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看向沈朝歌。
他自然是认识的,因为他是一位老人了。
当年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他是认识的,在校期间,周末的时候,那个人都会来到市局,和他谈话的那都是局长。
“哦,你是说他啊。”
“他可以进去。”
女记者:“可他也不是警务人员啊!”
负责人:“我知道啊,但是他就是可以进去的,你们就别想进去了,人家那可是有真本事的。”
女记者听到这话,眼睛一亮。
作为记者。
首要是什么?
要有察觉新闻的敏锐嗅觉。
这么一个大帅哥,看上去没多大,顶多也是刚毕业的,还不是警务人员,却可以自由出入案发现场,这是什么?
这是新闻!!
“叔叔,你可不可以和我说说那个帅哥?”女记者问道。
负责人:“。。。。。。!”
“叔叔?我很老吗?”
女记者:“大哥!”
负责人:“这还差不多,我知道的也不多,他叫沈朝歌,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身,当初他还在大学的时候,都已经开始参与破案了,算是特别顾问一样的人。”
“不过,后来他毕业后没有进市局,那我就不清楚了。”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当时他毕业的时候,还是局长亲自邀请的,结果被他拒绝了。”
女记者眼睛愈发的明亮。
好家伙。
这要是和案子一块发出去,然后再润润笔。。。。。。
“这波流量,我吃定了。”
“耶稣来了也拦不住,我说的。”
女记者斗志昂扬,看了一眼其他处的几家记者,这差距不就来了吗?
大家的新闻差不多,但是我还有其他的加成。
和摄影师对视一眼,两人均是露出了笑容,显然,这两人都明白。
沈朝歌戴上手套。
和周锋几人开始检查车辆,上官静好奇问道:“歌哥,你不是说你不想再做这种事情了吗?”
听到这话。
周锋咳嗽了两声,他之后更加的了解了一番沈朝歌,尤其是沈朝歌的论文,他现在可是当成宝典一样的欣赏,在能力上,周锋知道自己不如沈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