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然后又看她:“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突然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沈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程浅语。”
多聪明的小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支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把口水都舔到他的脸上去。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觉得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他们一起去了机场。家里被允许去的人不多,只有陈姨和两名司机。沈安若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明明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连阿愚都受了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她坐程少臣的车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成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估计小陈自己都觉得闷了,打开了音响。极好的音质,环绕立体声,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
一首歌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个?”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完全没发觉自己说错了话。
沈安若慢慢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其实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太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劳累驾驶很危险,那就直接送你回家吧,明天再来取车。或者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给你开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并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都没消化。她已经开始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是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会长成大姑娘,而她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体积小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港版原装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恰好有,《Mycupof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向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茶的味道很淡,她胃不好,一向也不喝浓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听到第五首:《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多么的应景。
正文 第二十四章口是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