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吗,这首歌多好。”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他车里音响太好,所以这歌听起来更加令人呼吸不畅。“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吗?”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得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怎么突然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你能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请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地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吗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会卜算。”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真不具备谦虚的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你喜欢哪一个牌子?去车行看一下吧。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害怕吗?”
“总之就是不要。”
“不要算了,搞什么别扭啊。”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以后你不用这么麻烦,折合成现金给我得了。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名品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