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惯常戴墨镜,那天也不例外。家里气氛窒息,只能出来闲逛。开了一辆迈巴赫停在路边抽烟,惹来放学回家的高中生们纷纷侧目。黄昏天气渐凉,他打开音响思考人生,直到看见了许煦和一个女生从校门内走出来。
音响放到一个爱尔兰诗人背诵叶芝的诗,凌然摘下墨镜,眼睛抬起来。
“我们的脚步总愿意在美曾经悲哀生活过的土地上
好让我们意识到它并不属于尘世。”
尘封往事一阵阵地漫上心头,将他淹没。曼哈顿的落日,教堂余晖。跳舞的女孩在灰尘里旋转,高贵如天鹅,是他这辈子都要仰望的人。
rosa,罗伊莎。
凌然旁观了姜宛和许煦怎么斩钉截铁地分手,两人如何不回头地走开,她抬着下巴高傲地走进小巷,然后蹲下身,哭得肩膀耸动。
看到最后,凌然从车里拿了一包纸巾走过去,然后走开。他靠在车边,远远地看她哭够了,收拾好了自己,又抬着头走回学校里。
黄昏结束,夜幕降临。凌然在车里放大了音响,听完那首诗,那时姜宛已经消失许久。
第二次见姜宛,是在一年后。自从那次见过她,凌然总往附中附近跑,迈巴赫早不开了,换了辆兰博基尼huracánspyder。他从没这么浮夸过,但想着如果浮夸能引起她的注意,也算个凑效的战略。
他没算到姜宛从那天之后就没再去上学,和许煦分手之后,她去准备艺考。凌然白等了几个月一无所获,而队长也发来了要他重回队里的通知。
假期结束了。凌然最后一天去了校内的酒吧,然后在昏暗灯光里,人群中,一眼看见他找了几个月的姜宛。
她看起来瘦了不少,但凌然当时完全懵掉,站在离她咫尺的地方盯着她看。当然有很多男人也在盯着她看。姜宛的发色好像比寻常颜色更深一些,和她的眼眸一样,属于某种会吞噬一切的黑色。
她站在舞池中央唱歌,威士忌没喝完,搁在高脚酒桌上。红底高跟鞋,黑裙及膝。
“theeenofnewyorkcity纽约城的王后
butifyousendforyouknowi&039;lle。纵别多年,一封信至,我就会出现。”
他看她,她也看见了他。但那没用,凌然知道她现在是醉的。他从没像那一刻一样,嫉妒那个和自己八杆子打不着的表亲,许煦。
然而她把话筒放回去,走下吧台,走向他。牵着他的领口,眼色从上到下瞟了一眼,他就跟着她走了。
两人体型差得离谱,凌然肩背宽阔,挡住了身后其他虎视眈眈。姜宛把她一路拉出去,两人跌跌撞撞走到暗巷,那个他记忆深刻的暗巷。
姜宛上下摸了他一把,就要解他的腰带。他脑子轰地一声,握住她的手:“不行。”
“什么不行?”她打了他一巴掌,把凌然扇得再次懵掉。
“你都欠我那么多了,到这步又怎么样?嗯,许煦?”
他方才冲上脑子的火都被熄灭了,心凉得彻底。但又不想放手。醉醺醺的女孩靠着他胸膛,声音近在耳边,一只手还抓着他的腰带。
或许是凌然太过没防备,姜宛的手伸进他衬衣里,继续摸着:“嗯……变大了?”
他被摸得冰火两重天,还没回过神,她的唇就贴上他喉结,咬了一下,又舔了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