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这样不急不慢的,我可真要把水往你身上冲了。”
“好啦好啦,再冲一会儿。你不知道,我平常最喜欢这样冲头了。”
其实呢,我从小就有一个毛病,喜欢看女孩的手。如果一个女孩颜容、身材都长得很好,但手,却一般般,乏善可陈,那么,我对这个女孩的好感就会降低很多。心灵手巧嘛。我一直这么认为。不过干姐却说,“你呀,这叫恋手癖。跟过去那些喜欢三寸金莲的臭男人差不多。”当然,一般这时候,我都是因为在抓着干姐的手反复地看,把她给弄烦了。我以为,这世上,除了干姐的手,就再也没有更漂亮的了。当然,我所说的这世上,其范围只限于我奶奶,我爸爸,我妈妈,还有我。也就是说,在我们这几个人当中,我干姐的手是人间极品。但自从那次被天与地广告公司辞退时与余莲袖握了一次手后,我就发现,其实,干姐的手,不过如此嘛。
余莲袖用梳子梳着头,水淋到她的手上,水亮水亮的,光可鉴人,一时间,把我看得心痒不已,直想着一把握住,然后就什么事也不做,这样过一辈子得了。
我拿着莲蓬头,给余莲袖冲头,关注到她手时,起了邪念,于是,就忍不住摸了。然后,她就“啊——”了一声。然后,我就被她咬了。而那个莲蓬头么,啪得一声掉到了地上,水流四射,把我们溅了一身。
“你放不放,不放我可就把左手伸到你胸口了。”
还咬,手腕都被你咬出血来了。不就摸了你手一把么,反应这么大干吗。没见过世面哪。
余莲袖咬着我手腕,我抓住她的胳膊,然后,我们就这样拉拉扯扯地走出了卫生间,这姿势,这模样,狼狈已极。
女人最好的防身武器是什么?嘴。对,就是嘴,既能骂人,又能咬人。携带方便,使用方便,而且,还往往能出奇制胜。
“不要咬了吧。好了,你放开我,我把活血止痛膏给你,然后,我马上就走。”
“活血止痛膏?”
“是啊。”我把两盒活血止痛膏从裤袋里掏出来,“喏,给你。”
“给我这个干吗?”
还不接是吧。
“我看你脚崴肿了,怕你一时好不了,所以特意给你买了这个,多么善良的人哪,谁晓得你,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拿着吧,还故意装什么客气啊。
“要不要我帮你贴上?”
“不用。”
“还是我帮你贴吧,瞧你这笨手笨脚的样,想必也不会。”
我拆开盒子,撕开一片,余莲袖坐在沙发上,把右脚伸着,贴之。
“不要动,还没贴好呢,得抚平了。”
“一下子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啊。如果有的话,我会打一个电话,叫他们来接你的哦。”
“他们?”
“110啊。
“那倒不用了。我怕到时候他们要来抓得是你。因为我已经有心上人了,不可能对你有什么坏想法。至于你么,是不是披着人皮的母狼,那倒还需要时间的考验。”
“哦?那现在麻烦你看看我的脚好么。”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五个脚指头么。
哇,踢我啊!
第二十五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不知怎么回事,一与她待在一起,我就是诗性大发,不,准确地说,是雅性大发。
“你这么晚了,还在这儿等我,就是为了要和我说这么一句话?”
“不是。我是想说,你应该开心一点。在收音机里,我听到你哭了,所以就跑了过来。”