛去参加葬礼。我又把门捅开说:“稍稍快一点。”于是他又策马奔跑起来,跟前面一样慌张,我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今天天气晴朗,我们到附近的海德公园散步,我们比自己的外表更有贵族气派。德文郡公爵就住在附近。我经常看到他的随从在后门闲逛,惠灵顿公爵的宅邸离这儿也不远。天哪,我看到的都是些什么景象啊!就像《笨拙》杂志的漫画一样好看,胖墩墩的富孀坐在红黄四轮马车里出行,华服仆从脚穿丝绸长袜,身穿天鹅绒外套坐在后面,扑了粉的马车夫坐在车前。伶俐的女佣们带着脸色极红润的孩子,标致的姑娘们看上去半睡不醒,戴着古怪的英国帽子和穿着淡紫色山羊皮衣的小伙子们懒洋洋地闲逛着。身着红色上衣的高个子士兵们,头上斜扣着松饼帽子,样子很滑稽,很想给他们画速写。
“洛腾街”法语叫RoutedeRoi,意思是“国王之路”,可是现在更像是骑术学校。那里的马很棒,男士们骑术很高,尤其是马夫,可是女士们僵硬地骑在马上跳跃着,与我们的规则不一样。我很想让她们看看美国式的飞奔,因为她们穿着单薄的骑装,戴着高帽,驾驭着马儿小跑着,表情很严肃,像玩具诺亚方舟里的女人。这里人人都会骑马,不管是年长的男士、矮胖的妇人,还是小孩们。这里的年轻人很会调情,看到过一对情侣交换玫瑰花蕾,纽扣眼里插一朵玫瑰花,很时髦的,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好的创意。
下午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别指望我来描写它,那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太宏伟壮观了!傍晚要去看费其特的戏,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就在这一站恰到好处地结束了。
午夜
已经很晚了,但是不告诉你们昨晚发生了什么,就无法在早上把信寄出。你们猜,我们喝茶的时候谁来了?劳里的英国朋友弗雷德·沃恩和弗兰克·沃恩双胞胎!我太吃惊了,要不是看了名片不可能认出他们。他俩都长得很高,还留了腮胡。弗雷德是英国式的英俊。弗兰克身体好多了,只有一点点跛,不用靠拐杖了。他们从劳里的信里得知我们住在这里,便来邀请我们到他们家去。但叔叔不愿意去,所以我们要再找时间回访他们。他们陪我们去剧院看戏,大家都极开心。弗兰克全身心地对付弗洛,弗雷德和我谈论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趣事,仿佛我们一直都熟悉。告诉贝丝,弗兰克向她问候,听说她身体不好感到很难过。当我谈到乔时,弗雷德笑了,他向“那个大帽子致意”。他俩都没忘记劳伦斯营地,也没忘记一起度过的好时光。那似乎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了,是不是?
婶婶在墙上敲了第三次了,必须搁笔了。我真的感到自己像一个放肆的伦敦贵妇人,坐在这里写到这么晚,房间里满是漂亮的东西,脑子里翻腾着公园、剧院、新衣衫。还有那些好献殷勤的男士们,他们一声“啊!”,用手捻着金黄色的胡子,十足的英国贵族气派。我渴望见到你们大家,尽管我废话连篇。
永远是你们亲爱的,
艾美于伦敦
亲爱的姐姐们:
上一封信跟你们谈起过伦敦之旅—沃恩一家真友好,多次为我们举办了愉快的聚会。汉普顿宫和肯辛顿博物馆之行,尤其让我开心—在汉普顿看到了拉斐尔的漫画,博物馆的展厅里满是特纳67、劳伦斯68、雷诺兹69、贺加斯70等巨擘的绘画。在里士满公园度过的那一天真快活,享受了地地道道的英国式野餐。那里有很多漂亮的橡树和鹿群,画都画不完。我也听到了夜莺歌唱,看到了云雀腾飞。多亏弗雷德和弗兰克,我们尽情“兜”伦敦,离开的时候不免有些难过。英国人尽管接受你很慢,但是一旦决心接受你了,我想那是再好客不过了。沃恩一家希望冬天在罗马见到我们。要是他们失约,我肯定会非常失望的,因为格雷斯和我已是好朋友了,男孩们也很好—尤其是弗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